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服務對象 擬納中低收入戶

2011年10月20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0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唐筱恬台北20日電)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吳景芳今天表示,法扶會將研擬放寬扶助對象,標準將與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齊一,預計28日送交司法院審查,實施後預期將增加1200件扶助數。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議法律扶助基金會明年度預算案。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表示,民間關心弱勢團體所成立的守護法扶聯盟,並認為現行法扶基金會扶助對象有檢討必要,應將中低收入戶加入扶助對象。

吳景芳表示,受法律扶助者的無資力認定標準,原依照法扶會內部審查認定,但法扶會為因應社會救助法改制,以及提供弱勢法律扶助,研擬將無資力認定標準放寬到與新制的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標準齊一。

吳景芳解釋,法扶會28日將召開董事會討論無資力認定標準修正案,會將修正案送至司法院監管會審查,最快12月中旬實施,初步估計屆時將會增加1200件法律扶助數。

另外,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質疑法扶基金會律師品質不均且與公設辯護人角色不清。吳景芳答詢,目前30到60歲的中壯年律師處理案件占81%,另外公設辯護人僅負責刑事案件,法扶律師還辦理民事案件。

黃淑英表示,法扶會應有律師評鑑制度,淘汰不適任的法扶律師,例如有被告一審無罪,二審將案件交由法扶律師處理後反而被改判有罪。吳景芳指出,法扶會有聘僱專職律師,也將會淘汰不適任律師。

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表示,日前接獲基隆市勞工界陳情指出,法扶服務品質不佳,呼籲法扶會應主動對工會、勞工朋友主動提供法律諮詢、資訊等援助。吳景芳表示,將會立即改善勞工法律服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