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9日電)特偵組昨起訴司法官涉貪案,台北地院漏夜召開接押庭,認為前高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有逃亡之虞,蔡的友人黃賴瑞珍、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婦有串證之虞,今天凌晨裁定羈押。
至於前高院法官李春地、房阿生則因坦承檢方指控事實,並已將所得賄款交歸國庫或蔡光治,法官認為沒有串證之虞,裁定2人各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察官邱茂榮雖供詞略有出入,但法官認為,可由監聽譯文補足,認為無羈押要件,裁定釋放。
特偵組8日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將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房阿生、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等13人起訴,蔡光治被求刑24年、陳榮和被求刑18年。檢察官認定,相關被告在前苗栗縣長何智輝銅鑼案、前法官張炳龍貪污案中,涉嫌行、收賄。
台北地院昨天約下午5時召開接押庭,歷經近11小時訊問後作出裁定。裁定理由指出,雖李春地、房阿生涉犯重罪,但2人對收賄及重要犯罪情節都已詳盡陳述,並審酌2人已將所得賄款交歸國庫或共犯蔡光治,認為2人沒有串證之虞,裁定交保。
至於邱茂榮也對如何受何智輝請託與李春地接觸等犯案細節詳盡陳述,法官認為,雖證詞與他人略有出入,但可由監聽等物證加以比對,且邱所涉罪嫌也非重罪,認為他無逃亡、串證之虞,裁定釋回。
另外,陳榮和、蔡光治分別遭求刑18年、24年,法官認為2人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而邱創舜、段美月雖以罹患癲癇症、憂鬱症為由,多以「不清楚」、「忘記了」回答,但對於與犯罪情節無關的問題都能對答如流,法官認為2人避重就輕,並有利害關係或人情壓力,與黃賴瑞珍均有串證之虞,予以羈押。
至於前高院法官李春地、房阿生則因坦承檢方指控事實,並已將所得賄款交歸國庫或蔡光治,法官認為沒有串證之虞,裁定2人各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察官邱茂榮雖供詞略有出入,但法官認為,可由監聽譯文補足,認為無羈押要件,裁定釋放。
特偵組8日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將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房阿生、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等13人起訴,蔡光治被求刑24年、陳榮和被求刑18年。檢察官認定,相關被告在前苗栗縣長何智輝銅鑼案、前法官張炳龍貪污案中,涉嫌行、收賄。
台北地院昨天約下午5時召開接押庭,歷經近11小時訊問後作出裁定。裁定理由指出,雖李春地、房阿生涉犯重罪,但2人對收賄及重要犯罪情節都已詳盡陳述,並審酌2人已將所得賄款交歸國庫或共犯蔡光治,認為2人沒有串證之虞,裁定交保。
至於邱茂榮也對如何受何智輝請託與李春地接觸等犯案細節詳盡陳述,法官認為,雖證詞與他人略有出入,但可由監聽等物證加以比對,且邱所涉罪嫌也非重罪,認為他無逃亡、串證之虞,裁定釋回。
另外,陳榮和、蔡光治分別遭求刑18年、24年,法官認為2人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而邱創舜、段美月雖以罹患癲癇症、憂鬱症為由,多以「不清楚」、「忘記了」回答,但對於與犯罪情節無關的問題都能對答如流,法官認為2人避重就輕,並有利害關係或人情壓力,與黃賴瑞珍均有串證之虞,予以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