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3日訊】中共人大會議即將在14日表決通過,人大會在8日作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由於該「修正案草案」第73條,涉及「祕密拘捕」不通知家屬的例外規定,網友齊批侵犯人權,連日來在微博上各路專家學者,民間社團高呼人大暫停表決,並列舉出一旦實施將給社會帶來的危險。
3月8號,中共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在人大會作關於《刑訴法》修正草案的說明,最新的修正草案中第73條規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和「恐怖活動犯罪」被拘留後,不通知家屬的規定是將「祕密拘捕」合法化,嚴重侵犯了每一個中國公民的人權。連日來網絡上發起民間運動,試圖阻止這個「惡法」在人大通過。
多位律師及學者呼籲阻止通過修正案,並在網上發起投票,僅幾個小時,就有一萬多人投票,其結果顯示超過93%網民不同意通過、或希望暫緩表決該法案,此投票當天就遭當局刪除。
歷史學家章立凡微博發貼預測「刑訴法修正案」73條一旦通過後的中國國情,1.失蹤人口、移民人口雙增;2.資金放量外逃,國民經濟衰退;3.富人、精英易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窮人多涉嫌恐怖犯罪;4.訪民數量下降,失蹤官員警員增加;5.叢林法則盛行,或公報私仇,或私報官仇(楊佳式);6.網絡議政減少,無預警突發事件增加。
維權律師劉曉原發推建議刪除《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稿)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之後,可以「有礙偵查」為由不通知家屬的規定。他說:「我個人觀點是,不論涉嫌任何案件的犯罪,只要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就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家屬,在無法聯系上家屬時,必須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
媒體人溫雲超也在推上倡議「全民勸停惡法大行動」,呼籲網民發郵件、短信、打電話告訴他們認識的人大代表︰「刑訴法修正案是惡法,無論如何不能通過」。
維權人士屠夫指出, 煽顛和危害國家安全本來就是口袋罪,寫篇文章說幾句人話,爭取點權利,就被它們當敵人,都能往這口袋罪裡裝,而刑法修正案最大的惡就是會為了方便作惡,不惜把任何與此無關的都往那口袋罪上靠。
網友押沙龍斥責: 刑法73條想想就恐怖。政府可以合法地讓公民祕密失蹤,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勞教制度還沒廢除,又要來個73。而且我不太理解,一個大活人不見了,也不通知家屬,那家屬要不要去報案?公安局接案麼?接案後怎麼查?怎麼答復家屬?一個大活人丟了就丟了,法律成什麼了?
網友garytone指出:爭議刑訴法修正案73條。 (祕密羈押導致的)永遠失蹤,不但可能,而且已經發生。很多不明羈押死亡即屬此類。現在在支持這種混帳立法的人,不管現在權勢多盛,他自己或他的後代會自食其果。
廣州警官譚樹對北京的兩會記者發出緊急呼籲,請用你手上的相機及攝影機,將兩會代表手持表決器時,按下同意通過《刑訴修改草案》的每個代表記錄下來!歷史將會永遠記住這些代表他們“同意”的手!以備後人瞻仰!轉發!擴散!
不少網民痛斥,文革時期的「反革命罪」現在已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指出,《刑訴法》通向朝鮮一類暴虐專制國家的道路。
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著名法學教授江平批評最高人民法院的報告中只談「司法公正」不談「司法獨立」是很大的倒退,他認為,法院報告中提到要關切民意,是出於「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但這會導致「人治」復辟,令公安權力過大,十分危險,他說,「現在的公安最妙的一點就是採取了刑訊逼供或者變相的刑訊逼供之後不留下證據。如果法院真正能夠站在維護被告人權立場上就好辦了。」
3月8號,中共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在人大會作關於《刑訴法》修正草案的說明,最新的修正草案中第73條規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和「恐怖活動犯罪」被拘留後,不通知家屬的規定是將「祕密拘捕」合法化,嚴重侵犯了每一個中國公民的人權。連日來網絡上發起民間運動,試圖阻止這個「惡法」在人大通過。
多位律師及學者呼籲阻止通過修正案,並在網上發起投票,僅幾個小時,就有一萬多人投票,其結果顯示超過93%網民不同意通過、或希望暫緩表決該法案,此投票當天就遭當局刪除。
歷史學家章立凡微博發貼預測「刑訴法修正案」73條一旦通過後的中國國情,1.失蹤人口、移民人口雙增;2.資金放量外逃,國民經濟衰退;3.富人、精英易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窮人多涉嫌恐怖犯罪;4.訪民數量下降,失蹤官員警員增加;5.叢林法則盛行,或公報私仇,或私報官仇(楊佳式);6.網絡議政減少,無預警突發事件增加。
維權律師劉曉原發推建議刪除《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稿)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之後,可以「有礙偵查」為由不通知家屬的規定。他說:「我個人觀點是,不論涉嫌任何案件的犯罪,只要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就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家屬,在無法聯系上家屬時,必須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
媒體人溫雲超也在推上倡議「全民勸停惡法大行動」,呼籲網民發郵件、短信、打電話告訴他們認識的人大代表︰「刑訴法修正案是惡法,無論如何不能通過」。
維權人士屠夫指出, 煽顛和危害國家安全本來就是口袋罪,寫篇文章說幾句人話,爭取點權利,就被它們當敵人,都能往這口袋罪裡裝,而刑法修正案最大的惡就是會為了方便作惡,不惜把任何與此無關的都往那口袋罪上靠。
網友押沙龍斥責: 刑法73條想想就恐怖。政府可以合法地讓公民祕密失蹤,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勞教制度還沒廢除,又要來個73。而且我不太理解,一個大活人不見了,也不通知家屬,那家屬要不要去報案?公安局接案麼?接案後怎麼查?怎麼答復家屬?一個大活人丟了就丟了,法律成什麼了?
網友garytone指出:爭議刑訴法修正案73條。 (祕密羈押導致的)永遠失蹤,不但可能,而且已經發生。很多不明羈押死亡即屬此類。現在在支持這種混帳立法的人,不管現在權勢多盛,他自己或他的後代會自食其果。
廣州警官譚樹對北京的兩會記者發出緊急呼籲,請用你手上的相機及攝影機,將兩會代表手持表決器時,按下同意通過《刑訴修改草案》的每個代表記錄下來!歷史將會永遠記住這些代表他們“同意”的手!以備後人瞻仰!轉發!擴散!
不少網民痛斥,文革時期的「反革命罪」現在已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指出,《刑訴法》通向朝鮮一類暴虐專制國家的道路。
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著名法學教授江平批評最高人民法院的報告中只談「司法公正」不談「司法獨立」是很大的倒退,他認為,法院報告中提到要關切民意,是出於「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但這會導致「人治」復辟,令公安權力過大,十分危險,他說,「現在的公安最妙的一點就是採取了刑訊逼供或者變相的刑訊逼供之後不留下證據。如果法院真正能夠站在維護被告人權立場上就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