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重刑之下 還有無勇夫

2011年06月12日評論
【新唐人2011年6月12日訊】6月9日下午4點左右,山東維權記者齊崇淮被滕州法院以敲詐勒索罪與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合計決定執行12年。因為齊崇淮在2007年即被警方開始關押,所以,以此推算,他還得在監獄中度過漫長的8年時光。

齊崇淮何許人也?自2004年6月起,記者齊崇淮曾為數家出版物工作,包括《人民公安報山東周刊》和《中國安全生產報》。 2006年6月,他開始擔任《法制早報》(事業發展部山東部)主任,該報於2006年12月停刊,其工作人員被改組為《法制日報?週末版》服務。他還是《法制週報》和《記者觀察》的特邀通訊員,以報導山東省的腐敗和社會不公而知名。

不管是網絡媒體還是傳統報刊,現在都是圖文並茂,帶圖片的文章更能吸引讀者的視線,對於有些事件,即使是單純的圖片報導,也能給人一種從文字上找不到的強大視覺衝擊感。有人將這個時代戲稱為“讀圖時代”,圖片的影響力和吸引力由此可見一斑。在近幾年,因為圖片,不少官員幡然落馬,在很多網民看來,有圖才能有真相,所以,用圖片反腐敗往往比純文字更有說服力。

回首往昔,估計有不少人都記得那一張張豪華氣派的山東滕州市政府大樓圖片。這組圖片在2007年6月曾在海內外的各大論壇和博客中瘋傳,最後引起了主流媒體的關注,給滕州市的官員製造了不小的壓力。據悉,拍攝這組圖片的正是今天被判重刑12年的維權記者齊崇淮和他的攝影記者朋友馬世平。齊崇淮將自己揭露滕州官員腐敗的文章和這組圖片一起發佈在新華網發展論壇,結果被警方盯上。

2007年6月25日,齊崇淮在位於山東濟南的家中被捕。據報導,他的記者證和電腦設備均遭沒收。齊崇淮最初被指冒充記者“招搖撞騙”,2007年8月2日則被控以“敲詐勒索”罪名被正式逮捕,並在很長時間內禁止他人會見。在齊崇淮被捕之前的2007年6月16日,攝影記者馬世平就因與文中照片有關而被捕。在齊崇淮公開支持馬世平後,滕州官方決心讓他名譽掃地,於是對他展開行動。

齊崇淮在被捕4個月後,檢察院仍然未能對他進行起訴。當時,他的代理律師黎雄斌認為警方根本沒有足夠證據指證齊崇淮。據海外媒體報導,在這種情況下,警方開始對齊崇淮刑訊逼供,企圖迫使他認罪。而家人多次申請取保候審,但均被拒絕。在經過了長期超期羈押之後,2008年5月13日,齊崇淮案終於開庭審理,在當天晚上,齊崇淮被法院宣布判處有期徒刑4年,同案的賀彥傑被判有期徒刑2年。

據維權網報導,在那次庭審時,控方出具的材料都是由滕州官方提供的文字證明,沒有任何確實可以作為罪證的如銀行匯款、​​字據等證據,整個庭審更沒有一個證人出面。齊崇淮的代理律師黎雄兵與李春富出庭為齊崇淮作了無罪辯護。面對如此爭執的案件,滕州法院居然在短暫合議後作出宣判。可見,滕州官方已經在庭審之前為齊崇淮定罪定刑,庭審只是走過場而已。從程序到結果,顯然都違背基本的法律公正。

齊崇淮雖然沒有上訴,但是,上不上訴都無關緊要了,因為滕州官方已經死心塌地地要整他,即使他請再出色的律師,辯護再精彩,也無法讓他獲得輕判甚至釋放。從江澤民時代提倡“依法治國”開始,從媒體上看,不管是中國官方還是民間,都非常重視法律。實際上,對於齊崇淮這類案件,法院並不重視法律,而只重視警方和官員的想法,只要上級官員和警方想讓齊崇淮坐穿牢底,不管有無支持齊崇淮獲罪的確鑿證據,都可以振振有詞地將他判幾年徒刑。和其它政治性案件一樣,齊崇淮案的庭審實際上沒有任何懸念,定什麼罪和判多少年早已經確定。

據海外媒體報導,齊崇淮自2008年8月從看守所轉到監獄後,生存狀況惡劣,他不僅被犯人毒打,還要每天到四十裡地之遙的煤礦幹體力活,致使他身體十分虛弱,出現多種病痛反應,迫切需要更換勞動環境,身體急需檢查就醫。但是,即使齊崇淮的妻子焦霞向有關方面反映了這種情況,但齊崇淮的狀況一直都未能改善。可見,滕州官方不僅僅只是希望通過判刑來教訓齊崇淮,而且希望通過高強度的體力勞動來折磨他,最好能置他於死地。

“白天不懂夜的黑”,對於自由人而言,四年時間轉瞬即逝,但對於坐牢的人而言,四年時間卻是無比漫長的。從2007年齊崇淮被警方抓捕到現在,四年時間差不多就要過去了。按說,2011年6月25日就是齊崇淮刑滿出獄的日期,令人震驚的是,就在原定出獄日期的前兩個多月的5月4日,滕州警方再次以齊崇淮涉嫌“敲詐勒索、職務侵占罪”,將案件移交給滕州檢察院,準備讓檢察院再次對其進行起訴。

齊崇淮早就被判刑,在2008年判刑之前差不多一年時間裡,相信警方早就查清了他所謂的“犯罪”事實,為何在當初不讓檢察院對齊崇淮進行全面的起訴,而要在齊崇淮將要出獄的時候對他追加一個職務侵占罪呢?顯然,這個罪名又是子虛烏有的,目的是希望通過加罪讓齊崇淮繼續在獄中煎熬,以解自己的心頭之恨,並且告訴其他人:“你們誰還敢效法他?”。

在中國,記者是一個光鮮的職業,但你要是一名有良知且大膽敢言的記者,記者對於你而言就是一個極其危險的職業。前新華社記者高勤榮、《文匯報》記者姜維平均因為揭露官員的腐敗而鋃鐺入獄,更多的記者因為採訪報導敏感事件而遭威脅和毆打,有的還被網上通緝。齊崇淮被判重刑,顯然也和他揭露官員腐敗有直接的關係。不過,在表面上講法治的今天,拿他的文章和圖片定罪難以忽悠公眾,所以,司法機關必須尋覓其它罪證來達到報復他的目的。

齊崇淮的遭遇再次印證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古語,雖然齊崇淮是被以經濟罪名判刑,但他實質上卻是因言獲罪。在最近這些年當中,因言獲罪的案例層出不窮,多位異議人士均被判處10年乃至10年以上的重刑。可見,中國當局對於體制內和體制外的異議人士均是重拳出擊,以期達到殺一儆百的功效。

常言道:“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在維穩經費已經超過軍費的今天,估計各級官員和各地司法機關都會不遺餘力地去維護社會穩定。當然,這種維穩不是從源頭上維穩,而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維穩。在短時間內,強壓式的維穩或許可以奏效,但是,長遠而言,這只能使社會更不穩定。歷史上的秦朝,株連九族、焚書坑儒的維穩方式還不夠殘酷嗎?遺憾的是,秦朝最終只能是一個短命王朝。

就在前段時間,由於受江西獨立候選人劉萍的鼓舞,諸如李承鵬這樣的體制內知名人士紛紛挺身而出,決定參選人大代表。可見,憲政民主制度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先賢有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在浩浩蕩蕩的世界民主大潮衝擊下,在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和日益嚴重的情況下,有理想抱負和敢作敢為的人越來越多。雖然很多類似於齊崇淮這樣的良心人士被判重刑,但是,相信在重刑之下,仍然會不斷有勇夫挺身而出,因為他們有堅定的理想和信念。

2011年6月9日

—— 轉自《民主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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