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籲禁傳統市場宰殺活禽

2011年11月15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1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5日電)文山社大師生與動保團體今天至農委會陳情,質疑農委會去年 3月公告廢止「禁止傳統市場宰殺活禽」的做法,呼籲主管應繼續禁止在傳統市場宰殺活禽。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文山社大講師同時也兼具律師身份的田蒙潔,上午率學生至農委會陳情,質疑農委會先前原公告自99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禁止傳統市場宰殺活禽,但政策尚未執行,卻在99年3月26日公告廢止前項政策。他們認為,主管單位這項做法已牴觸並違反相關法律。

文山社大指出,包含牴觸傳染病防治法、畜牧法,造成人禽共通的禽流感防疫政策出現漏洞,也牴觸消費者保護法,無法維護商品或服務的品質與安全衛生,以及牴觸動物保護法,有關電宰動物等動物福祉的規定。

文山社大強調,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牴觸法律的公告應屬無效,他們認為上述廢止傳統市場全面禁宰活禽的公告應無效。

田蒙潔強調,行政訴訟法提供公民訴訟權利,包含美國,都視之為制衡行政權獨大的司法權;在台灣,大法官釋憲第243號也指出,「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法理」,但卻沒有提供公民參與行政政策的行政訴訟權機制,農委會上述公告有違法之虞,但民眾卻束手無策。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呼籲農委會應提案修法,將行政訴訟法保障的公民訴訟權納入畜牧法及動物保護法,以利公民參與,並撤銷上述的「違法政策」;不然將至立法院遊說立委,共同提案修法。

農委會防檢局補充,99年統計資料顯示,全年屠宰1.2億隻土雞,32%進屠宰場電宰,16%進傳統市場處理,52%流入私宰;目前合格家禽屠宰場共62場,91到93年補助13場屠宰場新台幣4180萬元,97到98年補助22場,計2億1600萬元。

防檢局指出,政策的轉變考量很多,包含傳統市場文化不易改變、評估禽流感疫情趨緩、美國紐約及洛杉磯列管的市場也允許活宰等;對於上述陳情訴求,防檢局擬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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