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巧家爆炸案 被指嫁禍送水工

2012年05月14日時政
【新唐人2012年5月14日訊】(新唐人記者施萍綜合報導)日前發生的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發生的“人肉炸彈”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當地政府昨日通報稱,爆炸是由一名男性送水工引發。但《雲南網》及眾多網友爆料說,實際爆炸的發生的原因是:一女村民不滿徵地拆遷,引爆身上炸藥。

政府通報稱,“人肉彈”是當地25歲的男村民趙登用,此人“痛恨社會、悲觀厭世,疑報復社會”。他當場被炸死,案件仍在調查中。並且迅速聲明此爆炸案與政府拆遷並無干系。對此,媒體和網友們提出六大疑點。

1.送水工的作案動機

趙登用原來是爆炸案發地點——辦理簽署徵地補償協議的白鶴灘鎮社區居委會便民服務中心的送水工,網上有人出示了他的單位工資條,確認他以送水為職業。如果象當地政府所說,他為了“報復社會”,為什麼選擇這個小地方而不是更大更有影響力的場所自殺爆炸?如果不是“報復社會”,那麼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如果連作案動機都沒有搞清楚,當局怎麼僅在兩天之內就斷定爆炸與強拆沒有關係?

2.趙登用的為人

有大陸媒體人證實,官方所稱的“趙登用有犯罪記錄、性格孤僻、言行極端、悲觀厭世”的說法沒有證據,相反,“初中老師稱其為人憨厚,見到老師都是笑瞇瞇的學生”;“不愛多說話,但人憨厚”;愛下象棋,愛妻兒;“做苦力的老實人”。他的房東說他精神狀態和思維很正常,他的高中老師則說他是老實巴交的農村學生,不相信他有報復社會的心理和厭世情緒。

3.爆炸錄像

警方只允許三家省級以上媒體的記者觀看了部分現場爆炸錄像,通稿也由這幾家媒體統一下發,即公佈該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是趙登用、爆炸與徵地補償無關的結論。當地有關部門規避大部分媒體記者,由三家媒體觀看的目的是什麼?直到昨日,各大陸媒體記者再次向當地縣委宣傳部領導提出要求協調觀看爆炸現場錄像的請求,依然被拒絕。為什麼?

4.案件定性

如何定性此次爆炸為懸空式爆炸?為何在2天時間就匆匆證明此次爆炸與徵地拆遷無關?

官方通報所說的此次爆炸與徵地拆遷無關,實際上,根據通稿只能說明趙登用與徵地拆遷無關。但警方是如何在短時期內就迅速排除作案人不是與徵地拆遷有利害關係的人呢?以前媒體所披露的一個丈夫因反對強拆被打死,走投無路的婦女引發炸彈的報導有什麼證據被排除?既然爆炸與徵地補償無關,“肉彈”為何會炸死國土資源局前來參加辦理徵地補償協議的干部?

5.定性速度

從事發到結論公佈僅僅2天不到,在爆炸物尚未確定的情況下,是如何迅速收集到足夠證據作出結論?

當地有關部門向外界通報“5•10”爆炸案的調查結論稱,犯罪嫌疑人為趙登用。此時離爆炸案發生還不到48小時,此時,警方尚未公開爆炸物成分、強度等。在未弄明白這些問題的情況下,官方是憑藉現場爆炸​​錄像還是現場走訪調查,在短短兩天之內就作出結論?

6.關鍵證物

此案件的核心證物是爆炸裝置,為何到目前還未交代該裝置是定時炸彈還是土製炸彈,爆炸物來源是什麼?

《生活新報》記者在巧家曾接觸到當地宣傳部和公安機關的有關人員,但在採訪中,當地警方未對外界透露此次爆炸中使用的爆炸物為何物,炸藥的成分、強度、來源及爆炸物到底是液體還是固體,假設趙登用真是本案元兇,他如何搞到這些爆炸物?是自製的還是從哪裡買來?還是其背後有人為他提供?他是如何懂得這些爆炸物的使用方法呢?警方是否能提供趙登用獲得這些爆炸物,繼而在現場實施爆炸的證據呢?

官方疑點重重的通稿一經出台,引起網絡上罵聲一片。民眾普遍質疑當地政府栽贓一個不幸遇難的、毫不相干的送水工,來掩蓋背後真相:政府殘酷強拆徵地,逼迫底層百姓走頭無路,用爆炸自殺的方式同歸於盡。

網友說:女人因為丈夫反對強拆,進了監獄,兩天後被喊去領骨灰了,最基本的生存權都沒有了,對生活無望了,才是乾人肉炸彈的事情。政府在轉移視線,把官民的矛盾升級轉移到對社會不滿者的報復,改變事件的性質,陰險至極!趙登用只是個不幸在現場遇難的送水工,被當地政府定為爆炸案主角,如果我們不能還趙登用以清白,那麼,“你我他”也可能成為下一個趙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