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非法侵犯權益 律師:法輪功應受保障

2025年01月17日今日加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1月17日訊】原大陸維權律師張仁,曾為法輪功等弱勢群體辯護。他表示,法輪功的聚會交流、煉功活動,都沒有違法,並且應該受到法律保障。來看報導。
原大陸人權律師張仁,曾經幫助多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他表示,法輪功是一種健康運動,是一種信仰,是老百姓應有的權利,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張仁:「我覺得法輪功這種功法,對煉功的民眾有好處,這個是有目共睹的。我覺得也是大家選擇一種有益的體育,或者一種功法、健身。我說這個民眾也是他的權利,他也沒有錯。」「哪怕他是一種信仰,也是法律所保護的,因為信仰自由、煉功自由。所以說,而所謂它跟政治有關,那都是(中共)虛構的。」
他認為,法輪功學員的煉功交流,也沒有違反中國憲法,構不成犯罪。
張仁:「是正常的民事行為,沒有,不是一個犯罪行為。你沒有任何依據說他是犯罪行為。既然不是犯罪行為,你就沒有權力,沒有權力去起訴他。更不能對他進行判刑。他沒有非法聚集、非法集會。憲法規定是公民有集會的自由,有聚集的自由。」
他指出,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停發工資、停職,甚至停發養老金等迫害,是違反國家法律的。
張仁:「(不違背)作為憲法的一個,你(中共)停止工作,這是侵犯人的就業權利,你把他判刑,侵犯他的自由權,人身權利,身體遭受迫害。我在沒有違反國家,沒有對社會造成危害的情況下,憑什麼我為了自己身體,我的身體我做主,我煉什麼功,我信什麼思想,這是我(的自由),法律上不干涉的事情。你(中共)竟然強迫我,如果不遵從,你對我進行剝奪我的這些權利,那就是政府在違法。」
他還提到,中共當局單方面製作的天安門自焚案,是為了栽贓法輪功。
張仁:「天安門自焚在新聞播報過程中,第一個你這個新聞來源是什麼,有沒有經過法輪功學員的這個訪問,有沒有經過律師這個開庭,所以說他這個材料的取捨,完全是單方製作的,單方製作的話,是一個,沒有可信的一個證據材料。」
他指出,在中國廣為發放《九評共產黨》一書,也沒有違法。
張仁:「中國的刑法不追究思想犯。那你對共產黨有不同意見的一種思想,思想是不能追究的,語言也不能追究。只有說當它思想和語言變成行動的時候,而且這種行動還必須產生後果的時候才能追究。如果沒有產生後果,也是法律上規定,也是不能追究。」
他說明,中國法律允許宗教信仰自由,但中國沒有任何法律寫明法輪功違法。
張仁:「最高人民法院,它只是作為一個法律的司法運行部門,它只能在法律的框框內,對法律進行解釋和適用,但是它的解釋不能超越法律,也不能限制法律的範圍,不能跟法律發生衝突和牴觸,所以說,公安部和最高法院,它作為一個非立法部門,但是通過用立法,用司法解釋和行政命令這樣的方式,來跟法律發生衝撞,對人身權利進行,對人身自由進行限制,包括對公民的權利進行限制,這些都是非法的。」
他呼籲,中共應該釋放眾多良心犯,不能因為他們堅持真理,堅持修煉法輪功,就進行判刑虐待。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楊陽、林永峰洛杉磯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