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力山大案 唐雅君姊妹判刑

2011年12月15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2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5日電)前亞力山大集團負責人唐雅君、唐心如姊妹因公司倒閉,造成股東、會員損失。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詐欺等罪分別判處唐雅君1年10月徒刑、唐心如1年8月徒刑。

亞力山大旗下的健身中心於民國96年無預警停業,台北地檢署發現,唐雅君姊妹因擴張太快,入不敷出虧損累累,兩人明知將面臨倒閉,但為在健身中心倒閉後,仍能繼續經營亞爵會館,涉嫌指示業務員以極優惠價再招收會員。檢察官於97年1月間依背信、詐欺等罪起訴兩姊妹並具體求刑。

法院判決書指出,亞力山大在95、96年間,因為營業額衰退與持續虧損,唐雅君姊妹向外尋求資金奧援。但兩人明知亞力山大集團財務狀況,要履行提供「預付型」會員健身設備、美容服務等有困難,卻還利用不知情的業務職員,持續向消費者推銷「預付型」會員方案,共詐得消費者新台幣3億2170萬5686元。

法院認為唐雅君、唐心如兩姊妹的詐欺行為導致被害人人數眾多,被害金額龐大,犯後還否認犯行。審酌兩人在法院審理時,持續與會員洽商和解事宜,目前也查無證據證明會員繳納的會費是被唐兩人所私用,她們犯案前,也曾把2億5000多萬元投入亞力山大營運,以求挽救公司,惡性尚非重大,依詐欺等罪分別判處唐雅君1年10月徒刑、唐心如1年8月徒刑。

全案一審時給予唐雅君緩刑5年、唐心如緩刑4年;高院認為唐雅君、唐心如兩人為維護自身的高社經地位,無法面對公司已無法經營的事實,若給予緩刑,將無以面對眾多受害的消費者,因此不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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