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8日訊】有人認為這事純屬這名聯防隊員的個人行為與國家無關與單位無關,我覺得這種邏輯跟這名聯防隊員犯事跟他母親無關的論據一樣,要我說,我們這個國家和領導包括我們自己死就死在這種該死的邏輯。
面對國家暴力我們都是這名懦弱的丈夫,評深圳一聯防隊員破門當丈夫面毒打強姦妻子
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的一間出租屋裡,10月23日晚上,聯防隊員楊喜利手持鋼管、警棍闖進29歲的王娟(化名)的家中,一通亂砸後,對她進行長達一個小時的毒打和強姦。她的丈夫楊武(化名)則躲在幾米外,不敢做聲,眼睜睜看著妻子遭此橫禍,一個小時後才悄悄報警。南方都市報說這是深圳寶安一個貧困外來工家庭丈夫怕事遲遲報警,行兇者已歸案認罪。
這無疑是件慘劇,我們固然可以指責這名丈夫的懦弱,但透過事件看本質是是公權力在當下的泛濫,以致泛濫到任何與公權力沾邊的人都可以橫行,從憲法的角度看是因為這個國家不能給所有的國民提供安全的保障。
一個沒有任何公權力的聯防隊員就可以如此的暴行,我們不禁要問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回答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會得出根子還是在政府,本來正常的執法活動依法均應由承擔國家執法權的公務人員進行,但在中國不是,我國的政府機構普遍實行的是以暴制暴的強盜式邏輯思維,因此,他們招聘聯防隊員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要能打能沖能橫的人,這樣的人其實也就是一個無賴的特徵,撇開一些堂皇的說辭,那就是招聘聯防隊員的條件就是要招無賴。
正因為招的是不良無賴,聯防隊員和其他部門的一些協管員作姦犯科的事就沒少發生,然而所有惡性事件發生後,招聘單位往往來句:那是臨時工乾的,與本單位無關,如果從實務層面來講,我們國家的執法活動其實都是靠大量的臨時工在運作,這在正常的法治國家中是難以想像,但我要告訴你的事,這種創舉正是領導英明得意之作,否則不會在全國推廣,聯防隊員幹了大量領導們依法無法乾的事,又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種能將法律架空的絕招,除了中華民族的領導外,有那個民族會有這等智慧?
聯防隊員楊喜利揪住王娟的頭髮,狠狠朝桌上撞去。她越是掙扎反抗,楊喜利就打得越凶。「你們報警都沒用,我是聯防隊員,跟警察都是哥們!」這句話準確的道出了我在上面的分析,我們再想想,全國有多少這樣的聯防隊員存在,如果每個機構的聯防隊員都喊出我是聯防隊員,跟警察都是哥們,場景是何等恐怖。
看南都的報道,我們會發現事發後的畫面其實比當面強姦更殘酷,楊武家所在社區治安辦負責人道:經常有些小混混和爛仔來敲詐他,找他要錢,甚至毆打他,他都是默默忍受著。行兇聯防隊員所在的徑背社區相關負責人道:受害者王娟確實很慘,我們對此也深表同情,但是我們沒有救助的義務和條件。擔心刺激到對方的情緒,也沒有去看望王娟。
寶安警方稱,這個案件中,受害者丈夫楊武也有一定責任,他實在是太懦弱和軟弱了,面對妻子被毆打、強姦,他不敢上前制止,也沒有及時撥打電話報警。如果楊武能夠挺身而出,也許悲劇就能夠避免發生。聯防隊員介紹,楊喜利確實是他們同事,案發前正常上班,參與日常巡邏。楊喜利脾氣暴躁,平時就被投訴很多,但領導也拿他沒有辦法。
領導也拿他沒有辦法。這話確實是真話,但如果分析領導為何會拿這樣長期品行不端的人會沒有辦法,原因無非是這名涉案的聯防隊員本身就是個賴仔,領導用的就是他無賴的本性,換句話說如果那一天這名聯防隊員改好守法了,說不定飯碗就沒有了,一個沒有無賴行為的人是沒有資格當聯防隊員的,這就是邏輯,荒謬但存在本身證明了它的合理。
當然一個人要是成長成一個標準的無賴特徵,光靠領導的放縱還是不行的,家庭教育也是非常關鍵的,面對近乎精神失常,半個月來不吃不喝,還數次試圖割腕自殺受害人,楊喜利的哥哥就大聲斥罵楊武,威脅他「全家可能會死光光」,「他坐幾年牢出來後,不能保證你們全家小孩的生命安全,反正他老婆也跑了,已一無所有,你們看著辦。」楊喜利的母親還帶著孫兒,拿著狀紙,罵上門來。「真是不要臉的女人,勾引我的兒子,還誣告強姦?」「你被人強姦了,還將事情搞得這麼大,沒有一點羞恥嗎?」
我不知道依這名母親的邏輯到底誰應該感到羞恥,但我認為最應該羞恥的是我們這些被政治上稱為人民的公民,是我們依法「選舉」了政府,「選舉「了各級政府的首腦,他們口稱是我們的公僕,但他們卻將這個國家交給公僕的僕人去管理,他們毒打和強姦被稱為國家主人的妻子,以前是公僕在強姦,現在連公僕的僕人也可以強姦了,而大多數國人其實都像這名不幸妻子的丈夫一樣自私和懦弱。
在這事上,唯一讓我感動的是,面對這名丈夫撤案的要求,寶安警方將他罵回,於是我覺得我自己也很迷糊,一個正常的執法就足以讓我感動,到底是我讓國家變得不正常,還是這個國家讓我變得不正常?
新聞鏈接:妻子遭聯防隊員毒打強姦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時http://gcontent.oeeee.com/1/44/144a3f71a03ab7c4/Blog/050/0e7d7f.html?bsh_bid=35184706
文章來源:《新浪》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面對國家暴力我們都是這名懦弱的丈夫,評深圳一聯防隊員破門當丈夫面毒打強姦妻子
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的一間出租屋裡,10月23日晚上,聯防隊員楊喜利手持鋼管、警棍闖進29歲的王娟(化名)的家中,一通亂砸後,對她進行長達一個小時的毒打和強姦。她的丈夫楊武(化名)則躲在幾米外,不敢做聲,眼睜睜看著妻子遭此橫禍,一個小時後才悄悄報警。南方都市報說這是深圳寶安一個貧困外來工家庭丈夫怕事遲遲報警,行兇者已歸案認罪。
這無疑是件慘劇,我們固然可以指責這名丈夫的懦弱,但透過事件看本質是是公權力在當下的泛濫,以致泛濫到任何與公權力沾邊的人都可以橫行,從憲法的角度看是因為這個國家不能給所有的國民提供安全的保障。
一個沒有任何公權力的聯防隊員就可以如此的暴行,我們不禁要問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回答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會得出根子還是在政府,本來正常的執法活動依法均應由承擔國家執法權的公務人員進行,但在中國不是,我國的政府機構普遍實行的是以暴制暴的強盜式邏輯思維,因此,他們招聘聯防隊員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要能打能沖能橫的人,這樣的人其實也就是一個無賴的特徵,撇開一些堂皇的說辭,那就是招聘聯防隊員的條件就是要招無賴。
正因為招的是不良無賴,聯防隊員和其他部門的一些協管員作姦犯科的事就沒少發生,然而所有惡性事件發生後,招聘單位往往來句:那是臨時工乾的,與本單位無關,如果從實務層面來講,我們國家的執法活動其實都是靠大量的臨時工在運作,這在正常的法治國家中是難以想像,但我要告訴你的事,這種創舉正是領導英明得意之作,否則不會在全國推廣,聯防隊員幹了大量領導們依法無法乾的事,又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種能將法律架空的絕招,除了中華民族的領導外,有那個民族會有這等智慧?
聯防隊員楊喜利揪住王娟的頭髮,狠狠朝桌上撞去。她越是掙扎反抗,楊喜利就打得越凶。「你們報警都沒用,我是聯防隊員,跟警察都是哥們!」這句話準確的道出了我在上面的分析,我們再想想,全國有多少這樣的聯防隊員存在,如果每個機構的聯防隊員都喊出我是聯防隊員,跟警察都是哥們,場景是何等恐怖。
看南都的報道,我們會發現事發後的畫面其實比當面強姦更殘酷,楊武家所在社區治安辦負責人道:經常有些小混混和爛仔來敲詐他,找他要錢,甚至毆打他,他都是默默忍受著。行兇聯防隊員所在的徑背社區相關負責人道:受害者王娟確實很慘,我們對此也深表同情,但是我們沒有救助的義務和條件。擔心刺激到對方的情緒,也沒有去看望王娟。
寶安警方稱,這個案件中,受害者丈夫楊武也有一定責任,他實在是太懦弱和軟弱了,面對妻子被毆打、強姦,他不敢上前制止,也沒有及時撥打電話報警。如果楊武能夠挺身而出,也許悲劇就能夠避免發生。聯防隊員介紹,楊喜利確實是他們同事,案發前正常上班,參與日常巡邏。楊喜利脾氣暴躁,平時就被投訴很多,但領導也拿他沒有辦法。
領導也拿他沒有辦法。這話確實是真話,但如果分析領導為何會拿這樣長期品行不端的人會沒有辦法,原因無非是這名涉案的聯防隊員本身就是個賴仔,領導用的就是他無賴的本性,換句話說如果那一天這名聯防隊員改好守法了,說不定飯碗就沒有了,一個沒有無賴行為的人是沒有資格當聯防隊員的,這就是邏輯,荒謬但存在本身證明了它的合理。
當然一個人要是成長成一個標準的無賴特徵,光靠領導的放縱還是不行的,家庭教育也是非常關鍵的,面對近乎精神失常,半個月來不吃不喝,還數次試圖割腕自殺受害人,楊喜利的哥哥就大聲斥罵楊武,威脅他「全家可能會死光光」,「他坐幾年牢出來後,不能保證你們全家小孩的生命安全,反正他老婆也跑了,已一無所有,你們看著辦。」楊喜利的母親還帶著孫兒,拿著狀紙,罵上門來。「真是不要臉的女人,勾引我的兒子,還誣告強姦?」「你被人強姦了,還將事情搞得這麼大,沒有一點羞恥嗎?」
我不知道依這名母親的邏輯到底誰應該感到羞恥,但我認為最應該羞恥的是我們這些被政治上稱為人民的公民,是我們依法「選舉」了政府,「選舉「了各級政府的首腦,他們口稱是我們的公僕,但他們卻將這個國家交給公僕的僕人去管理,他們毒打和強姦被稱為國家主人的妻子,以前是公僕在強姦,現在連公僕的僕人也可以強姦了,而大多數國人其實都像這名不幸妻子的丈夫一樣自私和懦弱。
在這事上,唯一讓我感動的是,面對這名丈夫撤案的要求,寶安警方將他罵回,於是我覺得我自己也很迷糊,一個正常的執法就足以讓我感動,到底是我讓國家變得不正常,還是這個國家讓我變得不正常?
新聞鏈接:妻子遭聯防隊員毒打強姦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時http://gcontent.oeeee.com/1/44/144a3f71a03ab7c4/Blog/050/0e7d7f.html?bsh_bid=35184706
文章來源:《新浪》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