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4日電)一名陳姓男子在報紙刊登貸款廣告,要求借款時提供個人資料,並假冒銀行經理等身分取得被害人信任,以信用不良等藉口,要求繳交保證金。警方今天將他逮捕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陳男以各大銀行的名義,在報紙刊登低利借款廣告,若有被害人借款,就要求提供個人資料,經由資料中查詢被害人住家附近的銀行。
警方指出,為求得被害人信任,陳男先行了解銀行經理姓名,利用銀行經理身分向被害人告知,因信用不良,需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萬5000元。
若是被害人沒有繳交保證金,會要求被害人開立帳戶,並將帳戶存摺和提款卡寄交給陳男。目前預估不法所得約51萬4058元。
警方接獲線報陳男還在高屏地區持續詐騙,布線埋伏追查多月後,今天會同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前往逮捕陳男,現場起出手機、假身分證、贓款9萬6000元、教戰手冊等證物,依詐欺等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陳男以各大銀行的名義,在報紙刊登低利借款廣告,若有被害人借款,就要求提供個人資料,經由資料中查詢被害人住家附近的銀行。
警方指出,為求得被害人信任,陳男先行了解銀行經理姓名,利用銀行經理身分向被害人告知,因信用不良,需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萬5000元。
若是被害人沒有繳交保證金,會要求被害人開立帳戶,並將帳戶存摺和提款卡寄交給陳男。目前預估不法所得約51萬4058元。
警方接獲線報陳男還在高屏地區持續詐騙,布線埋伏追查多月後,今天會同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前往逮捕陳男,現場起出手機、假身分證、贓款9萬6000元、教戰手冊等證物,依詐欺等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