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大赦:移植藥業須查證器官來源

【新唐人2010年9月27日訊】國際大赦官員24號表示,生產器官移植手術用的藥物利潤豐厚,包括兩家瑞士製藥廠在內的製藥企業和器官買賣有著密切關係,她呼籲這類製藥企業必須查證器官的來源。

9月21號,貿易器官證人新疆前特警阿不都熱依木,在瑞士拒絕遣返事件,讓人關注中國器官買賣的情況。9月24號,瑞士國際大赦官員高思泰利女士指出,瑞士政府對中共摘取器官的做法是明確知道的。在過去的兩年來,瑞士兩家大型國際製藥廠,羅氏公司(Roche)和諾華公司(Novartis)由於在中國生產器官移植的藥物而受到強烈的指責。

瑞士國際大赦經濟和人權部負責人高思泰利女士:「製藥公司不能保證,那些接受器官移植手術的人是否清楚器官的來源。」

由於生產器官移植藥物可以帶來豐厚的利潤,製藥公司之間有著很大的競爭。因此這些製藥公司很難做出查證器官來源的決定。國際大赦組織認為,這些國際公司必須按照共同的、嚴格的準則查詢器官的來源。

高思泰利女士:「在人權被踐踏的情況下,他們應該把商業競爭的問題先擱在一邊。他們應該考慮到公司的名譽,儘快做出這方面的準則。」

高思泰利女士:「當然,如果一家國際製藥公司在知道器官買賣的情形下,他們還繼續參與,是會嚴重損害他們公司的名譽。」

國際大赦組織希望這些製藥公司基於道德責任,能超越個人經濟利益的問題,對中共施加壓力,讓器官來源能透明化。

新唐人記者劉奕、豐泉瑞士伯爾尼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