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布吉納法索 台灣民眾4日起免簽證費

2012年01月03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3日電)外交部非洲司長徐勉生今天說,台灣與非洲友邦布吉納法索間的簽證協定明天起生效,布吉納法索為第124個給予台灣免簽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或地區,持普通護照互訪可免簽證費。

徐勉生上午於記者會中表示,台灣與布吉納法索去年10月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布吉納法索政府有關核發兩國持外交、公務暨普通護照人士簽證協定」,明天起生效,雙方相互給予持外交或公務護照人士90天效期的免簽證入境待遇,並相互給予持普通護照人士免簽證費待遇。

此外,徐勉生說,布吉納法索單方面給予持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者,赴布吉納法索享有停留7到30天效期、單次入境「落地簽證」待遇。

至於台灣未給予布吉納法索相等待遇,徐勉生說,台灣對於給予其他國家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設有條件,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管轄,達到才可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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