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夥賭債賣腎 曝地下腎交易網路

2011年03月29日大陸
【新唐人2011年3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綜合報導 )湖南小夥胡傑,因還不起18000元賭債,想到“賣腎”。幾個月後,儘管他不停地哭泣,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但仍然被送上一家民營醫院的簡陋手術臺,切掉了左腎。手術3天後,胡傑手機顯示,他的銀行卡裡打進了27000元。這筆隱祕的交易被媒體曝光後,牽出大陸一張龐大而嚴密的腎臟地下交易仲介網路。

據大陸媒體報導,胡傑是在山西臨汾長良醫院手術的,醫院牽涉到這種罪惡交易中不是第一回了。胡傑手術之前一個多月,長良醫院就已經因涉嫌非法做腎移植被衛生部門調查過,不過很快沒有了下文。直到胡傑事件爆發,才牽出這一地下腎交易網路。


大陸醫院到處都是這樣的“賣腎”廣告(網絡圖片)




失去左腎的胡傑(網絡截圖)


欠賭債想到賣腎

胡傑,湖南邵陽隆回縣人。作為打工一族,胡傑一家4口分別住在廣東的佛山、番禺和廣州三地。

2010年10月,一直孤寂無聊的胡傑開始跟幾個陌生的老鄉玩“三公”(紮金花),並且專門有人借錢給他。沒有幾天時間,胡傑便欠下18000元的賭債。這時老鄉要求:如一周內還清,只需2萬元;一個月內還,則要24000元。

無奈下,胡傑想到了賣腎。

“熱情”仲介被曝光

2010年10月25日,他開始上網流覽與“腎”有關的資訊。百度了一下“腎源”,資訊豐富得讓他吃驚:“電話、QQ號都有”。一個號碼顯示為山東的、不需要押金、“說話非常直爽”的賣腎仲介人“劉哥”獲得了胡傑的信任。

10月28日,胡傑帶著100元到達山東濟南,在車站見到了“劉哥”和“傑哥”。

“劉哥”和“傑哥”把胡傑帶到他們駐紮的山東省齊河縣的一間大套房裡。

套房裡外兩間屬於4個仲介人的地盤,作為“供方仲介”的大哥們住在床上,兩張地鋪上住著十幾名年輕人。 “劉哥”告訴胡傑,(他們)都是走你這條路的。

胡傑住裡間地鋪,和他挨著的是一個來自“陝西西安”的年輕人——確切地說,還只是個孩子。

胡傑認為他和這個大男孩很談得來。那孩子說他今年18歲,家裡就他一個孩子。父親下崗了,還生著病,母親沒有工作。他也是從網上看到賣腎資訊的,他需要這個錢給父親看病。

同屋住的還有來自河北等地的,談好的賣腎價格並不一致,有4萬的,也有6萬、8萬的,但其他話題就沒有多少交流了。住在外間的是屬於另外兩個仲介“大哥”的人,更不宜打問。 “劉哥”和“傑哥”警告過他,不要和別人多說話。

最後胡傑和他們談好的價格,賣一隻腎4萬元。

胡傑被脅迫賣腎 賣腎仲介被曝光

割掉腎髒的恐懼開始占據胡傑的內心,他突然想跑。他輾轉逃回廣東之後,“劉哥”不停地給他打電話,罵他,讓他賠償吃住、檢查的花費。胡傑害怕手術,但為躲債主他更需要錢。 “劉哥”時不時會打電話來游說,到12月,胡傑終於被“說服”再一次回去了。

2011年元旦時,他到達山西臨汾,一個叫“小王”的人在火車站接到胡傑,並時刻不離地指引胡傑,直到手術後消失。交談中胡傑得知,“小王”也是兩個月前剛賣掉左腎,現在是傷口疼痛。親眼看到他如此痛苦,胡傑向小王明確提出,不想做了!

胡傑被威脅“不想做走不出臨汾”。胡傑不停地哭泣,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他曾試圖從賓館再次逃走,但沒有成功。

1月6日,胡傑在賣腎仲介人“劉哥”的脅迫下,在山西臨汾長良醫院做了手術,失去了左腎。

胡傑術後一直覺得傷口一陣陣地疼痛,小便不正常,走路直不起身來。

2月13日,他向山西省衛生廳反映。 2月16日,長良醫院停業整頓。

據報導,在2010年10月左右,長良醫院就被曝做過兩例“換腎”手術。 11月,由於受體一方術後狀況不好,患者只好被緊急轉院到有資質做腎移植手術的山西省第二人民醫院治療。這兩例手術都被反映到山西省衛生廳,衛生廳又讓臨汾市衛生局去查,但結果不了了之。

活體摘除器官案例在中國數據飆升

大陸《財經》雜誌曾披露過一個資料:2007年最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權當年,全國肝移植中,1/4來源於活體;而在3年前,這一比例只有0.32%;另一個數字來自一位元行內醫生,據說以往活體移植佔不到5%,2007年上升至15%至20%,2008年迅速超過一半。

在天職為救死扶傷的醫院,顯示著天使與魔鬼共舞:一方面拯救重症患者,一方面又非法剝奪他人健康權益——權衡並配置這兩者的只有一個字,“錢”。

《千龍網》文章指出,有兩點現實,依然令人不寒而慄:一者,器官買賣的非法途徑公開化,“賣腎網”等非法廣告以門戶網站的個人空間或博客、小網站為主要發佈管道,僅有極少數網頁因涉及不合法內容而被刪除,公開叫賣器官在網上大行其道,網站審核形同虛設,“器官掮客”比比皆是。

在網上搜索關鍵字“肝腎源”,招募“供體”和“推銷”器官的廣告難以計數。 “22至30歲之間,體重120至170斤之間,身高170cm以上”是大多數廣告中提出的“供體”標準。甚至在一些廣告中,器官仲介根本不避諱違法問題。承諾提供“供體”與患者的親屬關係證明,而且與醫院關係良好,能夠通過倫理審查。

在這些廣告中,“供體”被形容得如同家畜或產品一般:“為了提高品質、節省患者的費用和時間,我們的供體是我們自己養的人,而不是從其他二手或三手仲介那裡發來的……”

文章指出,第二,在買賣成交的環節中,正規醫院與移植科醫生鮮有罪罰相當的下場。

2006年,河北乞丐仝革飛被勒死後,雙腎、一肝、一脾、一胰腺等共5個器官被摘除,涉事者包括武漢和北京有關醫院醫生。

據媒體報導,檢方並未起訴當事醫生,他們是以證人身份出現在司法文書和審判環節,這讓辯護律師異常不解——而類似的事情,不獨獨這一家。

文章評論指出,買賣器官如此容易,操刀的醫生與搭建平臺的醫院如此“豁免”,地下買賣的興盛就不難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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