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延:從重慶事件看中共官員最惶恐的事

2012年02月24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2月24日訊】 近幾年,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不法官員最擔心的莫過於在出國訪問期間一紙法庭傳票被遞過來,控告該官員「群體滅絕」、「反人類」和「酷刑罪」。而這種迫害兇手們的擔心,在重慶王立軍事件後,更加無時不在。

維基解密:中共官員擔心在海外被法輪功起訴

維基解密曝光的一份文件中稱,中共國家副主席習近平2006年5月訪美後,曾對美國前駐華大使雷德坦言,他和其他中共高官擔憂自己在美國被法輪功學員訴諸法庭。

這份機密文件中提到,習對雷德說,他與他的代表團成員一直擔心在他們訪美期間被起訴。習還透露,「他和其他(中共)官員不擔心或煩惱訪美期間的示威抗議,但擔心(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本土發起的法律起訴行動,(擔心)如接到法院傳票後所造成的後果與負擔。」
事實上,近幾年,迫害元兇江澤民、羅干、周永康、薄熙來等三十餘名中共高官,因為血腥迫害法輪功,已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告上了法庭。

參與迫害中共官員的惶恐:被隨時清算

如果說在重慶事件發生前,中共官員的這種擔心還僅僅限於在出國訪問過程中的話,那王立軍出逃到成都駐美領事館,並向美國提供大量薄熙來的犯罪證據事件發生後,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會更加人人自危,那些有血債的中共官員時時有可能被自己同黨揭發,隨時被清算的擔心將時時刻刻伴隨他們左右。

網絡盛傳,王立軍有可能向美國政府提供了薄熙來涉入「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的證據。俗話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各級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同時也握有自己上級、下級或同事的迫害證據,一旦他們在內鬥中面臨人身安全,為了自保,他們會毫不猶豫的向國際社會拋出這些人的犯罪證據。

王立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證據曝光

在習近平訪美期間,海外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發佈最新調查報告,披露原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在遼寧錦州市公安局主持「現場心理研究中心」時,涉嫌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和活人人體試驗。

追查國際在其最新報告中揭示,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時任錦州市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兼任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9月17日,王立軍和他的「研究中心」因為「藥物注射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被「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授予「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並資助科研經費200萬元。

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祕書長任晉陽在頒獎儀式上的講話中說:「王立軍教授和研究中心還針對藥物注射後器官不易受體移植的難題進行了基礎研究和臨床實驗,研發出全新配方保護液,在體和離體肝、腎臟組織再灌注處理後,經動物實驗、離體實驗及臨床應用,取得了器官可以受體移植的階段性科研成果。」

王立軍則在頒獎典禮上說:「晉陽祕書長為首的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的所有同仁,多次到研究中心考察,他們親臨一線,就在我們的現場,技術解剖的現場,器官受體移植的現場。」追查國際發言人汪志遠說:「顯然,這是人體器官移植的現場。」

追查國際的最新報告披露,王立軍在「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頒獎典禮上談到器官受體移植時稱:「我們所從事的現場,我們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

事實上,追查國際二零零九年就公佈了王立軍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佈了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他當時就在王立軍手下擔任警察,王立軍給他們下的死命令是,對法輪功「必須斬盡殺絕」。二零零二年,此證人參與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輪功學員的行動。其中一位三十多歲的女性法輪功學員,被經過一個星期的嚴刑拷打、被強迫灌食,已經是傷痕纍纍。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遼寧省公安廳某辦公室派了兩名軍醫,將該名學員轉移到瀋陽軍區總醫院十五樓的一間手術室內,在這名女學員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沒有使用任何麻藥,摘取了她的心臟、腎臟等器官。證人當時持槍擔任警衛,目擊了這名女法輪功學員痛苦死亡的全過程。

除了這位警察作證時的錄音和文字記錄,另外還有證據證明王立軍直接參與了活摘器官行動。

王、薄、周、江 從下到上的迫害內幕在被層層剝開

薄熙來作為王立軍的上司,周永康作為政法體系的中央一級的官員,江澤民作為發動迫害的元兇和積極推動者,對使用殘酷手段迫害法輪功難辭其罪。為達到滅絕法輪功群體的目的,十二年來採取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甚至活體摘取器官的迫害政策,他們的罪惡正在被不斷的曝光。相信王立軍手上會有更多直接的證據,並已被提交給第三方。

王立軍事件曝光的中共內鬥的證據不足為奇,因為中共自非法奪取政權之後就從未停息內部的傾軋和權力角逐。真正讓那些手上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的官員擔心的是,他們所犯的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將在世人面前曝光。

呼籲那些良知尚存的中共官員停止迫害、停止助紂為虐,並向國際社會公開其他官員的犯罪證據,以彌補對法輪功學員造成的傷害。

文章來源:《明慧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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