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姐才走 律師:不宜談遺產

2012年02月15日娛樂
【新唐人2012年2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5日電)律師江燕偉今天說,一代歌後鳳飛飛的死訊才公布不久,大家都還處在悲傷情緒中,現在就談論她的遺產處置問題,並不是適合的時機。因此相關問題,他一概不予回應。

江燕偉2月13日公布鳳飛飛已於1月3日因肺癌病逝於香港,骨灰2月12日安厝在她的故鄉桃園縣大溪鎮佛光山寶塔寺。噩耗傳來,粉絲和媒體震驚不已,媒體更大幅報導有關她身後事的種種。

其中,有關遺產部分,江燕偉說,現在大家都還處於失去鳳姐的傷悲情緒中,現在就談這個問題十分不合宜。江燕偉透露,一路協助鳳飛飛的助理周詠淳對媒體的報導也表達了關切,要求他澄清。

擔任鳳飛飛律師4、5年的江燕偉說,鳳飛飛2010年11月應華山基金會邀請,在丞燕企業年會中擔任表演嘉賓。他原本婉拒鳳姐邀請前往聆聽,但最後還是去了。他回憶當時在後台與鳳姐話家常,她演唱的狀況很好,完全看不出1年後罹癌。

只是江燕偉沒想到下一次「見」到鳳飛飛,卻是在今年1月12日她的告別式。江燕偉說,1月3日接獲鳳飛飛的死訊時,身為歌迷的他震驚不已,坦承很「慌」。

對於鳳飛飛如此低調處理自己的身後事,江燕偉直言這是他執業多年以來,第1次受託處理這樣的案子,雖然自己也是鳳飛飛的歌迷,但身為律師,他必須尊重客戶的意願,盡到保密的義務。

但因為業務繁忙,江燕偉說,他記不得究竟是何時接獲必須「暫緩」公布死訊的指示。他說,得知鳳飛飛罹癌後,所有醫療過程與身後事的處理等相關問題,主要是透過助理聯絡,偶爾才會直接與鳳姐通話。

他說,究竟是「誰」下達指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須尊重鳳姐的意願:辦完後事並避開春節假期後再公布死訊。

江燕偉說,鳳飛飛相當體貼歌迷,她既然不願歌迷在過年時因她過世而悲傷,自然也不會願意摯愛的媽媽過年時難過。而且,若是通知了媽媽和哥哥,家人到香港奔喪,消息勢必走漏,鳳姐體貼歌迷的心意就要打折扣了。

對於鳳飛飛曾打算過世2年後再公布死訊,江燕偉說,鳳飛飛表達此意時他並不在場,助理事後告知,當時助理和鳳飛飛的兒子都認為不管死訊何時公布,大家都會很悲傷,不會因為晚公布而減少傷悲,特別是1、2年後再公布對她來說太殘忍。後來,鳳姐才同意至少辦完後事並避開農曆年再公布。

另外,江燕偉解釋,由於香港殯葬規定與台灣不同,鳳飛飛告別式之後,家屬無法立刻取得她骨灰;加上卡到農曆新年,直到2月12日才得以在家鄉完成入厝,他也在最快的時間於13日公布死訊。

江燕偉慶幸,對於處理此事的方式,現在尚未接獲負面反應,他相信因為歌迷是真的愛鳳姐,他們與鳳姐都是彼此貼心體諒。而對於粉絲主動到大溪寶塔寺悼念,江燕偉說,雖然鳳姐生前不希望舉辦追思會等,但他們也不會阻止歌迷對她表達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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