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28日訊】 從媒體上獲得一條消息:“湖南新晃侗族自治縣16日宣佈,將斥資50億元人民幣打造‘夜郎古國’。”
一個財政收入剛剛跨過億元的民族地區小縣,竟敢拿出幾近半個世紀的錢,來打造一個根本不存在於本縣境域內的“古國”。這樣的“大手筆、大氣魄”,實在讓人歎為觀止!
夜郎之見於史書,最早是司馬遷的《史記》。但那個郡國並存時代的“西南夷”古國,從戰國中期興起到西漢成帝河平年間滅國,前後只綿延了二百餘年,作為方國政權退出歷史舞臺後便已不復存在,甚至連一點餘波都沒有。
後世出現的“夜郎”只是借用“夜郎”之名設置的郡縣的稱謂,與那個因被司馬遷誤記“及至夜郎侯亦然”,而背上兩千年“自大”黑鍋的古夜郎國,完全不是一回事。
筆者曾在前些年的新聞報導中讀到這樣的話:“新晃縣於2002年下半年邀請××學的××教授、全國古籍研究專家××等50多名專家進行論證,結論是歷史上的‘夜郎’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
這完全是在睜著眼睛歪曲歷史,只要認真讀讀相關文獻都會產生質疑。
歷史上,新晃與“夜郎”一詞是曾有過一些關聯的,但那是發生在唐代。
漢以後的夜郎縣設置,最早在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年)。是年,將原來的牂牁郡一分為二,設置平夷、夜郎二郡。夜郎郡管轄的4個縣中,有一個即是夜郎縣,位置在北盤江上游的今貞豐縣一帶。這個夜郎縣一直維持到南北朝,梁朝簡文帝時被東爨勢力佔據,以後便不復存在。
唐代的夜郎縣有3個。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將隋煬帝原設的明陽郡廢棄,改置夷州。這個夷州管轄的13個縣中,有一個就是在今石阡縣境內的夜郎縣。這個夜郎縣存在了6年,到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被撤廢。時隔8年,唐政府在分辰州龍標縣設置巫州時候,設置了一個夜郎縣,歸巫州管轄。這個夜郎縣迄今仍有一些不同看法,有說在今貴州岑鞏縣一帶的,有認為在今湘西新晃的。按照《舊唐書•地理志》的記載:貞觀八年(634年)分辰州龍標縣置巫州,同年置夜郎、渭溪、思徵3縣。如此看來,這個屬巫州管轄的夜郎縣,應當在今湘西一帶,即今人所說之新晃。
然而,如果以此為據。不僅無法證明歷史上的古夜郎國“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即便漢以後陸續設置的夜郎(郡或縣),也非一直“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
唐代夜郎縣的設置一是比較亂,二是存廢時間不盡相同。客觀地說,只要歷史上一度曾為夜郎縣所在地的,稱為夜郎故地(嚴格說來應為“夜郎縣故地”)都沒有什麼錯。但如果省掉“縣”字的目的是偷換歷史概念,刻意將其與古夜郎國相混淆,將本不屬於已的歷史文化硬拉來貼在自己身上,那就難免有誤導後人之嫌了。
這一點,恐怕不唯湖南新晃的同志應該注意,即便貴州省熱衷於炒作夜郎的某些縣市,也是需要引以為鑒的。
以此觀之,花50億元老百姓的血汗錢去偷換一個歷史概念,真的沒有什麼必要!
一個財政收入剛剛跨過億元的民族地區小縣,竟敢拿出幾近半個世紀的錢,來打造一個根本不存在於本縣境域內的“古國”。這樣的“大手筆、大氣魄”,實在讓人歎為觀止!
夜郎之見於史書,最早是司馬遷的《史記》。但那個郡國並存時代的“西南夷”古國,從戰國中期興起到西漢成帝河平年間滅國,前後只綿延了二百餘年,作為方國政權退出歷史舞臺後便已不復存在,甚至連一點餘波都沒有。
後世出現的“夜郎”只是借用“夜郎”之名設置的郡縣的稱謂,與那個因被司馬遷誤記“及至夜郎侯亦然”,而背上兩千年“自大”黑鍋的古夜郎國,完全不是一回事。
筆者曾在前些年的新聞報導中讀到這樣的話:“新晃縣於2002年下半年邀請××學的××教授、全國古籍研究專家××等50多名專家進行論證,結論是歷史上的‘夜郎’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
這完全是在睜著眼睛歪曲歷史,只要認真讀讀相關文獻都會產生質疑。
歷史上,新晃與“夜郎”一詞是曾有過一些關聯的,但那是發生在唐代。
漢以後的夜郎縣設置,最早在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年)。是年,將原來的牂牁郡一分為二,設置平夷、夜郎二郡。夜郎郡管轄的4個縣中,有一個即是夜郎縣,位置在北盤江上游的今貞豐縣一帶。這個夜郎縣一直維持到南北朝,梁朝簡文帝時被東爨勢力佔據,以後便不復存在。
唐代的夜郎縣有3個。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將隋煬帝原設的明陽郡廢棄,改置夷州。這個夷州管轄的13個縣中,有一個就是在今石阡縣境內的夜郎縣。這個夜郎縣存在了6年,到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被撤廢。時隔8年,唐政府在分辰州龍標縣設置巫州時候,設置了一個夜郎縣,歸巫州管轄。這個夜郎縣迄今仍有一些不同看法,有說在今貴州岑鞏縣一帶的,有認為在今湘西新晃的。按照《舊唐書•地理志》的記載:貞觀八年(634年)分辰州龍標縣置巫州,同年置夜郎、渭溪、思徵3縣。如此看來,這個屬巫州管轄的夜郎縣,應當在今湘西一帶,即今人所說之新晃。
然而,如果以此為據。不僅無法證明歷史上的古夜郎國“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即便漢以後陸續設置的夜郎(郡或縣),也非一直“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
唐代夜郎縣的設置一是比較亂,二是存廢時間不盡相同。客觀地說,只要歷史上一度曾為夜郎縣所在地的,稱為夜郎故地(嚴格說來應為“夜郎縣故地”)都沒有什麼錯。但如果省掉“縣”字的目的是偷換歷史概念,刻意將其與古夜郎國相混淆,將本不屬於已的歷史文化硬拉來貼在自己身上,那就難免有誤導後人之嫌了。
這一點,恐怕不唯湖南新晃的同志應該注意,即便貴州省熱衷於炒作夜郎的某些縣市,也是需要引以為鑒的。
以此觀之,花50億元老百姓的血汗錢去偷換一個歷史概念,真的沒有什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