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原料改標 負責人求刑4年

2012年01月19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力暐、力瑜貿易公司負責人沈鳳英涉嫌從民國94年起將過期的巧克力等原料竄改效期販賣。北檢今天偵結,總計不法獲利逾新台幣3077萬元,依詐欺等罪嫌,將沈女起訴,求刑4年。

檢方表示,沈女於94年間起,因下游廠商客戶群增,為確保對客戶的供貨不致因存貨不足而中斷,進而流失客戶,她開始從國外大量進貨,但部分商品事後銷售不如預期而產生大量過期商品。

起訴書指出,沈女涉嫌指示新北巿五股倉庫的劉姓管理者,將過期的巧克力等原料竄改效期販賣,在倉庫工作的7名員工協助換貼新標籤;檢方於去年12月13日因蘋果日報導而剪報分案偵辦。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總計沈女不法獲利共3077萬296元,有195項過期的西點原料販售給台灣多家知名食品公司、五星級飯店及知名蛋糕店,檢察官審酌沈女為力暐、力瑜貿易公司負責人,明知商品過期應報廢銷毀,不得販售卻販售,對下游廠商及最終消費者造成損害非輕,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依詐欺等罪嫌,將她起訴求刑4年。

另外,檢察官審酌劉男犯後坦承犯行,並主動提出曾換貼印有不實有效日期的標籤,供檢方扣押,依詐欺罪等罪嫌,將他起訴,求刑1年6月,建請法院給予緩刑3年;協助換貼標籤的7名員工,予以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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