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假期3倍工資成空 調查近九成無加班費

【新唐人2010年10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王子琦綜合報導)今年的中秋和“十一”休假被戲稱為“史上最折騰的假期”。節假日加班能否領到加班費,成爲熱議話題。近日內地網上調查發現,近九成的被調查者表示沒有加班費。假期三倍工資成空話。

服務類行業加班最多

新京報網上調查發現,超過一半網友表示兩節加了班,其中有87%的網友表示沒有加班費。加班1至2天的現像比較普遍,也有“十一”7天全部需要加班的。

加班員工主要集中在餐飲、美容美髮、交通運輸等服務行業。其中,不少用人單位並未支付加班費,有的單位以發放“過節費”和禮品的方式代替加班費。

另外,據半島網調查發現,逾七成人士表示公司沒有承諾按照節假日兩倍、三倍工資給以報酬。在這比例的人群中,加班費“壓根沒有”的受訪者佔50%,20.7%的人沒有加班費但有適當補貼。只有29.3%的受訪者表示“按勞動法支付報酬”。公務人員在節日加班的比例是最低的,主要集中在民警、城管等執法人員及機關單位普通工作人員。

對於“如果沒有領到加班費,會怎麼辦?”新京報的調查發現有70%的人表示會採取消極怠工的方式來反抗,6%的人會去單位協商或者向有關方面反映。此外,還有3%的被調查者則表示會選擇辭職。

企業剋扣加班費花樣多

調查發現,用人單位不但強制工人加班,逃避支付加班費的花樣也不少:有發點花生油月餅之類的福利代替加班費的;有企業發一兩百塊錢補助的;還有的企業更絕,加班費從獎金裡扣,加班不加班,拿到的錢一樣多。更有甚者,公開拒付,擺出一副“不發加班費能奈我如何”的霸道嘴臉。

對於選擇企業沒有加班費只有“適當補貼”的受訪者,大多表示補貼多是一些月餅、水果等福利及少許的現金補貼,根本達不到翻倍工資的標準。

青島市南區一外來打工的廚師張師傅說,“每年就盼著過年的時候放假回家,與家人團聚,其他時候根本不用想。”中秋節那幾天,每天都工作到夜裡12點,每天工作時間絕對12個小時以上,一天到晚累得倒頭就睡,哪還顧得上要加班費。今年十一期間,還得是天天干活。大家幹得好,老闆一高興說,每人給補貼100塊錢,算作加班費。

而剛從北嶺一家食品廠辭職的魯先生提起中秋節法定假期翻倍工資時,則一臉不屑:“還三倍工資呢,不但沒讓休息,晚上還加班到7點,唯一還有點人情味的,就是發了4個月餅一桶花生油,發這點福利就算頂替加班費了。”

在一家外資製造型企業做管理人員的小顧說,一到節假日,公司就提前給工人制定計劃,提高產量。如果要求加班費的話,公司就從獎金裡邊拿出一部分作為你的加班費,剩餘的那部分再作為你的獎金。

律師觀點:不定時工作制也應有加班費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表示,法定節假日是法定的,還是中國最基本的民俗,是民俗習慣和歡樂的時間,錯過時間不可彌補,所以法定節假日加班,即使不定時工作制也應有加班費。

青島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教授劉同昌認為,雖然國家有《勞動法》等法律保障工人的休息休假權,但由於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一些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獨資企業,幾乎很少有讓工人不加班的。劉同昌說,只講效率不講人文關懷的企業管理制度欠妥。

勞動者維權為何這麼難?

按照中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期間安排加班的,如不能安排補休,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公司不給加班費,員工有兩種方式維權,一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另外就是提起勞動仲裁。
但是實際情況是,在中國,勞動者不僅拿不到加班費,而且難以通過正常渠道維護合法權益。在工作與加班費的抉擇中,絕大多數勞動者隻能無奈地選擇保飯碗。

不少網友說,舉報了,就會失去工作。這是不敢舉報的最重要原因。而且很多時候,舉報了政府不管,白舉報。

中國的司法解釋稱,對於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追索加班費案件,勞動者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分析人士指這樣的“舉證”在很多時候是不可能完成的。想要加班費,也拿不到工資表、考勤表等加班證據。各種人事資料都在用人單位手中。而且很多加班都是口頭的,沒有文字。如何舉證?

南方都市報發表評論文章稱,沒有得到加班費的勞動者,應該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但是勞動保障部門還要求實名舉報才重視受理時,基本上也就沒有敢舉報了。如果不是做好了被單位“踢出”的準備,又有幾人能夠實名制舉報?反過來看,“近九成的加班員工得不到加班費”這樣的調查結果,就是一份沉甸甸的舉報信。

也有評論稱,相關部門對勞動者的提醒其實是多餘的,節日上班拿300%加班工資已入《勞動法》,早已人人皆知,誰不想拿到3倍的加班費,問題在於這是摘不到的“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