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 佔總人口4.7%

2011年08月27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8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至中、陳亦偉台北27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到今年6月底為止,全台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108萬5001人,佔總人口4.68%,呈現微幅上升。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101年7月將實施身障評估新制,採用「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由現有11類改為8類,依個別差異提供不同的服務措施,不像現在只要領有手冊,都一視同仁。

內政部今天公布「100年6月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人數統計」,100年6月底領有手冊國人,較去年同期增加約2萬人,增幅1.94%。

全國身心障礙人口中,以肢體障礙38萬6050人最多,佔35.58%;其次為重要器官失去功能的12萬3498人,佔11.38%;其餘依序為聽覺機能障礙、慢性精神病患者、多重障礙者、智能障礙者、視覺障礙者等。與去年同期比較,自閉症、失智症者的增幅較高。

按障礙等級分,輕度障礙者佔37.97%、中度33.28%、重度17.62、極重度11.14%。

依年齡別觀察,未滿18歲的身心障礙者以智能障礙居多,佔37%,18歲以上則以肢體障礙為多數,也佔37%。65歲以上領有手冊者,佔這一年齡層國民的15.9%。

縣市也有差異,根據內政部統計,身心障礙人口比率最高的是台東縣、花蓮縣、嘉義縣,分佔該縣總人口的9.14%、7.58%及7.02%。人數最多的則是新北市,共有14萬1849人。

陳素春表示,100年中央及地方政府共編列新台幣366億元經費,用於辦理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社會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等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