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贊寧:人性和黨性

2011年07月13日時政評論
【新唐人2011年7月13日訊】李九蓮是繼史雲峰之後慘死在文革之後的著名“現行反革命”。文革中,李九蓮是一名狂熱的紅衛兵頭頭,曾在天安門廣場狂呼過萬歲、萬歲、萬萬歲,是江西省第一屆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積極分子,省革委會委員候選人。然而,勤於思考的李九蓮對文革的倒行逆施終於有了覺悟,從一個瘋狂的支持者變成堅決的反對者。
  
1969年,李九蓮對文革開始反思——她在日記中寫到:“黃昏的太陽並不偉大,也不溫暖……”
  
“幹部下放勞動,這期間的血淚何其多!青年學生到農村去,這期間的痛苦與絕望又是何其多!”
  
“說是清除了國家政權內的一小撮叛徒、特務、死不改悔的走資派,可是這些人到底幹了什麼呢?一切還不是取決於歷史,歷史決定現實嗎?中央不是按歷史決定問題的,而是按你對毛、林的態度而定的。”
  
“抓階級鬥爭有什麼用呢?只是使人敢怒而不敢言,老老實實,不亂說亂動罷了。”
  
1969年正是文化大革命甚囂塵上之時,作為一個曾經瘋狂過的紅衛兵頭頭,李九蓮能對文革有這樣的認識是難能可貴的,儘管這些認識是偷偷寫在日記裡的。
  
如果李九蓮的這些思想僅僅偷偷藏在日記裡,藏至文革結束,李的命運就不會那麼悲慘。可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深深地掩藏自己內心深處的東西,即使最親密的人也不吐一字一句,如周恩來。
  
年輕的李九蓮沒有經歷過什麼叫出賣,更沒有經歷過同學、戰友、戀人的出賣。於是,她將自己內心裡裝了很久的東西,坦露給了她最親愛的人。
  
1969年2月28日,李九蓮給已經參軍入伍的她的戀人曾昭銀寫了一封信:
  
曾昭銀:
  
你好!來信收閱。我覺得此信供你作取與捨的參考較為合適。我以前未知你的態度,所以不便直言。今天我把我的思想情況向你說清楚。
  
一、對國家前途的看法:經過半年多的複雜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問題。首先是對國家前途發生懷疑。我不明白“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麼性質的鬥爭,是宗派鬥爭還是階級鬥爭?我感到中央的鬥爭是宗派分裂。因此對“無產階級大革命”發生反感。對批判劉少奇好像有很多觀點是合乎客觀實際的,是合乎馬列主義的,又覺得對劉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感到對劉少奇的批判是牽強附會。“文化大革命”已收尾了。很多現象,很多“正確的觀點”,和運動初期的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差不多,本質一樣,提法不同而已。因此對今後的天下到底屬於誰,林彪到底會不會像赫禿一樣,現時的中國到底屬於哪個主義等項問題發生懷疑。對“現行反革命”發生濃厚興趣,對“反動組織”的綱領也注意研究。
  
二、個人打算:馬克思說過:“使人生具有意義的不是權勢的表面的顯赫,而是尋求那種不僅滿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證全人類都幸福和完美的理想”。我決心按馬克思所說的去度過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證自己不走向“反面”,成為“罪犯”,這是作了最低的估計。我之所以要抓住革命與奮鬥兩種觀點不放,是以此思想作指導。故渴望生活中有同甘共苦、不因任何風險和恥辱而動搖,仍保持生活友誼者。因想到你,希望如此。這是我寫這一封信的全部思想與動機。你見信後三思而決。
  
古人言:“逢人且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我違背了,把心徹底完全地暴露給你。你是第一個聽我說以上思想的人,望無論如何看信後即回信,且一定附回原信,當感激不盡。看信後,亦不用吃驚,很多人皆如此,只不過隱瞞了。事物總是變化的,人的思想隨客觀變化,這不足為奇。我也許是“糊塗”,也許是“幻想”,但不向你說清楚,問心有愧。祝好!此信勿傳於他人!
  
被出賣

李九蓮不是不明白“逢人且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但這個叫曾昭銀的人,不是陌生人,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她的戀人,她深深戀著的人。
  
李九蓮也曾深深戀著文化大革命,深深戀著天安門城樓上站著的一些人。但她發現她戀錯了的時侯,並開始反思了,那些人不值得她戀,她要同她過去的錯戀絕裂。但她萬萬不會想到,在到處都是政治的年代裡,是不會有私人之戀的。具有無產階級革命覺悟的解放軍戰士曾昭銀大義滅親地將她“出賣了”。
  
“出賣”是一個非常骯髒的政治字眼,同“叛徒”一樣遭人不恥。但曾昭銀將李九蓮出賣給了黨,出賣給了文化大革命,在當時,是一種多麼有覺悟的“出賣”呀!這種“出賣”或者說“告密”,是當時多麼盛行,多麼值得發揚光大的行為呀!
  
曾昭銀錯了嗎?在黨和戀人之間,他選擇了黨選擇錯了嗎?正如江青等人在人性和黨性之間選擇了黨性選擇錯了嗎?
  
曾昭銀的選擇,讓李九蓮走進了監獄。一個積極要求入黨的青年戰士,用戀人的血,向黨交上一份血淋淋的赤誠。
  
蹲了幾年監獄後,林彪從天上掉下來,李九蓮出來了。這時的她如果感謝黨、感謝毛主席,她的命運還會改變,後來亦不會慘死。但李九蓮曾紅衛兵過、曾造反過,她四處上告,進省進京,到處貼大字報。
  
李九蓮的大字報一定寫的不錯,不然,她重新被抓後,贛州地、市也不會有二百五十九個單位簽署要求立即釋放李九蓮的《聯合聲明》。
  
1974年4月25日贛州三百民眾乘車前往興國縣營救李九蓮。而且,還曾得到興國縣革委會和公安局的支援和理解。
  
什麼是輿論?這就是輿論。什麼是支持?這就是支持。可是在中國,沒這些李九蓮也許還死不了,有了這些李九蓮必死無疑。
  
“1974年4月25日下午,贛州地區公安局、工代會、紅代會緊急彙報贛州、興國情況,江西省委書記陳昌奉(曾為毛澤東的警衛員)在省委常委塗烈(全國的批林批孔就是從王洪文批轉塗烈的信開始的)的操縱下,連夜下達‘五點指示’:
  
一、李九蓮是地地道道的現行反革命跳出來翻案。
  
二、贛州某些人爭論李案,實際上是為現行反革命翻案。
  
三、衝擊興國監獄是起嚴重的政治事件,必須立即制止。
  
四、某些領導幹部和公安幹警在李九蓮問題上嚴重喪失階級立場,實際上是向反革命投降。”
  
李九蓮的事兒弄大了!
  
“1974年10月在京西賓館的一次會上,王洪文說:‘李九蓮哪來那麼大本事,那麼早就看出林彪不是好人。那時候我們都還一點看不出來。贛州一個小小的李九蓮,不可能先知先覺!’張春橋說:‘李九蓮問題,不就是典型的否定推翻文化大革命成果嘛。解放二十多年了,還為這樣的現行反革命分子翻案。他們覺悟哪裡去了?’””
  
當時華國鋒、倪志福在場。
  
儘管當時華國鋒尚不是英明領袖,也沒有材料記載他當時說什麼沒有。但王洪文、張春橋話說的狠,卻還沒下令殺人。而華國鋒一英明領袖後,李九蓮命沒了。
  
“1977年12月14日,下顎被穿透竹簽的李九蓮在贛州市老體育場萬人大會公判後,被拉到西郊青光嶺槍殺並暴屍荒野。當晚,李九蓮屍體遭暴徒的淩割,慘辱亙古未聞!”(請注意李九蓮被害死的時間)
  
這段描述還很“文”,實際上李死後是被人奸屍、並割去雙乳。
  
太慘了!太慘了!死前讓人封了嘴,死後又讓……蒼天呀!你有眼嗎?
  
重新審視這段歷史,每每讓筆者仰天長嘯!下顎被穿透竹簽的李九蓮,和手指上被釘進竹簽的著名女共產黨人江竹筠,常常讓我感到時空倒錯。
  
1977年12月,粉碎四人幫已經過去一年多了,何以還會發生這樣的暴行呢?
  
“1981年1月,胡耀邦關注此事並作批示.同年9月16日胡耀邦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召開的第五次‘兩案’工作座談會上談李九蓮一案時,一一點出了受株連者的數目:死兩人、被判六十人、遭黨政紀處分六百餘人、株連逾千……強調說‘出了這麼大的事,現在還沒有解決好,應該解決好’”。
  
李九蓮終獲平反。

但李九蓮的死,讓一個民族清醒了嗎?

文章來源:《新浪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