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強案 同案被告拒作證

2012年04月2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徐自強被控綁架、殺害房仲業者黃春樹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提訊同案被告黃春棋作證,但黃春棋認為司法不公,獨厚徐自強,因此拒絕作證。

高院審理徐自強案更八審上午開庭,儘管徐自強律師團和合議庭勸說,黃春棋仍不為所動,認為司法不公平,不願作證。

除提訊黃春棋外,高院日前也提訊同案被告陳憶隆作證。但陳憶隆抱怨,當初是徐自強找他犯案,但外界卻獨厚徐自強,不滿徐自強可獲得多次重審的機會。

徐自強被控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於民國84年9月間共同綁架、殺害房屋仲介業者黃春樹。黃銘泉逃亡泰國遇害,徐自強等3人原本被判死刑定讞,人權團體為徐自強展開救援,聲請釋憲促成大法官釋字第582號解釋,讓徐自強聲請非常上訴成功,獲得發回重審。

歷審被判8次死刑的徐自強,去年更七審時被法官認定他只參與擄人勒贖、沒有殺人犯意,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八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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