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黎堡4月29日香港報導)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胡佳被當局傳喚一天後回到家中。香港電視節目播出的畫面顯示,胡佳星期天下午回家後向等候在外面的境外媒體展示當局的傳喚證。他説,警方向他詢問了有關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情況,傳喚期間沒有受到虐待。
之前,胡佳曾向多家海外媒體説,他幾天前曾與逃到北京的陳光誠會面,分手後另一位援助者告訴他,陳光誠去了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胡佳後來明確地説,陳光誠突破當地政府的違法軟禁後進入了美國駐中國大使館。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稍早前在社交網站推特上説,星期天淩晨當局曾通知她會派人到家裡取胡佳平時需要服用的抗病毒藥,因為傳喚期會延長至24小時。
兩位關心胡佳的人士説,他們星期天清晨打通了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中倉派出所的電話,警方稱胡佳還在那裡接受問話。美國之音記者多次致電中倉派出所,其中一次對方接聽電話時稱聽不到有人説話,並立即收線,其他幾次都沒有人接聽。到了下午,好幾個網民説,他們多次撥打這個電話,但值班警察要麼稱電話裡聽不到有人説話,要麼一聽到是詢問胡佳的電話,都立即收線。
自己也被傳喚 妻子坦然面對
曾金燕星期天早上在推特上説,丈夫整晚都沒有回家,而她自己整晚都在回顧自從2004年以來一直受到被當局監視、監禁和被失蹤的生活。她對美國之音説,當局派出的人員正在樓下等著傳喚她,但她對這一局面顯得很坦然。
曾金燕:他們在樓下等著我呢。我不讓他們進家裡,我也不想去。呵呵。
記者:那你是不是希望至少等胡佳回來以後再去?
曾金燕:再看吧。等一會兒再説。
有網民猜測,當局是希望通過傳喚曾金燕來對證丈夫胡佳向警方提供的資訊。
美國政府表示一直關注陳光誠的處境,但迄今沒有證實他已經進入使館的消息。
浦志強:協助陳光誠入大使館不違法
北京律師浦志強對美國之音説,胡佳即使協助了陳光誠進入美國駐中國大使館也不違反中國的任何法律,因為陳光誠是一個刑滿釋放的普通公民,他既不是逃犯,也不是可以被理解為叛國的國家工作人員。
浦志強説:“幫助一個人進入使館,幫助一個公民進入某國的使館,我個人認為只要這個使館同意,這本身不是違法行為。幫助殘疾人難道不應該嗎?有哪一條法律説不可以幫助殘疾人,又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可以進入某國駐北京的使館?”
根據中國的現行法律,當局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地點問話,但應當出示司法機關的相關文件,而且不得以連續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禁嫌疑人。
陳光誠逃出山東的事件上星期五曝光後,自稱協助他逃到北京的維權人士何培蓉與郭玉閃一直跟外界失去聯繫。熟悉他們的友人相信兩人都被當局限制自由。
之前,胡佳曾向多家海外媒體説,他幾天前曾與逃到北京的陳光誠會面,分手後另一位援助者告訴他,陳光誠去了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胡佳後來明確地説,陳光誠突破當地政府的違法軟禁後進入了美國駐中國大使館。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稍早前在社交網站推特上説,星期天淩晨當局曾通知她會派人到家裡取胡佳平時需要服用的抗病毒藥,因為傳喚期會延長至24小時。
兩位關心胡佳的人士説,他們星期天清晨打通了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中倉派出所的電話,警方稱胡佳還在那裡接受問話。美國之音記者多次致電中倉派出所,其中一次對方接聽電話時稱聽不到有人説話,並立即收線,其他幾次都沒有人接聽。到了下午,好幾個網民説,他們多次撥打這個電話,但值班警察要麼稱電話裡聽不到有人説話,要麼一聽到是詢問胡佳的電話,都立即收線。
自己也被傳喚 妻子坦然面對
曾金燕星期天早上在推特上説,丈夫整晚都沒有回家,而她自己整晚都在回顧自從2004年以來一直受到被當局監視、監禁和被失蹤的生活。她對美國之音説,當局派出的人員正在樓下等著傳喚她,但她對這一局面顯得很坦然。
曾金燕:他們在樓下等著我呢。我不讓他們進家裡,我也不想去。呵呵。
記者:那你是不是希望至少等胡佳回來以後再去?
曾金燕:再看吧。等一會兒再説。
有網民猜測,當局是希望通過傳喚曾金燕來對證丈夫胡佳向警方提供的資訊。
美國政府表示一直關注陳光誠的處境,但迄今沒有證實他已經進入使館的消息。
浦志強:協助陳光誠入大使館不違法
北京律師浦志強對美國之音説,胡佳即使協助了陳光誠進入美國駐中國大使館也不違反中國的任何法律,因為陳光誠是一個刑滿釋放的普通公民,他既不是逃犯,也不是可以被理解為叛國的國家工作人員。
浦志強説:“幫助一個人進入使館,幫助一個公民進入某國的使館,我個人認為只要這個使館同意,這本身不是違法行為。幫助殘疾人難道不應該嗎?有哪一條法律説不可以幫助殘疾人,又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可以進入某國駐北京的使館?”
根據中國的現行法律,當局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地點問話,但應當出示司法機關的相關文件,而且不得以連續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禁嫌疑人。
陳光誠逃出山東的事件上星期五曝光後,自稱協助他逃到北京的維權人士何培蓉與郭玉閃一直跟外界失去聯繫。熟悉他們的友人相信兩人都被當局限制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