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巾廣告不實 罰鍰5萬

2010年09月01日財經
【新唐人2010年9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威瑞達維京洋行在網站刊登羊毛圍巾披肩產品廣告,宣稱由100%喀什米爾羊毛等材質製成,因內容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威瑞達維京洋行在公司網站及雅虎奇摩拍賣網站刊登羊毛圍巾披肩商品廣告,宣稱產品是「100%Ring Pashmina」、「100%RingPashmina Cashmere喀什米爾羊毛」、「100%JUJU BabyCashmere Ring Pashmina」,經查證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說明,經請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測試產品成分後,專業意見指出,Cashmere平均直徑小於或等於18.5um(微米,百萬分之一公尺),Pashmina是印度喀什米爾地區稱呼Cashmere的用語,因此Pashmina披肩成分即為Cashmere。

公平會指出,威瑞達維京洋行所販賣圍巾披肩,內含纖維成分直徑在19 um以下占67.5%,直徑在19um以上占32.5%,因此產品實際含有Cashmere或Pashmina纖維成分,最多只有67.5%。

公平會表示,廣告令人有產品是100%純Pashmina纖維、100%純Cashmere纖維,或者是100% Pashmina與Cashmere混合纖維的印象,內容卻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因此要求自處分書送達次日起,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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