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殺蟲劑住戶受害 清潔員遭訴

2011年11月07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1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7日電)王姓清潔員到新北市一家酒店噴灑殺蟲劑消毒時,因使用劑量過高、噴灑方式有誤,導致9名住戶吸入過量有毒氣體後,身體不適送醫。檢方今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王男。

根據板橋地檢署起訴書指出,64歲的王男為一家環保清潔公司員工,領有相關專業執照,今年6月8日凌晨2時許受新北市三重區一家酒店委託,協助噴灑殺蟲劑消毒環境。

王男因5月間曾協助這家酒店消毒,但業者認為效果不彰,王男此次為加強功效,在使用殺蟲劑時,未遵照正常使用方式,將藥劑與水以1:150至400的比例稀釋,而以1:2比例再混和助煙劑後,進行噴灑工作。

起訴書指出,王男還直接將藥劑噴入排水孔,導致過量有毒氣體沿排水管道逸散,同層樓及樓下共9名住戶吸入後,分別出現頭暈嘔吐、胸痛及嗆傷等不適症狀,就醫後向酒店蘇姓負責人及清潔公司提起告訴,並求償新台幣數萬元。

檢方偵辦時,王男坦承疏失,並表示從事相關工作多年,從未發生類似情況,「對住戶感到很抱歉」。

檢察官函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出王男未正確使用殺蟲劑,造成多名住戶受傷,依受害住戶的驗傷單等證據,認定王男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依法將王男提起公訴。

蘇姓負責人部分,檢方查出蘇男僅掛名負責人,未實際經營酒店,加上噴灑殺蟲劑為王男所為,難認蘇男為共犯,給予不起訴;求償部分,則應依循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