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19日訊】(新唐人綜合報導)中國前首富黃光裕在 2008年被拘捕後,一度傳出他「斥資十幾億織就官商大網」的消息,其後落台的廣東高官或出身廣東的高官,包括陳紹基、黃松有、許宗衡、王華元、鄭少東等省部級高官,都被劃入黃光裕的官商大網。但是,這些省部級高官一個也沒出現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判決書中,令人驚訝黃光裕的官商大網是如何消失的?
這張官商大網本來應該隨著黃光裕案的一審開審而逐漸明朗起來,但著實讓公眾失望的是:在接受黃光裕賄賂的官員名單中,最大的官也就是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隊長相懷珠。而所謂的“斥資十幾億”也只是檢察機關起訴書中提到的總計450余萬元。
最終黃光裕被起訴的罪名是單位行賄、非法經營及內幕交易,而並非此前盛傳的包括洗錢罪在內的“七宗罪”。
據知情者透露,被捕之初黃光裕非常焦灼,惶惶不可終日。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的罪行到底有多嚴重?到底會被判多重的刑罰?被捕會給自己一手創辦的國美帶來多大的負面影響?出於自保,也為了立功減輕罪責,黃光裕主動供出了自己的行賄行為,於是就有了日後被媒體傳之為“黃光裕斥資十幾億織就官商大網”的版本。
揭祕誰和黃光裕織成政商關係網
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對於行賄罪來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按照上海市對行賄的相關規定,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行賄30萬元以上或造成直接損失30萬元以上。
如此風險之下,作為首富的黃光裕,為何還要冒天下之大不韙呢?“這是因為他想要構築一個安全網,殊不知,當這個安全網大到他不可控的程度時,任何一個網點的破碎,都將直接威脅到他的安全。”一位資本大鱷曾對黃光裕如是預言。
據瞭解,在黃光裕及其夫人構築的利益蛛圖中,幾乎遍佈了與商業資源相關的各個權力部門。
黃光裕的官商大網(網絡圖片)
第一張網司法系統
涉及者:最高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公安部政治部原正處級幹部王菲。
“2008年10月中旬,黃松有在法院上班時被中紀委人員帶走,被看做是黃光裕整個蛛網被撕開的先手。”一位元不願透露姓名的採訪對象說。黃松有涉案,被疑與其潮汕同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局長楊賢才的貪污舞弊案相關,當時楊的涉案金額高達4億元人民幣。
“事實上,黃光裕在全國範圍內的快速擴張一直被懷疑是獲得了法院執行系統的助益,因為執行系統可以為其提供大量的便宜甚至是免費的場地資產及商品,比如黃光裕很可能會從爛尾樓的拍賣中獲益。”上述人士分析。
第二張網行政系統
涉及者:廣東省原政協主席陳紹基、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原廳長劉友君、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等。
“這些人,都或多或少地與黃光裕賭博案背後的連超有著難以割斷的關係,而自古以來,賭博便是賄金輸送的重要通道,在現代社會,賭博與洗錢、資本外逃更是關係密切。正因為如此,上述人涉案時基本上都與巨額財產來路不明或受賄多有瓜葛。”
“從這個角度來看,連超的賭船有點類似黃光裕的織網布,利用金錢等多重欲望的誘惑將這些權力大佬悉數收納。”分析人士評價說。
第三張網商務系統
涉及者:商務部條法司原正司級巡視員郭京毅。
2006年3月末,國美電器將母公司一直未上市的35%的資產注入香港上市公司的申請獲商務部批准,被懷疑得到了商務部條法司原巡視員(正司級)郭京毅等高官的鼎力説明。
一位業內人士解釋說:“因為當時國美電器是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外資公司,要在國內市場進行重組、並購活動,商務部外資司是繞不過的關卡。”
第四張網銀行系統
涉及者:中行北京分行原行長牛忠光。
有資訊披露,牛忠光的能量實在不可小覷,在退居二線後曾參與籌辦資產管理公司,由其居中運作。僅目前所知,牛忠光曾將黃氏兄弟約4億余元貸款作為不良資產出售給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帳面資產計價僅23%,幾近平賬。
第五張網稅務系統
涉及者: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原處長孫海亭。
孫海亭主管主持了2008年針對國美等大型家電連鎖企業的稅務稽查。據稅務專家解釋,“利用存根聯滯留票資訊,可以核實電器零售企業未認證抵扣進項稅的原因,檢查是否存在隱瞞銷售收入問題。這是增值稅稽查中的關鍵所在,也是零售企業繳稅上的大頭。”2009年11月,孫海亭被批捕,懷疑是為黃光裕的稅務問題做了擋箭牌。
最後的審判沒有到期
照常理,檢察院、法院公佈的案情既未涉及省部級高官,這些高官就不應再被扯上黃光裕案,也有傳媒因此稱黃光裕官商大網是被過度演繹、妖魔化。但是,黃光裕案一來未到終審判決,二來不排除還有案外案未審,三來在官商勾結問題上仍有多重疑問未消除,如何令人信服黃光裕未曾編織官商大網?
一位元法院系統的人士表示,“隨著案件越揭越深,涉及的部門越來越多,黃氏兄弟的指控雖從7宗罪減少,但不排除隨著其他案件的突破,證據的增加,黃氏兄弟被追加指控的可能。因為在黃光裕之前的企業家,即使被判刑入獄之後,仍有被再次指控的情況。”
所以,對黃光裕來說,最後的審判可能遠遠沒有到期。
更令人矚目的是,國美電器本月 11日舉行股東大會時,身在獄中的黃光裕夫婦竟還能行使股權,否決三名董事的任命及董事薪酬的釐定。
北京「財經網」報道,警方為方便黃光裕「遠程」參與公司事務,為他開闢了一條特殊通道,即公司將相關文書遞交給警方,轉交看守所內的黃光裕處理後,再遞還給相應公司。黃光裕被捕兩年,在被判囚之前,仍能維持對上市公司的巨大影響力,這在大陸堪稱是破天荒的事,這是中國法治的進步,還是黃光裕的官商大網還在運作?
這張官商大網本來應該隨著黃光裕案的一審開審而逐漸明朗起來,但著實讓公眾失望的是:在接受黃光裕賄賂的官員名單中,最大的官也就是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隊長相懷珠。而所謂的“斥資十幾億”也只是檢察機關起訴書中提到的總計450余萬元。
最終黃光裕被起訴的罪名是單位行賄、非法經營及內幕交易,而並非此前盛傳的包括洗錢罪在內的“七宗罪”。
據知情者透露,被捕之初黃光裕非常焦灼,惶惶不可終日。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的罪行到底有多嚴重?到底會被判多重的刑罰?被捕會給自己一手創辦的國美帶來多大的負面影響?出於自保,也為了立功減輕罪責,黃光裕主動供出了自己的行賄行為,於是就有了日後被媒體傳之為“黃光裕斥資十幾億織就官商大網”的版本。
揭祕誰和黃光裕織成政商關係網
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對於行賄罪來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按照上海市對行賄的相關規定,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行賄30萬元以上或造成直接損失30萬元以上。
如此風險之下,作為首富的黃光裕,為何還要冒天下之大不韙呢?“這是因為他想要構築一個安全網,殊不知,當這個安全網大到他不可控的程度時,任何一個網點的破碎,都將直接威脅到他的安全。”一位資本大鱷曾對黃光裕如是預言。
據瞭解,在黃光裕及其夫人構築的利益蛛圖中,幾乎遍佈了與商業資源相關的各個權力部門。
黃光裕的官商大網(網絡圖片)
第一張網司法系統
涉及者:最高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公安部政治部原正處級幹部王菲。
“2008年10月中旬,黃松有在法院上班時被中紀委人員帶走,被看做是黃光裕整個蛛網被撕開的先手。”一位元不願透露姓名的採訪對象說。黃松有涉案,被疑與其潮汕同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局長楊賢才的貪污舞弊案相關,當時楊的涉案金額高達4億元人民幣。
“事實上,黃光裕在全國範圍內的快速擴張一直被懷疑是獲得了法院執行系統的助益,因為執行系統可以為其提供大量的便宜甚至是免費的場地資產及商品,比如黃光裕很可能會從爛尾樓的拍賣中獲益。”上述人士分析。
第二張網行政系統
涉及者:廣東省原政協主席陳紹基、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原廳長劉友君、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等。
“這些人,都或多或少地與黃光裕賭博案背後的連超有著難以割斷的關係,而自古以來,賭博便是賄金輸送的重要通道,在現代社會,賭博與洗錢、資本外逃更是關係密切。正因為如此,上述人涉案時基本上都與巨額財產來路不明或受賄多有瓜葛。”
“從這個角度來看,連超的賭船有點類似黃光裕的織網布,利用金錢等多重欲望的誘惑將這些權力大佬悉數收納。”分析人士評價說。
第三張網商務系統
涉及者:商務部條法司原正司級巡視員郭京毅。
2006年3月末,國美電器將母公司一直未上市的35%的資產注入香港上市公司的申請獲商務部批准,被懷疑得到了商務部條法司原巡視員(正司級)郭京毅等高官的鼎力説明。
一位業內人士解釋說:“因為當時國美電器是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外資公司,要在國內市場進行重組、並購活動,商務部外資司是繞不過的關卡。”
第四張網銀行系統
涉及者:中行北京分行原行長牛忠光。
有資訊披露,牛忠光的能量實在不可小覷,在退居二線後曾參與籌辦資產管理公司,由其居中運作。僅目前所知,牛忠光曾將黃氏兄弟約4億余元貸款作為不良資產出售給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帳面資產計價僅23%,幾近平賬。
第五張網稅務系統
涉及者: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原處長孫海亭。
孫海亭主管主持了2008年針對國美等大型家電連鎖企業的稅務稽查。據稅務專家解釋,“利用存根聯滯留票資訊,可以核實電器零售企業未認證抵扣進項稅的原因,檢查是否存在隱瞞銷售收入問題。這是增值稅稽查中的關鍵所在,也是零售企業繳稅上的大頭。”2009年11月,孫海亭被批捕,懷疑是為黃光裕的稅務問題做了擋箭牌。
最後的審判沒有到期
照常理,檢察院、法院公佈的案情既未涉及省部級高官,這些高官就不應再被扯上黃光裕案,也有傳媒因此稱黃光裕官商大網是被過度演繹、妖魔化。但是,黃光裕案一來未到終審判決,二來不排除還有案外案未審,三來在官商勾結問題上仍有多重疑問未消除,如何令人信服黃光裕未曾編織官商大網?
一位元法院系統的人士表示,“隨著案件越揭越深,涉及的部門越來越多,黃氏兄弟的指控雖從7宗罪減少,但不排除隨著其他案件的突破,證據的增加,黃氏兄弟被追加指控的可能。因為在黃光裕之前的企業家,即使被判刑入獄之後,仍有被再次指控的情況。”
所以,對黃光裕來說,最後的審判可能遠遠沒有到期。
更令人矚目的是,國美電器本月 11日舉行股東大會時,身在獄中的黃光裕夫婦竟還能行使股權,否決三名董事的任命及董事薪酬的釐定。
北京「財經網」報道,警方為方便黃光裕「遠程」參與公司事務,為他開闢了一條特殊通道,即公司將相關文書遞交給警方,轉交看守所內的黃光裕處理後,再遞還給相應公司。黃光裕被捕兩年,在被判囚之前,仍能維持對上市公司的巨大影響力,這在大陸堪稱是破天荒的事,這是中國法治的進步,還是黃光裕的官商大網還在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