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2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表示,國人在外國服刑或外國人在台灣服刑,由於語言隔閡等因素,換囚不僅有助犯罪矯治,也是人道考量,盼早日完成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草案立法施行。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草案,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陳(沖)表示,目前國人在外國與大陸地區服刑人數約有1500餘人,而外國人還有大陸、港澳地區人民在台灣服刑人數,有492人。由於語言隔閡、文化差異及地理距離等因素,換囚不僅有助犯罪矯治,也是人道考量。
陳(沖)指出,草案分別就刑期轉換、折抵、進行程序等立法規範,有助於未來換囚順利進行,請法務部積極向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說明,早日完成立法施行。
草案參酌國際相關規定,明訂移交受刑人程序,並可回溯至草案施行前經刑事裁判確定的受刑人,一體適用。
另外,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草案明訂有關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間受刑人移交,準用本法規定。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草案,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陳(沖)表示,目前國人在外國與大陸地區服刑人數約有1500餘人,而外國人還有大陸、港澳地區人民在台灣服刑人數,有492人。由於語言隔閡、文化差異及地理距離等因素,換囚不僅有助犯罪矯治,也是人道考量。
陳(沖)指出,草案分別就刑期轉換、折抵、進行程序等立法規範,有助於未來換囚順利進行,請法務部積極向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說明,早日完成立法施行。
草案參酌國際相關規定,明訂移交受刑人程序,並可回溯至草案施行前經刑事裁判確定的受刑人,一體適用。
另外,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草案明訂有關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間受刑人移交,準用本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