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保健食品管理 衛署遭糾正

2010年09月21日台灣
【新唐人2010年9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1日電)監委調查保健食品摻雜西藥違規案,監察院今天以「未界定保健食品名稱與管制類別、抽驗不力及稽查無方」等3大理由,糾正衛生署。

監委趙昌平調查台灣「保健食品摻雜西藥」等違規案,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下午以「衛生署未界定保健食品的名稱與管制類別,致與社會認知產生歧異」、「漠視保健食品摻雜西藥問題」、「追蹤抽驗不力與稽查作業無方」等3大理由,糾正衛生署。

監察院指出,根據食管局資料,民國98年國內「保健食品」產值近新台幣480億元,國內市場需求約632億元;根據前藥檢局執行「保健食品摻雜西藥」檢驗業務,93年到99年平均檢出率為33.5%,其中以97年檢出率高達40.7%,呈現問題的普遍性與嚴重性。

監察院進一步分析,摻雜西藥的「保健食品」中,以補腎滋養類與減肥功效為主,93年到99年1至6月平均補腎滋養類的保健食品被檢出摻雜西藥成分超過一半。

監察院表示,根據推估,目前台灣保健食品市場約有超過3000項保健機能性食品,但衛生署核發的健康食品許可證共190張,其中無效者13張,積極列管僅有177項產品,足見列管幅度狹隘。

監察院指出,「保健食品摻雜西藥」的違法案件層出不窮,每年均高達3成以上,衛生署卻漠視「保健食品摻雜西藥」的嚴重性,沒有督促食管局釐訂有效因應方案,縱任違法案件一再發生,且違規產品每年均以訴求壯陽及減肥功效為主,衛生署也沒有研擬因應對策,核有違失。

趙昌平表示,衛生署對於「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的宣導不足;且有關「保健食品摻雜西藥」的查緝工作,不是衛生署能獨力完成,因此,建議行政部門應善用當前行政院成立的跨部會「偽劣假藥聯合取締小組」架構,納編為常態專案執行計畫,才能永續打擊不法,發揮防微杜漸的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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