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日訊】小說《林海雪原》故事發生地——亞布力滑雪場,位於黑龍江省尚志市亞布力鎮西南23公裡處,是我國最大的綜合性滑雪場。位於黑龍江東南,地處中、俄、朝鮮國合圍的「金三角」腹地。亞布力是2009年第24 屆世界大學生冬季運動會雪上項目的承辦地,並且正在積極申辦2014年冬季奧運會,不斷擴大著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和號召力,吸引著世界各國的遊客來此觀光滑雪。
據林業工作反映:在亞布力滑雪場正西160華裡的亞布力林業局中和經營所施業區25林班3小班和8小班內,罌粟年產值達3000萬元。
消息來源:
我原是黑龍江省亞布力林業局中和經營所得職工,我叫汪寶峰,現今53歲,現第二次出獄,無家可歸、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身無分文、流落街頭、到處躲藏、以免再次被抓。
把我造成如此重大傷害的是什麼呢?事情還得從1999年說起。因為我當時響應上級「向黑土地進軍」的號召,種植了289畝山地。因揭發林場場長劉文貴包屁他人,非法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大煙,對我千方百計地污陷,置我於死地而後快。因為這兩件事,他們害怕東窗事發,千方百計地拉關係、做假證,利用於手中全力威脅,恐嚇、嚴刑拷打、先後判我兩次入獄,給我造成不可彌補的終生傷害。2005年春天,我發現他們要在山上種植大煙,山上的冰雪還沒有融化,就開始放樹,毀林開地,開地2970多平方米,30000餘株大煙,收割4季,總產量約100公斤,按每克300元計算,出售後至少是3000萬元。後我一直留心眼觀察發現種植大煙的領頭竟是林場場長劉文貴的內弟,在收穫第三季大煙時,我當場抓住了他們,我當時報了案,警車來了,我把種植的人親自送到警車上,被公安人員拉走了,不知什麼原因後來無聲無息了,至今沒有使這些種植大煙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場長劉文貴在亞布力國家森林公園貴賓樓內經營黃賭毒保養小姐,導至一名小姐吸毒致死,最後包賠5萬元了事。
他們害怕我再繼續揭發他們,就百般陷害我,晚上派人帶油鋸到羊圈內放幾棵樹,第二天派公安局人員到我家抓我,對我進行刑事拘留,指控我非法侵佔農用地和非法砍伐稀有的國有樹木罪,他們指使幹警對我嚴刑逼供,帶手拷腳鐐,看守所所長經常對我進行毆打,邊打邊說「你經常到省裡告林業局領導,我們必須治你,你沒看見馬志新的下場嗎?(馬志新、現年25歲、被他們嚴刑逼供、活活打死在監獄裡)你馬上簽字吧:」不簽字比馬志新還要慘,你家裡還有老人和孩子,你要為他們想一想。在監獄裡經過很多天的嚴刑逼供他們到處找證人,當時出庭作證的竟是他們一起種植大煙的林場三場技術員劉克友。
第一次於2000年判我入獄五年另六個月,二女兒剛念完五年書,就退學在家,當時山上的地全部沒收,他們把我弟弟帶到異地派出所(雙河派出所)告訴我弟弟要沒收我家財產,第二天派人把我家山上的房子全部燒毀,當時屋裡還有10幾袋大米及很多物品,當時毀之一空,70多頭牛給圈到庫房裡,十幾天無人餵養,把牛餓得東倒西歪,剩下17頭其餘的全部被偷走;羊170多隻,最後只剩下20多隻,其餘的全部被偷走;家裡的東西一無所有,請問這和當年日本鬼子燒殺掠奪,有什麼兩樣?最後因為家裡生活十分困難,使我倆個無辜的女兒都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輟學回家。我愛人為了讓我二女兒重新回到學校去鎮裡飯店打工,擔負起養護老人孩子的重任。由於房子被燒,鎮裡租房太貴,只有到河溝邊租一個廉價房子居住,因為路遠我愛人中午回不了家,使我體弱多病的岳父無人照料,到溝邊幹什麼,淹死在水溝裡。我的親人離散。
由於這樣他們還不放過我,還要抓住我送回監獄,現在我東躲西藏,不敢回家,我愛人無法撐家,提出和我離婚,往林業局打電話問離婚需什麼手續,局裡人告訴我愛人:「先不要和他離婚,先穩住他,再把他抓住」
控告人:汪寶峰
2011年11月24日
據林業工作反映:在亞布力滑雪場正西160華裡的亞布力林業局中和經營所施業區25林班3小班和8小班內,罌粟年產值達3000萬元。
消息來源:
我原是黑龍江省亞布力林業局中和經營所得職工,我叫汪寶峰,現今53歲,現第二次出獄,無家可歸、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身無分文、流落街頭、到處躲藏、以免再次被抓。
把我造成如此重大傷害的是什麼呢?事情還得從1999年說起。因為我當時響應上級「向黑土地進軍」的號召,種植了289畝山地。因揭發林場場長劉文貴包屁他人,非法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大煙,對我千方百計地污陷,置我於死地而後快。因為這兩件事,他們害怕東窗事發,千方百計地拉關係、做假證,利用於手中全力威脅,恐嚇、嚴刑拷打、先後判我兩次入獄,給我造成不可彌補的終生傷害。2005年春天,我發現他們要在山上種植大煙,山上的冰雪還沒有融化,就開始放樹,毀林開地,開地2970多平方米,30000餘株大煙,收割4季,總產量約100公斤,按每克300元計算,出售後至少是3000萬元。後我一直留心眼觀察發現種植大煙的領頭竟是林場場長劉文貴的內弟,在收穫第三季大煙時,我當場抓住了他們,我當時報了案,警車來了,我把種植的人親自送到警車上,被公安人員拉走了,不知什麼原因後來無聲無息了,至今沒有使這些種植大煙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場長劉文貴在亞布力國家森林公園貴賓樓內經營黃賭毒保養小姐,導至一名小姐吸毒致死,最後包賠5萬元了事。
他們害怕我再繼續揭發他們,就百般陷害我,晚上派人帶油鋸到羊圈內放幾棵樹,第二天派公安局人員到我家抓我,對我進行刑事拘留,指控我非法侵佔農用地和非法砍伐稀有的國有樹木罪,他們指使幹警對我嚴刑逼供,帶手拷腳鐐,看守所所長經常對我進行毆打,邊打邊說「你經常到省裡告林業局領導,我們必須治你,你沒看見馬志新的下場嗎?(馬志新、現年25歲、被他們嚴刑逼供、活活打死在監獄裡)你馬上簽字吧:」不簽字比馬志新還要慘,你家裡還有老人和孩子,你要為他們想一想。在監獄裡經過很多天的嚴刑逼供他們到處找證人,當時出庭作證的竟是他們一起種植大煙的林場三場技術員劉克友。
第一次於2000年判我入獄五年另六個月,二女兒剛念完五年書,就退學在家,當時山上的地全部沒收,他們把我弟弟帶到異地派出所(雙河派出所)告訴我弟弟要沒收我家財產,第二天派人把我家山上的房子全部燒毀,當時屋裡還有10幾袋大米及很多物品,當時毀之一空,70多頭牛給圈到庫房裡,十幾天無人餵養,把牛餓得東倒西歪,剩下17頭其餘的全部被偷走;羊170多隻,最後只剩下20多隻,其餘的全部被偷走;家裡的東西一無所有,請問這和當年日本鬼子燒殺掠奪,有什麼兩樣?最後因為家裡生活十分困難,使我倆個無辜的女兒都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輟學回家。我愛人為了讓我二女兒重新回到學校去鎮裡飯店打工,擔負起養護老人孩子的重任。由於房子被燒,鎮裡租房太貴,只有到河溝邊租一個廉價房子居住,因為路遠我愛人中午回不了家,使我體弱多病的岳父無人照料,到溝邊幹什麼,淹死在水溝裡。我的親人離散。
由於這樣他們還不放過我,還要抓住我送回監獄,現在我東躲西藏,不敢回家,我愛人無法撐家,提出和我離婚,往林業局打電話問離婚需什麼手續,局裡人告訴我愛人:「先不要和他離婚,先穩住他,再把他抓住」
控告人:汪寶峰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