箐箐遠山:「全票當選」僅有娛樂價值

2011年10月19日評論
【新唐人2011年10月19日訊】在分不清究竟是階級還是個人實施專政的時代,有影響的選舉儘管不多,但畢竟還是有那麼幾回的,只不過選舉都是小範圍的私事而已。偉大的領袖就曾「以身試法」,結果是儘管在建國初沒得全毛,但到了「九大」已經是「全票」了,這和參加者的素質無關,倒是與選舉者不為人知的可怕經驗有關,那畢竟是一個叫「萬歲」都怕情緒沒有調整好的年代。

近一段時期,所謂的「全票」在輿論上又被炒熱起來,先是重慶那兒吊起了人們的胃口,隨後的「全票」就有點「別有用心」了。最近炒的主要關涉到兩個人:一個是「年齡造假」的紀委書記,一個是因腐敗被抓的市長。這兩個人的事情「炒」過後,倒是讓人感覺到這樣一點味道,那就是中國已經無法阻止濫法者「全票」當選了。

今年10月15日的《臨汾日報》報道,經省委常委會議10月14日上午研究決定,免去沈慶華同志市委常委、委員和市紀委書記職務。據悉,其被免職的原因是「年齡造假」,按公示的年齡倒推,他應該是13歲參軍,15歲入黨,整整比實際年齡小5歲。但就是這樣明睜眼露沒有絲毫技術含量的做假,居然能夠在3個月前全票當選。據《東方網》報道:「今年8月11日,在中共臨汾市第三次代表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沈慶華以全票連任臨汾市委常委、委員和市紀委書記職務。」但有關部門非要信誓旦旦地強調造假是唯一原因,聯想到有人舉報其花費400餘萬長期包住總統套房等事,就頗讓人想入菲菲,這種重申和強調總有點對付隔壁小二的意味。

由此聯想到漯河市原市長呂清海,他上任不久被「雙規」卻是新近發生的事情。在今年8月25日,他在漯河市國際會展中心出席一個活動時,突然被河南省紀委的有關人員當場帶走,而就在91天前,他也同前面提到的紀委書記一樣全票當選。二者儘管「票源」不同,一是黨委一是人大,但結果都是「全票」,下場也沒有一點兩樣,都是沒過百日便灰溜溜地下台。

兩位老兄成為近期的網路紅人,確實值得居廟堂者思忖,如此選舉不僅是浪費資源的問題了。在我看來,如此炒作這兩個倒霉蛋,人們似乎醉翁之意不在酒。

中國人向來與選舉沒有什麼關係,這與歷史傳統倒是一脈相承的。只是在皇權隕落「共和」到來後,中國人才真正若信若疑地接受了它,但卻總也玩不好,最後只能重新洗牌。可到「新中國」成立後,幫助洗完牌的人們一直在等待的就是一起打天下時的諾言,可做莊的人總是攥著選票不撒手。當然,做莊的「僕人」更多地是以中國人的素質沒有達到為由,一直挺到現在。

當然,選舉也是在一定範圍內、並附加了一定的條件後存在的,但儘管一些人有幸成為選舉者,收穫的卻往往與真實的選舉結果無關。這儘管是一種不被莊家制定的規則所允許的行為,但卻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實。倒是作為依法治國從不離口的做莊者們,就壓根沒有承認這是現實。

事實上,「選舉儀式化」做為莊家故意迴避的真實存在,它的前提是規則已經成為替莊家洩慾的工具。當規則淪為莊家的工具時,它的唯一作用是確定合法性,但這種合法性只有紙面上的意義。在這個意義下,選舉已經成為孤魂野鬼,只有在唬弄參與者時才會羞答答地祭出它來,裝神弄鬼地折騰兩下,其目的不外乎是強調名正言順,但目的卻是為被選舉者代表別人打下伏筆。

陰謀總有敗露的時候。這種小心眼早就被人們識破,但被代表的卻無法改變這種既成的事實,因為你已經處於「被代表」的地位了。試想,合約已經簽下,還要向簽約方打官司,而偏偏對方就是仲裁者,傻子也是知道這是沒法打的官司。

我們再回到沈慶華這個事件上來。早在10月13日,《山西日報》刊登了《觸碰組織人事紀律「紅線」必查,我省加強對幹部人事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的文章,該文透露,「就近期反映某市紀委書記沈某出生年月的問題,省委組織部與有關部門已啟動調查」。其實,此為中組部今年一再強調的「紅線」,目前也正處在換屆的非常的時期,睜著眼睛往槍口上撞只能說是慣性使然。由此看來,如果引用經濟學上的成本分析理論,尋常時闖「線」成功的概率應該是非常之大的。當然,這裡的「線」已經不僅是指組織人事紀律了。

原來僅知道只有「萬歲」才能「全票」,因為「逆我者亡」已經成為人們的條件反射了。但現在早已經不是那個時代,「全票當選」卻漸呈燎源之勢,莫不是候選者那時都拿槍頂在了你們的頭上?這是如何都不可想象東西,當然也只具有娛樂的價值。

當「全票當選」已經成為搞笑的噱頭時,誰是「全票當選」的才是最可疑的,憑什麼你就能「全票當選」?其實,一種誠實並被人們廣泛認可的選舉,如果全票當選絕對是一個怪物。而我們卻把它做為一種炫耀的資本,這隻能證明在我們這裡選舉從來沒有真實過。換一種角度說,這種沒有反對者的官爺,在理論上又怎麼去當呢,政治上本來就是個博弈的過程?

關於沈慶華的落網,報道上有個啼笑皆非的情節:沈慶華被免職的當天傍晚,有人在臨汾市市委門口燃放爆竹,並打出條幅:「山西省委英明剷除造假書記沈慶華」。這就有點過了,如果一個組織真達到「英明」的程度,做條幅的買賣會擠破頭的。最英明的應該冒著危險舉報和反映這件事的人,但他們卻往往只能當無名英雄了。

文章來源:《新浪》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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