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案 吳乃仁洪奇昌擬上訴

2012年02月29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2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9日電)台糖售地案,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背信罪將前台灣糖業公司董事長吳乃仁、前立法委員洪奇昌判刑;吳乃仁、洪奇昌表示,等看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還原事實、捍衛清白。

判決書指出,吳乃仁在民國92年間擔任台糖董事長,因時任立委的洪奇昌關切協商要求,將春龍公司向台糖租用的霧峰工業區等土地,「轉租為售」給春龍。台中地院依背信罪判處吳乃仁徒刑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全案可上訴。

目前人在國外的吳乃仁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這件事是公開招標案,在他離職半年後發生,執行的人不是他,且台糖每半年會檢討尚未執行的標案,這件招標案是經台糖檢討後認為價格不需改變,繼續執行,他當時已非台糖董事長,無從干涉台糖決策。

洪奇昌受訪時也說,這件案子是選民服務性質,他基於選民服務,陪當事人到過台糖1次,完全不可能介入,這種指控絕非事實。

吳乃仁、洪奇昌都說,等收到判決書內容後,將與律師研究,一定會提起上訴,據理力爭,還原事實、捍衛清白。10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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