中共最高法原副院長終審被判無期

2010年03月17日大陸
【新唐人2010年3月18日訊】星期三(3月17日),中共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被河北省高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這一裁決是黃松有被控貪污受賄案的終審判決。

黃松有被控在2005至2008年為廣東省五名律師謀取利益,先後收受錢款賄賂超過390萬元。另外他還被控在1997年擔任廣東湛江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夥同他人騙取單位公款308萬元,其個人分得120萬元。

黃松有是中共建政60年以來司法系統因貪腐而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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