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勞改產品走私 反遭誣陷恐嚇

2011年09月09日大陸
【新唐人2011年9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楊紫運採訪報導)發生在中國大陸的廣東省東莞市固邦電器廠的加工「勞改產品」案,於國福舉報4年無結果,固邦電器廠一位自稱姓高的人於2011年9月6日下午打電話給舉報人於國福進行恐嚇,他們誣陷舉報人於國福敲詐。

於國福對記者說:「因親屬在東莞市固邦電器廠在職期間患『血癌』前去維權,我沒有說明自己要他們的錢(只是被害家人主張的賠償),我舉報是我作為一名維權人士評論家的身份,一名公民行使有舉報不法人員的權利,他們竟以誣陷我要他們的錢,這種方式敲詐他們,並揚言說他們老板有錢可以要警察抓我。」

東莞市固邦電器廠在2007年4月16日,發現受害人於海松患上「血癌」即「白血病」後,於國福多次與該公司經理們溝通,鄭總經理一直欺騙親屬及於國福說他們公司沒有發生過第二例「白血病」。

但通過於國福調查在於海松確診患「白血病」後的4月26日該公司與於海松同一工種的湖南籍20多歲的員工陶會軍也確診為「白血病」,公司為了逃避責任,在當時5月1日前就把陶會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補償一分錢。

於國福認為:這就證明了固邦電器廠總經理在欺騙世人。然而,固邦電器廠在東莞市勞動局沒有為員工辦理任何勞動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在於海松和陶會軍在東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申請職業病鑑定,在公司方沒有提供有效的證據的情況下,竟然被東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鑑定為排除「職業病」病例。

於國福說:「(按照3/10)萬科學論證法推論,固邦電器廠在沒有提供排除危害證據的情況下,按固邦電器廠(公司)員工5000人計算,同時發現兩例『白血病』發病率應該是不正常。」

東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該依照科學依據定性為「職業病」,可是不知為什麼兩位「白血病「患者竟被排除了「職業病「。

於國福表示:這真是體現了中國的現狀就是「錢有理」。

於國福對記者說:「引起『白血病』是多方面的,廠方有空氣中氣體之類的東西,有毒,有害進口的垃圾原料,在這些方面都有可能性得『白血病』,而這個公司有天納水和一種含高苯的元素是致癌的物質,生產出來的產品有很大的臭味,聞到就感到很噁心,也不排除在為公司去監獄由於紅外線的照射。」

勞動爭議引發舉報外派、外包加工勞改產品

2007年4月-5月份, 於國福在代理親屬(於海松)勞動爭議糾紛時發現,在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鎮懷德村境內,由台商投資的出口企業「固邦(東莞)電器有限公司」長期利用隱蔽形式組織外派、外包加工勞改產品,以瞞報、偽報方式報關,逃避當地海關監察,進行走私出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相關規定,及時的向廣東海關分署、中國外貿司電話舉報和向國內新聞部門傳真曝光線索。

於國福說:「從發現這一線索後,多次向中國外貿司、世貿司等多家相關部門電話舉報希望查處。」

2008年4月於國福又找到參與外派過的親屬(於海松)又聯繫到正在參與外派的員工取證,證實當時被舉報單位仍在繼續進行外派生產加工勞改產品的外包活動。為了取得事實證據,並經參與人(外派過的親屬)聯合部分認識的參與過外派技術員工,提供書面證明簽名。

於國福分析:依據親屬(於海松)參與外派過程的事實手續證據,被舉報單位固邦(東莞)電器有限公司(是一家港商獨資進出口公司)、東莞偉倫燈飾有限公司(是全部外派員工的掛名公司,專為外派員工提供胸牌作掩護)、固邦電器廠(員工外派時,利用該廠名義辦理虛假請假手續作掩護)從於國福親屬(於海松)外派時保存的事實證據(請假條、胸牌)和被舉報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事實內容。就可以確認上述三家單位是一體關係,而且該公司出口的北美、聖誕燈飾;聖誕產品,大部分是來自勞改單位犯人生產加工的中國海關總署法規嚴禁出口的勞改產品。

於國福對記者說:「這個廠家加工勞改產品是很廉價的,幾乎廉價到沒有加工費的程度,因為老改人員他不給工資的,你可想而知。」

於國福根據諮詢多名參與外派員工和筆者親屬(於海松)回憶部分外派勞改單位、接觸監獄獄警人員和被舉報單位經手人(外包聯絡老板)外派組長主管人員接觸事實及保存的「外派點基本資料」「檢驗報表」證實,他們長期外派技術員工有近百人,每次分單人負責整個監獄參與加工產品的犯人的技術指導和加工產品後的記錄檢驗工作。

根據東莞市預防控制中心在「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內容,見於國福親屬(於海松)職業接觸史:(內容)。即可確定於國福親屬(於海松)外派範圍涉及廣東省內及周邊各省、市監獄。

三家公司證實是一家公司

經過於國福與被舉報單位總經理、經理、律師、廠長接觸證實上述三家公司、廠家證實上是一家公司,一個後台老板,一班主管人員。為了取得被舉報單位的網上證據,於國福在2008年對被舉報單位在網上的資訊資料進行查證:「北美、聖誕燈飾;聖誕產品固邦(東莞)電器有限公司」「東莞市偉倫燈飾有限公司」「固邦電器廠」「【固邦(東莞)電器有限公司】」等資料和「企業機讀檔案登記資料」的電話、傳真號、地址轄區對照就可以看到存在作弊事實:1 .聯繫方式基本一樣;2.地址轄區不一致。

於國福通過了解發現,在當地轄區村委會官員、律師都知道內情,對於國福在了解相關事實時,這些人員都進行隱瞞和迴避,而且有證據說明管轄地的部分官員及親屬還在被舉報單位擔任行政管理人員,這樣他們聯合在一起,形成海外貿易(走私)與地方官員(隱瞞事實真相)勾結與保護於一體的,從事組織外派、外包加工廉價勞改產品瞞報出口的違法利益集團。

於國福表示:事實證明,他們明的是外商投資進出口加工企業,事實上是通過隱蔽性外包加工形式,把大部分產品的生產加工渠道轉移到監獄、看守所等廉價的勞改單位。根據長期在被舉報​​單位工作的員工證實,被舉報單位自2001年至2008年期間均做出口加工。

據網上企業資料證實每年出口總值均在一億元人民幣以上,其中大部分產品是來自勞改單位加工的中國海關總署法規嚴禁出口的勞改產品。其走私金額累計高達數十億元人民幣,其行為和結果直接違反了中國海關總署:署監一〔1991〕1560通告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第三條第2款之規定。於國福認為被舉報單位在從事外派、外包加工勞改產品時,組織隱蔽性安排周密,走私時間之長,走私金額特別巨大,依照中國法律被舉報單位的行為,涉嫌觸犯了《刑法》第155條第一款之規定。

為此,於國福在進行取證、整理舉報材料後,為了依法及時的履行公民舉報檢舉義務,對此案發生的事實再次特向中國海關總署,提出書面舉報及相關證據線索,敬請海關方面認真分析案情,取證參與過外派的離職證人,補充事實證據也可通過國際貿易關係搜尋海外出口物證,依照中國法律及國際慣例定案,爭取早日破案為盼。

但於國福說:「現在廣東省海關,那些腐敗官員,實際官商勾結在一起,他們不管你老百姓的死活,但海關的調查員根本就沒有去調查,也沒給我反饋信息,後來我打電話跟蹤,有半年左右,他才回答說已經換人了。」

希望剷除毒瘤公司依法治罪

據了解:於國福舉報到國務院、海關總署經過跟蹤證據證明「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信件竟然是「國家信訪局」簽收。

於國福說:「這家公司不但是違法出口勞改產品公司,而且有很多事情違法都是用金錢來處理事情的。請所有在此公司受害人及家屬投訴提供證據,爭取早日依法剷除這家毒瘤公司,把犯罪老板依法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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