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養豬老太婆解釋「人權」

2011年06月03日評論
【新唐人2011年6月3日訊】前些天,兒子從單位裡抱回一大疊上頭發給他的書刊雜誌,說是給我煮豬食時起火用的。就擱在了灶門前。

老人們常說,要「敬惜字紙」。唉,這些紙張要比孩子們的課本要細膩白淨得多的本本,嶄新得連翻都沒有翻就要被燒掉,真是罪過呀!好在我老太婆還認識幾個字。在將它們拋進爐膛之前,我是要瞧上它幾眼的,也好減輕一點罪孽吧。

我在一本叫《XXX》的雜誌上,看到有一位叫什麼李月月鳥的人像鴨蟲婆(蚯蚓)一樣歪歪支支的題字。上頭好像說的是:「中國的人權首要的是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問題。」我琢磨著呀,說這話的人一定來頭不小呢。真像毛主席他老人家當年說話的口氣。不由我老太婆多瞧幾眼,並多個心眼兒:這「人權」二字嘛,我個老太婆也說不出多大的道道。但是我想萬事同理,說不定和我老太婆養豬是一個理兒呢!

不怕你們不見笑的話,那我就抖膽說說吧:

先說說這個「生存權」吧:我在家裡養豬,一養十幾頭。養豬的人,當然不能讓豬餓死,得每天三餐地餵食。一餐不餵,大豬小豬們就會撕心裂肺地嗚哇亂叫。只要不把豬餓死,我就保障了大豬小豬們的生存權。誰也不能說我剝奪了大豬小豬們的生存權吧?否則的話,會讓你血本無歸的。至於它們到了屠宰場被剝奪了生存權,那是屠夫們的責任。與我老太婆無關。

再說這「發展權」吧:我是最有體會的。這是傻子都明白的道理呀,實在沒有什麼深奧的。對於養豬的人來說,僅僅把豬養著不死,是萬萬不行的,還要注意飼料搭配、防疫治病、灑掃庭除,才能使大豬小豬們長肉長膘;這長肉長膘是發展權的第一層理兒;這第二層理兒卻是馴服他們聽話,以提高生存能力的理兒。也就是說要教它們掌握一定的知識和技能,比如,教它們和睦相處,而不要相互撕咬呀;教它們多睡少吃,而不要打欄跳圈呀;對於母豬,還要教會它們哺育小崽,而不是把小崽壓成肉餅等等。倘若養豬而不要豬的發展權,那我老太婆只好喝西北風去喏。

嘿嘿!原來這個李月月鳥的「人權」觀,竟與我老太婆養豬是一個理兒,你說有意思不?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 轉自《荊楚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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