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明:茅台遠離國人還能叫「國酒」嗎?

2012年01月15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1月15日訊】在新年伊始之際,胡潤「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榜」出爐,國內一線白酒企業茅台和五糧液雙雙入圍,與路易威登、愛馬仕、寶馬齊等國際品牌並列榜單中。一時間,有關茅台酒是否是奢侈品的話題再次引發人們的熱烈討論。《證券日報》記者致電茅台董祕樊寧屏,但電話一直無人接通。而接受記者電話的茅台某高層則對茅台入榜胡潤「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榜」一事表示意外,「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2012年01月13日證券日報)

茅台作為中國的「國酒」,首次被列入全球奢侈品榜單,便意味著大大提升了其在國際上的知名度。然而令人驚詫的是,這個「天大的好事」茅台高層居然卻「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如此冷漠的態度實在是令人費解、摸不著頭腦。

對於茅台方面的此種態度,分析人士表示,茅台入榜奢侈品榜單,與茅台宣稱的大眾消費品已經格格不入,導致普通消費者在對茅台頻頻漲價倍感無奈之際,再次疏遠了茅台品牌,也不利於茅台系列酒的發展。——事實上,茅台酒之所以敢於自稱為「國酒」,除了身手國家領導人的青睞以外,亦因它還得到人民群眾在實際的生活品味和體驗中的讚譽之聲。然而當它已躋身於「2012胡潤全球十大最值錢的奢侈品牌」之時,國人便再也沒有了以前的那種讚譽之聲,甚而還普遍發出了憤懣的感嘆與怒罵。

茅台成了「奢侈品牌」,國人並不感到自豪反而罵聲不絕的事實告訴我們,「國酒」早已不再是國人之酒,至多也就是個「官酒」、「奢侈酒」而已。遙想二十年前,國人雖然平日對於茅台酒只能遠觀而不敢近品,但好歹過年過節之時也能抿上幾口,而現如今呢?70%~80%的茅台產量用於特供、團購及部分企事業單位、經銷商的供應,而剩餘20%~30%的市場銷售,也只不過是部分「暴發戶」偶爾的享樂而已。可以說,普通群眾已不再是茅台最大的主顧,公款吃喝是則成了茅台價格一路走高,直至成長為「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的幕後英雄。

「國酒」遠離國人,除了國內公款吃喝的因素以外,還有另外的一種因素:據媒體210年12月報導,從2011年元旦開始,茅台酒出廠價平均上漲20%,中國大陸500毫升茅台價格升至1200元;但在紐約華人聚居區法拉盛,1000毫升裝的同度數茅台價格為220至230美元,約合1300元人民幣。而貴州茅台2010年中報則顯示,國外營業收入為15538.46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2.36%——怪哉,中國生產的茅台在海外的市場銷量並不大,價格卻居然比在國內還便宜,這其中是否也存在商家無視國內消費者利益的問題呢?

深圳市委書記王榮說,「沒有公款消費,茅台不會那麼貴」。說到底,茅台所謂的「入奢」上榜,只不過是公款消費下的「虛胖」而已。做一個設想,假如大家都不去買茅台酒,假如國內市場的消費也像國外那般「冷清」,茅台還會有120億美元品牌價值的「入奢」嗎?還會有「內貴外賤」的匪夷所思嗎?

然而遺憾的是,儘管有關方面三令五申,對公款吃喝約束再三,但令不行、禁不止的現象比比皆是。正如一些媒體所披露的,不但「土奢侈」如此,軒尼詩、人頭馬等舶來奢侈品牌的「上榜」,在一定程度上也要仰賴中國「公需」和「需公」消費的拉抬一樣,當送禮成了辦事的一種通行證,當公款吃喝成了酒桌消費的主力時,那些原本不是很貴的東西價格不漲得驚人那才叫怪事呢!

老百姓之所以把包括茅台在內的高價酒稱之為「腐敗酒」,就是因為那些高價酒總是「出入」於揮金如土的公款吃喝中,總是老闆們將其放在小車的後備箱裡有備而用。——按照「腐敗禍國殃民」的說法,那些公款吃喝的腐敗分子算不得國人的範疇。既然如此,那麼遠離了國人的「國酒」還能有資格妄稱國酒嗎?!

文章來源:《博客日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