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7日訊】(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大隊)是集中關押死緩、無期等重刑犯人的監區,同時也一直非法關押、殘酷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至今沒有任何收斂,仍在肆無忌憚的迫害堅持信仰“真善忍”的公民。一監區區長(大隊長)湯長榮,人稱“湯司令”,是提籃橋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最主要的邪惡干將之一。
據知情人士透露,七監區監區長曾講我們監區為什麼“轉化”不了法輪功學員?一監區怎麼“轉化”了?所謂的“轉化”就是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信仰。於是,出現了這麼一幕:七監區的獄警帶了看管犯到一監區來“學習”如何轉化法輪功學員。當七監區的看管犯看到一監區如此毫無人性的暴行,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驚呼:這樣下去是要把人弄死的!後來,七監區的看管犯在惡警的縱容下,對法輪功學員也開始暴虐起來,提高了所謂的“轉化率”。所以近來提籃橋監獄將新入獄的法輪功弟子集中關押到一監區和七監區進行高強度的體罰和慘無人道的折磨。
上海虹口區法輪功學員朱樺於2007年2月8日被劫持至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當天下午,分監區長(中隊長)湯敏對朱樺進行了所謂“教育”,指導員朱洪達表露更直白:“我們一大隊的路子蠻野蠻的,法輪功進來三個月之內都寫了四書(指認罪書、揭批書、決裂書、決心書)”。
朱樺原上海某國企部門經理,大專文化,曾在2001年11月在公司上班時遭楊浦國保綁架,被楊浦法院枉判三年徒刑,曾在提籃橋監獄五監區青年實驗中隊以及六監區關押過,於2004年11月刑滿釋放出獄。 2006年5月25日晚,和普陀區法輪功學員王蓓蕾在本市某居民小區弘法時,遭普陀區國保大隊綁架(時值六國峰會期間),被關押在普陀區看守所。期間,朱樺因連續絕食五天,被送往上海市監獄總醫院綁床灌食,在看守所內所謂的審查期間,朱樺拒絕回答國保的提問,拒絕簽字,2006年11月22日被普陀區法院枉判四年。
長時間體罰
朱樺剛進監,即遭數名犯人搜身逐一檢查行李,整個過程由指導員朱洪達監督。後隨即被關在3.3平方米小監房內所謂“面壁思過”,坐在不超過二十公分高的小塑料凳上,雙腿併攏,挺直腰,雙手反背,每天從起床到就寢,要坐14小時以上,不准與別人講話,完全封閉。由於雙手長時間反背,雙臂麻木到吃飯時,抬手都很困難,腰部臀部更酸痛。
罰坐,長時間一種姿勢坐在塑料小凳子上,旁邊有普通教養人員看著,這種刑罰對人的腰部損害特別大,有的人因此腰部很長時間直不起來,長時間坐著臀部上有兩塊明顯的黑斑,有的小凳子上有棱,臀部都坐爛了。
期間由兩名看管犯全天24小時包夾,每15分鐘記錄一次情況,如坐姿達不到所謂標準,輕則訓斥辱罵,重則拳打腳踢,看管犯袁曉東(皖滁縣人,受賄罪被判死緩)講:這樣的坐姿是對法輪功最基本的要求。看管犯被獄警賦予了極大的權力,以此來對法輪功學員精神、肉體進行迫害。被選用的看管犯大多是無道德底線的,凶狠殘暴且善於按隊長意圖行事的罪犯。
暴力毆打
暴力毆打是轉化的主要手段之一。上海嘉定區法輪功學員侯波,原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工程師,大學文化。一九九九年後因進京弘法,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後因弘法又被嘉定區法院冤判三年徒刑,於2006年被關押在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中隊長湯敏安排罪犯趙斌為看管犯(詐騙犯判刑11年6月,四進宮)。侯波遭到趙斌多次毆打,用罪犯趙斌的話講,侯波抗擊打能力蠻強的,於是罪犯趙斌居然用被子摀住侯波的頭部,一直到侯波被悶至雙腿猛蹬時才放手,侯波差點因此窒息而死。有人知道後問趙斌,你這樣萬一把人弄死,是要加刑的,罪犯趙斌回答:“從警察的話中聽得出來,法輪功打死也沒關係。”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網絡圖片)
朱樺於2007年2月上旬被關押在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中隊長湯敏特別指派兇惡殘暴的罪犯趙斌、袁曉東作為看管犯。法輪功學員朱樺除被強迫坐小凳外,還被強迫寫思想匯報,當朱樺寫了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時,即遭到罪犯趙斌的暴力毆打。趙斌用掌猛擊朱樺頭頂,用腳踢朱樺腰部,還講:“坐了一個月,思想還沒有改變”。中隊長湯敏還指示趙斌要朱樺寫“揭批書”,朱樺不肯寫,罪犯趙斌當眾人面,猛擊朱樺頭部。為逼迫朱樺寫認罪書,罪犯趙斌趁晚上6:30多數犯人集中看電視新聞時,在3.3平方米小監房內對朱樺進行了暴打,趙犯用重拳猛擊朱樺後腦、左側太陽穴、左耳(朱樺因此耳鳴了一整夜),用拳猛擊朱樺的下巴,後腰部,還陰險地說:“打後腦和腰部是檢查不出來的。”還將朱樺的頭部往雙人床木柱棱角上拼命按,將朱樺的手臂扭轉至極限,還規定不准發出聲,又勒令朱樺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罪犯趙斌還拿預先準備好的小竹竿抽朱樺放在背後的雙手,導致朱樺的手指被抽得發青。期間朱樺責問趙斌為何打人,趙犯回答:因為我想減刑早日回家。在6月4日中午,朱樺當面向中隊長湯敏反映趙斌打人的情況,湯敏居然回答:“你想翻船啊?好有好的結果……”事後不作任何處理。
種種折磨
據知情人透露,2008年12月8日年終審評時,按常規監獄要每名犯人寫份認罪書,朱樺不寫,被看管犯袁曉東,李文波(四川籍,搶劫,盜竊犯被判死緩)罰蹲,雙腳不准移位,雙手反背,袁犯說這樣能想通。從早6:45分一直蹲到晚上19:20分,這時正值中隊長湯敏值班路過小監時,袁犯匯報,他不肯寫認罪書,已蹲了一天了。湯敏當著眾人面假惺惺地講:“想問題坐在小凳子上。”除去三頓飯共半小時,朱樺白天共被罰蹲了12個小時,期間,朱樺提出要小便,被罪犯袁曉東勒令尿在身上,口中有痰也被袁犯要求嚥下去,不准吐,朱樺兩腳稍有移動就被罪犯袁曉東,李文波拳打腳踢,罪犯李文波嘴巴不停地罵著“畜生”。湯敏將罪犯袁曉東叫到辦公室問情況,袁犯回來後對李文波講,我給中隊長講了不採取這種方式,每月的思想匯報就寫不出,剛才中隊長的話是裝裝樣子講給大家聽的。到辦公室後對我講:“該怎麼樣還怎麼樣!”由於蹲的時間長造成朱樺的雙腳前掌和腳趾部位麻木,雙腳踩在地上象踩在棉花上,此症狀一直到2009年5月才逐漸消失,罪犯袁曉東居然對朱樺講要從中吸取教訓。
提籃橋監獄對犯人減刑有一項考量標準,即所謂的每月要上交“新岸懺悔基金”,以此表明改造態度好。名義上是自願的,實際上是因為怕失去減刑機會沒有幾個犯人敢不交的。 2009年7月13 日,收“新岸懺悔基金”時,朱樺不交,被看管犯袁曉東罰坐小凳子外,還猛抽朱樺耳光,朱樺對袁犯說不要打人,袁犯囂張地說:“打你怎麼樣?”看管犯李文波則擋在門口為其望風,之後轉過身威逼朱樺,“到底交不交?”朱樺回答不交。李犯則對準朱樺左臉左耳部位,猛抽耳光,朱樺因此左耳鳴叫了很長時間。 7月15 日中午,罪犯袁曉東為逼朱樺寫所謂的交“新岸懺悔基金”保證書,在一小時內,將朱樺頭部打了三個大包,並將朱樺的頭往牆上撞,袁犯還講:“我倒要看看,煉功人被打是什麼反應?”又講:“趙斌比我和李文波打得更厲害,要是趙斌來打就好了。”袁曉東對其他服刑人員則講:“我和李文波對待朱樺就像對待我們自己一樣。”從中足以看出袁曉東狡詐的本質。
上海崇明縣橫沙鄉法輪功學員徐明被冤判7年6個月徒刑,於2008年9月被關押到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中隊長湯敏安排的看管犯是趙斌,周琦(上海籍,販毒,判無期徒刑,2009年編隊至新疆監獄服刑),據知情人透露,徐明被趙斌、周琦打得吃不消了,“被轉化”了,有一段時期,徐明滿面愁容,精神恍惚,見到他的人看到他新增了不少白髮。
有犯人問趙斌:你是怎樣轉化法輪功的?趙斌則赤裸裸地回答:“搞路子(體罰折磨、暴力毆打的意思)”,還講,別人搞不定的,隊長就叫我去擺平,到我手裡是沒有人吃得消的。罪犯袁曉東則講了實話:隊長充份發揮了趙斌嚇、哄、騙、打的特長。販毒犯顧耀元(上海籍,無期)講:隊長把法輪功交到我們犯人手裡就是讓我們打的,看法輪功是洋差(意為可獲得各方面的優惠),並主動向獄警要求,看管法輪功。很多看管犯每次接見幾乎都能獲得A級寬鬆接見,年底被評上勞改積極分子獲大幅減刑,看管犯人惡的一面被獄警充份的最大限度的調動、發揮。
《監獄法》第十四條明文規定,監獄警官不得“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罪犯的人格,不得“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罪犯”,何況法輪功學員完全是無辜的好人!可是這些法律規定到了提籃橋監獄成了廢紙一張,執法的警察知法犯法。中國最大的開放城市之一上海都是如此,其它地方更可想而知,足以說明中共的法律完全是騙人的幌子。
惡劣的生存環境
在提籃橋監獄內,對堅強不屈的或被認為表現不好的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許多基本的人權,即使監獄內的明文規定,此時都成了一紙空文,看管犯被獄警賦予了極大的權力。看管犯對法輪功學員處處刁難,可以用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的要求,來給你製造痛苦。上廁所,必須向看管犯報告,此時,看管犯就隨便一個“等一會兒”(其實是故意刁難)就可以讓你使勁憋。看管犯袁曉東規定朱樺必須上午8:00以前解大便,否則要到第二天解決。法輪功學員侯波入獄時,正值高溫盛夏,看管犯趙斌一天只給侯波一盆水洗漱擦身,到了晚上一盆水已發臭。朱樺在入獄的第三個夏天,氣溫高達39度至40度,睡前犯人都可以用盆水擦身,看管犯袁曉東則規定朱樺睡前不准用水擦身,只能用半乾毛巾象徵性抹下汗水。獄警可以以表現不好為由剝奪法輪功學員每月一次的接見權利,林鳴立、朱樺等都是在入獄三個月後才允許接見,入獄一個多月後才能寫家信。此前,他們的家屬因無親人的消息焦慮萬分。而刑事犯(哪怕是死刑犯改判死緩的)剛入獄當天就被告知可寫家信,通知家屬接見。
提籃橋監獄獎懲細則明文規定:服刑人員不准查看其他服刑人員的信件,服刑人員不准對其他服刑人員進行抄身檢查,違者屬重大違紀重扣6至10分,取消評選“勞改積極分子”資格,而在一監區,這些明文規定成了擺設或是廢紙一張。看管犯可以隨時對法輪功學員抄身,開箱檢查物品。法輪功學員的親屬來信,除了獄警檢查後,由看管犯先過目,最後才交到法輪功學員手中。而法輪功學員寫的家信,首先由看管犯檢查後,認為無問題再交到主管隊長審查。如看管犯檢查後,認為有問題就會被當面當場撕掉。
2008年2月,法輪功學員朱樺在給兒子寫信中講到,希望兒子做人要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被看管犯袁曉東檢查時看到當眾撕毀信件(以後袁曉東曾數次當眾撕毀朱樺的寫信,袁犯的標準是佛教、經濟、社會問題都不能談,否則屬於給隊長添麻煩)並上報中隊長湯敏,說是朱樺在信中宣揚法輪功。後來朱樺即被勒令面壁十天,強迫寫認識。期間,袁曉東強迫朱樺雙膝夾書,手放在背後,時間一長,書自然掉下,袁犯就用書背的角敲朱樺的右前額,朱樺的右前額被敲起了大包。由於十天的罰坐小凳,從早到晚一點都不准動,朱樺的臀部因此皮爛而出血。
罪犯袁曉東曾透露過與中隊長湯敏的一段問答,袁犯問湯敏,朱樺萬一絕食怎麼辦?湯回答:“用電警棍,關大隊禁閉室。”袁犯問:關禁閉還是不行怎麼辦?湯答:加刑。湯敏迫害法輪功不遺餘力,2009年1月當上一大隊副大隊長。
強制洗腦
法輪功學員被關入提籃橋監獄的第一天起,就被強迫背《服刑人員行為規範》38條,另外還要加上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十不准”,以此來加強所謂的罪犯意識。提籃橋監獄規定每個犯人每月要寫一份思想匯報,儘管這種思想匯報在絕大多數犯人手裡都是相互抄襲,空洞無物的東西,而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則被要求半個月寫一次思想匯報,而思想匯報的主要內容必須是對法輪功的認識,這就是所謂的思想改造,也是從精神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手段。如不按要求寫,就會遭到高壓恐嚇,直至體罰毆打。
一分監區監區長費強(原二中隊中隊長,2009年1月接替湯敏任一中隊中隊長),曾找朱樺“教育”時講:“你的思想匯報不按要求寫,我就要你天天寫,我要你寫的,難道你不寫嗎?”朱樺所在的東一組犯人組長張峰(上海崇明籍,殺人、搶劫被判死緩)經常到小監房門口威脅:“你又不聽話了,當心我給你吃苦頭,讓你天天日子難過,我是撐朱指導的(意為力挺支持指導員朱洪達)。”有一次,張犯拿了塊帶有許多釘子的木板威脅道:你不聽話,就讓你跪在上面。指導員朱洪達則當面“關照”朱樺“太平一點。”朱樺寫思想匯報不達標,此時看管犯袁曉東則拿一套歪理邪說來做所謂的思想工作。朱樺不聽,袁犯則凶相畢露,罰蹲、打耳光、腳踢是經常發生的,還經常威脅說,李文波是暴力犯,要讓暴力犯對付你。
法輪功學員一旦在高壓下,被迫“轉化”寫了“四書”,接下去就是進行勞役迫害,被迫去工場做奴工,進行所謂的“正常改造”,此時照樣被看管犯監視、匯報。
一監區區長(大隊長)湯長榮,人稱“湯司令”是提籃橋監獄迫害法輪功弟子最主要的邪惡干將之一。儘管湯長榮在2009年從大隊長的位置上改任了教導員,由其副手江偉任大隊長,但其“司令”的角色還是未變。據知情人透露,湯長榮在監獄會議上叫囂,把全監獄最厲害的法輪功放到我一大隊來轉化。據犯人楊某透露,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湯司令”曾將一個不肯幹奴工的犯人,雙手銬在小監房鐵門上指使五、六名犯人將其毆打,並說打死你,我只扣五十元獎金。後來這名犯人絕望之極,尋機會將針拍入自己胸部自殘。一中隊一名老犯人講起:大隊長江偉過去在當一中隊中隊長時,在小監房內將一名犯人打得渾身是血,地上的血是由這名老犯人拖乾淨的。從中大家可以看出湯長榮、江偉是怎樣的人。所以在他們掌控的一大隊發生了:法輪功弟子罰坐窄凳坐到大便失禁;惡警用電警棍電法輪功學員的肛門;看管犯將法輪功學員的頭往監房門的鐵桿上撞;往牆上撞;法輪功學員的頭部被蓋被摀住,差點因此窒息而亡;將法輪功學員折磨到頭皮脫落,頭蓋骨外露;將法輪功學員的手臂弄骨折;盛夏38度高溫時,在禁閉室內,3至4名犯人將絕食的法輪功學員按倒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撞牆(網絡圖片)
流氓、惡警湯長榮還對監區維權服刑人員“教育”時講:法輪功把我告到國際人權組織了,國際人權組織又能把我怎麼樣?多麼囂張,多麼厚顏無恥。如此黑暗、邪惡的一監區居然多次被司法部評為司法系統全國優秀基層黨支部的稱號。
面對獄內的體罰、辱罵、毆打,法輪功學員仍然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體現了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的品格。面對這樣一群道德高尚的好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沒有絲毫收斂,他們為了自己的獎金、政績、升遷,操控、利誘、縱容、唆使犯人行惡,知法違法,執法犯法,把做人的道德底線徹底丟棄。而沒有道德底線的人能把人教育、改造成一個什麼樣的人?難怪尚有良知的服刑人員說:在監獄越改造人越壞。被惡警賦予了極大權力的看管犯更是有恃無恐,將惡行發揮到極致,天良喪盡,令人髮指。像這種事情難道監獄長劉金寶、副監獄長程穎,邢務處主任楊昌元、教育改造科長李永芳會不知道嗎?明慧網上大量揭露的迫害事實,上海監獄管理局局長、書記會不知道嗎?其上級上海司法局局長、書記會不知道嗎?絕非如此。他們對屬下的惡行聽之任之,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因為他們不相信、不懂得善惡有報的天理。
在此我們正告正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弟子的警察和犯人,要為你們的將來和你們的家人著想,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必須懸崖勒馬,停止行惡,將功補過,否則,你們的惡行必將遭受即將來到的正義力量的審判!你們的生命必將遭受歷史的淘汰!引用《追查國際》的一段誓言:“我們將一如既往的追查一切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以及相關機構組織及個人,無論是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我們將追查到底,直至每一個罪犯繩之以法。”
據知情人士透露,七監區監區長曾講我們監區為什麼“轉化”不了法輪功學員?一監區怎麼“轉化”了?所謂的“轉化”就是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信仰。於是,出現了這麼一幕:七監區的獄警帶了看管犯到一監區來“學習”如何轉化法輪功學員。當七監區的看管犯看到一監區如此毫無人性的暴行,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驚呼:這樣下去是要把人弄死的!後來,七監區的看管犯在惡警的縱容下,對法輪功學員也開始暴虐起來,提高了所謂的“轉化率”。所以近來提籃橋監獄將新入獄的法輪功弟子集中關押到一監區和七監區進行高強度的體罰和慘無人道的折磨。
上海虹口區法輪功學員朱樺於2007年2月8日被劫持至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當天下午,分監區長(中隊長)湯敏對朱樺進行了所謂“教育”,指導員朱洪達表露更直白:“我們一大隊的路子蠻野蠻的,法輪功進來三個月之內都寫了四書(指認罪書、揭批書、決裂書、決心書)”。
朱樺原上海某國企部門經理,大專文化,曾在2001年11月在公司上班時遭楊浦國保綁架,被楊浦法院枉判三年徒刑,曾在提籃橋監獄五監區青年實驗中隊以及六監區關押過,於2004年11月刑滿釋放出獄。 2006年5月25日晚,和普陀區法輪功學員王蓓蕾在本市某居民小區弘法時,遭普陀區國保大隊綁架(時值六國峰會期間),被關押在普陀區看守所。期間,朱樺因連續絕食五天,被送往上海市監獄總醫院綁床灌食,在看守所內所謂的審查期間,朱樺拒絕回答國保的提問,拒絕簽字,2006年11月22日被普陀區法院枉判四年。
長時間體罰
朱樺剛進監,即遭數名犯人搜身逐一檢查行李,整個過程由指導員朱洪達監督。後隨即被關在3.3平方米小監房內所謂“面壁思過”,坐在不超過二十公分高的小塑料凳上,雙腿併攏,挺直腰,雙手反背,每天從起床到就寢,要坐14小時以上,不准與別人講話,完全封閉。由於雙手長時間反背,雙臂麻木到吃飯時,抬手都很困難,腰部臀部更酸痛。
罰坐,長時間一種姿勢坐在塑料小凳子上,旁邊有普通教養人員看著,這種刑罰對人的腰部損害特別大,有的人因此腰部很長時間直不起來,長時間坐著臀部上有兩塊明顯的黑斑,有的小凳子上有棱,臀部都坐爛了。
期間由兩名看管犯全天24小時包夾,每15分鐘記錄一次情況,如坐姿達不到所謂標準,輕則訓斥辱罵,重則拳打腳踢,看管犯袁曉東(皖滁縣人,受賄罪被判死緩)講:這樣的坐姿是對法輪功最基本的要求。看管犯被獄警賦予了極大的權力,以此來對法輪功學員精神、肉體進行迫害。被選用的看管犯大多是無道德底線的,凶狠殘暴且善於按隊長意圖行事的罪犯。
暴力毆打
暴力毆打是轉化的主要手段之一。上海嘉定區法輪功學員侯波,原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工程師,大學文化。一九九九年後因進京弘法,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後因弘法又被嘉定區法院冤判三年徒刑,於2006年被關押在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中隊長湯敏安排罪犯趙斌為看管犯(詐騙犯判刑11年6月,四進宮)。侯波遭到趙斌多次毆打,用罪犯趙斌的話講,侯波抗擊打能力蠻強的,於是罪犯趙斌居然用被子摀住侯波的頭部,一直到侯波被悶至雙腿猛蹬時才放手,侯波差點因此窒息而死。有人知道後問趙斌,你這樣萬一把人弄死,是要加刑的,罪犯趙斌回答:“從警察的話中聽得出來,法輪功打死也沒關係。”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網絡圖片)
朱樺於2007年2月上旬被關押在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中隊長湯敏特別指派兇惡殘暴的罪犯趙斌、袁曉東作為看管犯。法輪功學員朱樺除被強迫坐小凳外,還被強迫寫思想匯報,當朱樺寫了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時,即遭到罪犯趙斌的暴力毆打。趙斌用掌猛擊朱樺頭頂,用腳踢朱樺腰部,還講:“坐了一個月,思想還沒有改變”。中隊長湯敏還指示趙斌要朱樺寫“揭批書”,朱樺不肯寫,罪犯趙斌當眾人面,猛擊朱樺頭部。為逼迫朱樺寫認罪書,罪犯趙斌趁晚上6:30多數犯人集中看電視新聞時,在3.3平方米小監房內對朱樺進行了暴打,趙犯用重拳猛擊朱樺後腦、左側太陽穴、左耳(朱樺因此耳鳴了一整夜),用拳猛擊朱樺的下巴,後腰部,還陰險地說:“打後腦和腰部是檢查不出來的。”還將朱樺的頭部往雙人床木柱棱角上拼命按,將朱樺的手臂扭轉至極限,還規定不准發出聲,又勒令朱樺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罪犯趙斌還拿預先準備好的小竹竿抽朱樺放在背後的雙手,導致朱樺的手指被抽得發青。期間朱樺責問趙斌為何打人,趙犯回答:因為我想減刑早日回家。在6月4日中午,朱樺當面向中隊長湯敏反映趙斌打人的情況,湯敏居然回答:“你想翻船啊?好有好的結果……”事後不作任何處理。
種種折磨
據知情人透露,2008年12月8日年終審評時,按常規監獄要每名犯人寫份認罪書,朱樺不寫,被看管犯袁曉東,李文波(四川籍,搶劫,盜竊犯被判死緩)罰蹲,雙腳不准移位,雙手反背,袁犯說這樣能想通。從早6:45分一直蹲到晚上19:20分,這時正值中隊長湯敏值班路過小監時,袁犯匯報,他不肯寫認罪書,已蹲了一天了。湯敏當著眾人面假惺惺地講:“想問題坐在小凳子上。”除去三頓飯共半小時,朱樺白天共被罰蹲了12個小時,期間,朱樺提出要小便,被罪犯袁曉東勒令尿在身上,口中有痰也被袁犯要求嚥下去,不准吐,朱樺兩腳稍有移動就被罪犯袁曉東,李文波拳打腳踢,罪犯李文波嘴巴不停地罵著“畜生”。湯敏將罪犯袁曉東叫到辦公室問情況,袁犯回來後對李文波講,我給中隊長講了不採取這種方式,每月的思想匯報就寫不出,剛才中隊長的話是裝裝樣子講給大家聽的。到辦公室後對我講:“該怎麼樣還怎麼樣!”由於蹲的時間長造成朱樺的雙腳前掌和腳趾部位麻木,雙腳踩在地上象踩在棉花上,此症狀一直到2009年5月才逐漸消失,罪犯袁曉東居然對朱樺講要從中吸取教訓。
提籃橋監獄對犯人減刑有一項考量標準,即所謂的每月要上交“新岸懺悔基金”,以此表明改造態度好。名義上是自願的,實際上是因為怕失去減刑機會沒有幾個犯人敢不交的。 2009年7月13 日,收“新岸懺悔基金”時,朱樺不交,被看管犯袁曉東罰坐小凳子外,還猛抽朱樺耳光,朱樺對袁犯說不要打人,袁犯囂張地說:“打你怎麼樣?”看管犯李文波則擋在門口為其望風,之後轉過身威逼朱樺,“到底交不交?”朱樺回答不交。李犯則對準朱樺左臉左耳部位,猛抽耳光,朱樺因此左耳鳴叫了很長時間。 7月15 日中午,罪犯袁曉東為逼朱樺寫所謂的交“新岸懺悔基金”保證書,在一小時內,將朱樺頭部打了三個大包,並將朱樺的頭往牆上撞,袁犯還講:“我倒要看看,煉功人被打是什麼反應?”又講:“趙斌比我和李文波打得更厲害,要是趙斌來打就好了。”袁曉東對其他服刑人員則講:“我和李文波對待朱樺就像對待我們自己一樣。”從中足以看出袁曉東狡詐的本質。
上海崇明縣橫沙鄉法輪功學員徐明被冤判7年6個月徒刑,於2008年9月被關押到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中隊長湯敏安排的看管犯是趙斌,周琦(上海籍,販毒,判無期徒刑,2009年編隊至新疆監獄服刑),據知情人透露,徐明被趙斌、周琦打得吃不消了,“被轉化”了,有一段時期,徐明滿面愁容,精神恍惚,見到他的人看到他新增了不少白髮。
有犯人問趙斌:你是怎樣轉化法輪功的?趙斌則赤裸裸地回答:“搞路子(體罰折磨、暴力毆打的意思)”,還講,別人搞不定的,隊長就叫我去擺平,到我手裡是沒有人吃得消的。罪犯袁曉東則講了實話:隊長充份發揮了趙斌嚇、哄、騙、打的特長。販毒犯顧耀元(上海籍,無期)講:隊長把法輪功交到我們犯人手裡就是讓我們打的,看法輪功是洋差(意為可獲得各方面的優惠),並主動向獄警要求,看管法輪功。很多看管犯每次接見幾乎都能獲得A級寬鬆接見,年底被評上勞改積極分子獲大幅減刑,看管犯人惡的一面被獄警充份的最大限度的調動、發揮。
《監獄法》第十四條明文規定,監獄警官不得“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罪犯的人格,不得“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罪犯”,何況法輪功學員完全是無辜的好人!可是這些法律規定到了提籃橋監獄成了廢紙一張,執法的警察知法犯法。中國最大的開放城市之一上海都是如此,其它地方更可想而知,足以說明中共的法律完全是騙人的幌子。
惡劣的生存環境
在提籃橋監獄內,對堅強不屈的或被認為表現不好的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許多基本的人權,即使監獄內的明文規定,此時都成了一紙空文,看管犯被獄警賦予了極大的權力。看管犯對法輪功學員處處刁難,可以用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的要求,來給你製造痛苦。上廁所,必須向看管犯報告,此時,看管犯就隨便一個“等一會兒”(其實是故意刁難)就可以讓你使勁憋。看管犯袁曉東規定朱樺必須上午8:00以前解大便,否則要到第二天解決。法輪功學員侯波入獄時,正值高溫盛夏,看管犯趙斌一天只給侯波一盆水洗漱擦身,到了晚上一盆水已發臭。朱樺在入獄的第三個夏天,氣溫高達39度至40度,睡前犯人都可以用盆水擦身,看管犯袁曉東則規定朱樺睡前不准用水擦身,只能用半乾毛巾象徵性抹下汗水。獄警可以以表現不好為由剝奪法輪功學員每月一次的接見權利,林鳴立、朱樺等都是在入獄三個月後才允許接見,入獄一個多月後才能寫家信。此前,他們的家屬因無親人的消息焦慮萬分。而刑事犯(哪怕是死刑犯改判死緩的)剛入獄當天就被告知可寫家信,通知家屬接見。
提籃橋監獄獎懲細則明文規定:服刑人員不准查看其他服刑人員的信件,服刑人員不准對其他服刑人員進行抄身檢查,違者屬重大違紀重扣6至10分,取消評選“勞改積極分子”資格,而在一監區,這些明文規定成了擺設或是廢紙一張。看管犯可以隨時對法輪功學員抄身,開箱檢查物品。法輪功學員的親屬來信,除了獄警檢查後,由看管犯先過目,最後才交到法輪功學員手中。而法輪功學員寫的家信,首先由看管犯檢查後,認為無問題再交到主管隊長審查。如看管犯檢查後,認為有問題就會被當面當場撕掉。
2008年2月,法輪功學員朱樺在給兒子寫信中講到,希望兒子做人要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被看管犯袁曉東檢查時看到當眾撕毀信件(以後袁曉東曾數次當眾撕毀朱樺的寫信,袁犯的標準是佛教、經濟、社會問題都不能談,否則屬於給隊長添麻煩)並上報中隊長湯敏,說是朱樺在信中宣揚法輪功。後來朱樺即被勒令面壁十天,強迫寫認識。期間,袁曉東強迫朱樺雙膝夾書,手放在背後,時間一長,書自然掉下,袁犯就用書背的角敲朱樺的右前額,朱樺的右前額被敲起了大包。由於十天的罰坐小凳,從早到晚一點都不准動,朱樺的臀部因此皮爛而出血。
罪犯袁曉東曾透露過與中隊長湯敏的一段問答,袁犯問湯敏,朱樺萬一絕食怎麼辦?湯回答:“用電警棍,關大隊禁閉室。”袁犯問:關禁閉還是不行怎麼辦?湯答:加刑。湯敏迫害法輪功不遺餘力,2009年1月當上一大隊副大隊長。
強制洗腦
法輪功學員被關入提籃橋監獄的第一天起,就被強迫背《服刑人員行為規範》38條,另外還要加上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十不准”,以此來加強所謂的罪犯意識。提籃橋監獄規定每個犯人每月要寫一份思想匯報,儘管這種思想匯報在絕大多數犯人手裡都是相互抄襲,空洞無物的東西,而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則被要求半個月寫一次思想匯報,而思想匯報的主要內容必須是對法輪功的認識,這就是所謂的思想改造,也是從精神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手段。如不按要求寫,就會遭到高壓恐嚇,直至體罰毆打。
一分監區監區長費強(原二中隊中隊長,2009年1月接替湯敏任一中隊中隊長),曾找朱樺“教育”時講:“你的思想匯報不按要求寫,我就要你天天寫,我要你寫的,難道你不寫嗎?”朱樺所在的東一組犯人組長張峰(上海崇明籍,殺人、搶劫被判死緩)經常到小監房門口威脅:“你又不聽話了,當心我給你吃苦頭,讓你天天日子難過,我是撐朱指導的(意為力挺支持指導員朱洪達)。”有一次,張犯拿了塊帶有許多釘子的木板威脅道:你不聽話,就讓你跪在上面。指導員朱洪達則當面“關照”朱樺“太平一點。”朱樺寫思想匯報不達標,此時看管犯袁曉東則拿一套歪理邪說來做所謂的思想工作。朱樺不聽,袁犯則凶相畢露,罰蹲、打耳光、腳踢是經常發生的,還經常威脅說,李文波是暴力犯,要讓暴力犯對付你。
法輪功學員一旦在高壓下,被迫“轉化”寫了“四書”,接下去就是進行勞役迫害,被迫去工場做奴工,進行所謂的“正常改造”,此時照樣被看管犯監視、匯報。
一監區區長(大隊長)湯長榮,人稱“湯司令”是提籃橋監獄迫害法輪功弟子最主要的邪惡干將之一。儘管湯長榮在2009年從大隊長的位置上改任了教導員,由其副手江偉任大隊長,但其“司令”的角色還是未變。據知情人透露,湯長榮在監獄會議上叫囂,把全監獄最厲害的法輪功放到我一大隊來轉化。據犯人楊某透露,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湯司令”曾將一個不肯幹奴工的犯人,雙手銬在小監房鐵門上指使五、六名犯人將其毆打,並說打死你,我只扣五十元獎金。後來這名犯人絕望之極,尋機會將針拍入自己胸部自殘。一中隊一名老犯人講起:大隊長江偉過去在當一中隊中隊長時,在小監房內將一名犯人打得渾身是血,地上的血是由這名老犯人拖乾淨的。從中大家可以看出湯長榮、江偉是怎樣的人。所以在他們掌控的一大隊發生了:法輪功弟子罰坐窄凳坐到大便失禁;惡警用電警棍電法輪功學員的肛門;看管犯將法輪功學員的頭往監房門的鐵桿上撞;往牆上撞;法輪功學員的頭部被蓋被摀住,差點因此窒息而亡;將法輪功學員折磨到頭皮脫落,頭蓋骨外露;將法輪功學員的手臂弄骨折;盛夏38度高溫時,在禁閉室內,3至4名犯人將絕食的法輪功學員按倒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撞牆(網絡圖片)
流氓、惡警湯長榮還對監區維權服刑人員“教育”時講:法輪功把我告到國際人權組織了,國際人權組織又能把我怎麼樣?多麼囂張,多麼厚顏無恥。如此黑暗、邪惡的一監區居然多次被司法部評為司法系統全國優秀基層黨支部的稱號。
面對獄內的體罰、辱罵、毆打,法輪功學員仍然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體現了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的品格。面對這樣一群道德高尚的好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沒有絲毫收斂,他們為了自己的獎金、政績、升遷,操控、利誘、縱容、唆使犯人行惡,知法違法,執法犯法,把做人的道德底線徹底丟棄。而沒有道德底線的人能把人教育、改造成一個什麼樣的人?難怪尚有良知的服刑人員說:在監獄越改造人越壞。被惡警賦予了極大權力的看管犯更是有恃無恐,將惡行發揮到極致,天良喪盡,令人髮指。像這種事情難道監獄長劉金寶、副監獄長程穎,邢務處主任楊昌元、教育改造科長李永芳會不知道嗎?明慧網上大量揭露的迫害事實,上海監獄管理局局長、書記會不知道嗎?其上級上海司法局局長、書記會不知道嗎?絕非如此。他們對屬下的惡行聽之任之,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因為他們不相信、不懂得善惡有報的天理。
在此我們正告正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弟子的警察和犯人,要為你們的將來和你們的家人著想,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必須懸崖勒馬,停止行惡,將功補過,否則,你們的惡行必將遭受即將來到的正義力量的審判!你們的生命必將遭受歷史的淘汰!引用《追查國際》的一段誓言:“我們將一如既往的追查一切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以及相關機構組織及個人,無論是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我們將追查到底,直至每一個罪犯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