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新北巿14日電)1名吳姓男子被控以試鏡拍照為由,誘騙3名女子到汽車旅館下藥性侵,再以手機拍下裸照。板橋地院今天宣判,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他有期徒刑25年。
板橋地院指出,吳男於去年3月間起,被控透過同居人所經營的某人力銀行,私下調閱應徵女模資料,以試拍為由,分別邀約3名女子並帶往汽車旅館下藥性侵、拍下裸照,且趁被害人意識不清時,要求簽下「交往合議書」,其中1名被害女子因藥效漸退,突然睜眼,吳男竟抓對方的頭撞牆後,繼續性侵,被害人報警處理;經檢方偵辦後,吳男遭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吳男提出女子昏迷時簽下的「交往合議書」辯稱被害人是自願與他交往並發生關係,但合議庭不採信,依3次加重強制性交、1次加重強制猥褻及4次妨害祕密罪,共8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5年。
板橋地院指出,吳男於去年3月間起,被控透過同居人所經營的某人力銀行,私下調閱應徵女模資料,以試拍為由,分別邀約3名女子並帶往汽車旅館下藥性侵、拍下裸照,且趁被害人意識不清時,要求簽下「交往合議書」,其中1名被害女子因藥效漸退,突然睜眼,吳男竟抓對方的頭撞牆後,繼續性侵,被害人報警處理;經檢方偵辦後,吳男遭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吳男提出女子昏迷時簽下的「交往合議書」辯稱被害人是自願與他交往並發生關係,但合議庭不採信,依3次加重強制性交、1次加重強制猥褻及4次妨害祕密罪,共8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