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翻案 環團促減少排污

2011年09月30日港澳
【新唐人2011年9月30日訊】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星期二推翻原判,裁定政府在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案中勝訴。判詞指目前的環評報告已足夠,但要求每個項目都必須致力於減少污染環境。關注環保團體敦促港府正視環境負荷量已近極限,盡量減少排污。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已經足夠反映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沒有需要做獨立的基線評估,而環保署署長有權決定是否批出環境許可證,法庭不應干預。

原訴人東湧居民朱綺華表示不會上訴,代表律師黃鶴鳴轉述朱婆婆的態度。

黃鶴鳴律師:「我們不是說要希望阻礙工程,作為一個老人家她都不可能阻甚麼工程上馬,只不過希望工程上馬之餘,法律或是環評標準希望要遵守。」

多個關注環保團體舉行記者會回應法庭裁決。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表示,上訴庭的判詞作出二個很重要的原則性裁定。

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就是政府不可以將香港的環境當一個大垃圾桶,總之一日未倒滿這個大垃圾桶就可以繼續倒污染進去,這個做法是不可以接受的。」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蔡家民則警告政府勝訴後,切勿沾沾自喜,呼籲政府對所有工程都做基線評估。

各團體並聯署要求政府必須正視香港環境負荷量已近極限,不能以任何技術或法律藉口拖延。

66歲的東湧居民朱綺華去年提出司法覆核,指港珠澳大橋工程環評報告不合格,今年4月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令大橋工程不能展開。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辛玲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