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孫承武台北22日電)為維護學童營養午餐製作衛生,北市消保官針對轄內供應學校營養午餐製作場所進行衛生稽查,共稽查43所國中、小學學校自設廚房及12家餐盒食品工廠,結果均符合規定。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消保官會同衛生局及教育局人員,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執行稽查。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今天表示,檢查重點包含從業人員衛生管理、設備器具清潔與管理、食品及其原物料儲存,以及餐飲製程衛生。
葉慶元說,這項專案同時訪查10家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供應商,抽驗其中4家共12件肉品及蔬菜等食材,送合作實驗室檢驗動物用藥及蔬果殘留農藥,待結果出爐後將立即公布。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營養午餐製作場所管理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如有發現衛生缺失,經令業者限期改善後,屆期複查未改善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陳立奇說,10家廠商中,6家現場無食材可供抽驗(1家未營業、1家現場無食材,其餘4家位於外縣市),衛生局已立即移請轄區衛生局協助稽查抽驗,並針對北市業者持續進行訪查、定期與不定期抽驗。
教育局表示,除積極配合學校營養午餐食材訪查,經衛生局檢驗不合格食材,立即通知學校停止使用,並鼓勵學校採用當地當季食材。
教育局表示,要求學校及供餐廠商如採購肉品,應優先選用經政府輔導驗證,取得CAS優良肉品標誌,或經衛生各級屠宰檢查合格國產生鮮肉品,驗收時並應注意食材新鮮度及來源,且製作烹調過程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落實食品衛生自主管理,以維護學童用餐安全。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消保官會同衛生局及教育局人員,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執行稽查。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今天表示,檢查重點包含從業人員衛生管理、設備器具清潔與管理、食品及其原物料儲存,以及餐飲製程衛生。
葉慶元說,這項專案同時訪查10家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供應商,抽驗其中4家共12件肉品及蔬菜等食材,送合作實驗室檢驗動物用藥及蔬果殘留農藥,待結果出爐後將立即公布。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營養午餐製作場所管理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如有發現衛生缺失,經令業者限期改善後,屆期複查未改善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陳立奇說,10家廠商中,6家現場無食材可供抽驗(1家未營業、1家現場無食材,其餘4家位於外縣市),衛生局已立即移請轄區衛生局協助稽查抽驗,並針對北市業者持續進行訪查、定期與不定期抽驗。
教育局表示,除積極配合學校營養午餐食材訪查,經衛生局檢驗不合格食材,立即通知學校停止使用,並鼓勵學校採用當地當季食材。
教育局表示,要求學校及供餐廠商如採購肉品,應優先選用經政府輔導驗證,取得CAS優良肉品標誌,或經衛生各級屠宰檢查合格國產生鮮肉品,驗收時並應注意食材新鮮度及來源,且製作烹調過程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落實食品衛生自主管理,以維護學童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