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也是全國法制宣傳日確立十周年的日子,為表達共同的意願:要求落實《憲法》原則,切實依法行政,剷除貪污腐敗,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實現真正的社會穩定與和諧!今天,12月4日,中國浙江台州「經租房」 著名維權人士林大剛老先生在台州政府有關部門門前,騎著摩托車,打出紅色普法標語:十二月四日是全國普法宣傳日。捍衛憲法,宣傳憲法,執行憲法,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五八年被非法掠奪的受憲法保護的合法私有房產,依據憲法 「經租房」 該還私產於民。遊行一小步,民主一大步。
林大剛通過標語進行抗議!以彰顯討還祖屋私有房產的決心。
2009年6月中國浙江「經租房」著名維權人士林大剛因祖房遭當地政府霸佔半世紀,控告浙江省建設廳後,遭到當地國保人員祕密逮捕,浙江台州椒江區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0年2月浙江台州中級法院以犯有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免予刑事處罰,被關押長達八月之久。
年屆7旬余歲的林大剛老先生,因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經租房」被沒收,多年以來不斷上訪,持續遭到當地政府打壓與長期監控。
為了維護我們全體公民的合法權利,保證國家制度公平正義的政治性質,我們呼籲同胞們,要運用法律手段,積極向相關國家機關舉報、控告違法犯罪行為並要向全社會公開;要對行政、司法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敢於說「不」。我們要團結起來,剷除貪腐,弘揚正氣,建設一個真正和諧、文明的國家!
二0一0年十二月四日
林大剛通過標語進行抗議!以彰顯討還祖屋私有房產的決心。
2009年6月中國浙江「經租房」著名維權人士林大剛因祖房遭當地政府霸佔半世紀,控告浙江省建設廳後,遭到當地國保人員祕密逮捕,浙江台州椒江區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0年2月浙江台州中級法院以犯有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免予刑事處罰,被關押長達八月之久。
年屆7旬余歲的林大剛老先生,因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經租房」被沒收,多年以來不斷上訪,持續遭到當地政府打壓與長期監控。
為了維護我們全體公民的合法權利,保證國家制度公平正義的政治性質,我們呼籲同胞們,要運用法律手段,積極向相關國家機關舉報、控告違法犯罪行為並要向全社會公開;要對行政、司法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敢於說「不」。我們要團結起來,剷除貪腐,弘揚正氣,建設一個真正和諧、文明的國家!
二0一0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