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中共體制不破 眾多「陳光誠」命運難改

2012年05月16日陳光誠逃脫
【新唐人2012年5月16日訊】(新唐人何雅婷綜合報導)維權人士陳光誠成功逃脫嚴厲監控,在朋友們幫助下進入美國使館。在美方的斡旋下,中方同意陳光誠以一個自由人身份到美國交流學習。但是,他個人命運的變化並無助於他家鄉親人命運的改變。整個東師古村侵犯人權、踐踏司法公正的所謂「維穩」的事件如今仍在繼續上演。

陳光誠侄子陳克貴,現在被當局以「故意殺人罪」逮捕;他嫂子被以窩藏刑事犯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更有甚者,整個東師古村並沒有因為陳光誠一家不在了而放鬆了所謂的「維穩」。陳光誠事件,以一種很直接的方式把中共政法委破環司法獨立的問題、踐踏人權的問題、維穩腐敗的問題暴露在國際社會面前,中外媒體和各界人士對中共政法委主持下的 「維穩」暴政紛紛給予了批駁。

法廣引述《紐約時報》的報導稱,該報的一個採訪小組上星期天前往東師古村採訪,結果被乘坐4輛車的便衣安保人員快速粗暴趕了出來。甚至在該村所在的沂南縣,他們的攝像師遭攻擊。

《紐時》表示,雖然沒有證據證明是中央政府下令進行這類違反中國法律的騷擾,但是也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北京要停止這類騷擾。而且,人權活躍人士和專家都認 為,中共的獨裁體制事實上是默許甚至表揚地方當局無視法律的行為。

《紐時》表示,中共這個獨裁體制甚至公開鼓勵地方領導人為獲維穩高分而不擇手段打壓異議人士。例如,陳光誠指責最多的應對拘留和監禁他負責的地方官員就是2003年至2007年間任臨沂市長的李群,而李群確在殘酷打壓迫害陳光誠及其一家後被晉升為青島市委書記和山東省委常委。

紐約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陳光誠的顧問孔傑榮說,曾有一位知名中國刑事律師告訴他,像陳光誠這樣的案子在中國有「成千上萬」。

香港大學法學教授、研究中國治理問題的專家傅華苓則表示:象山東臨沂東師古村對待陳光誠一家的做法,就是中共當局治理人民的方法。

人權觀察亞洲駐香港資深研究員林偉說:「北京的主要問題是他們常常縱容不公正行為即便他們知道地方當局在幹壞事。」林偉還說:「但是許多問題的發生並不是孤立的,這些問題十分普遍。北京害怕支持了一個案子會打開洩洪閘門。」

而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在最新一期外交季刊上撰文指出,中國愈演愈烈的群體抗議事件、獨立律師和網路公民活躍人士的急迫的表達都顯示出,通過尊重公民權利建立起來的明天才是中國朝向未來能夠走的唯一途徑。

譚競嫦說:「現在問題是,當局是讀到了這些再明顯不過的訊息,還是他們為了共產黨的生存為著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不惜付出一切代價?」

在中國大陸,早在2010年 9月,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系主任、教授郎友興就曾在《人民論壇》上發表文章,他表示,中共當局目前採用的靠警力、暴力支撐的「維穩」不得民心。他認為,「維穩」的根本就是維權,在於「維心」,即在於得民心。而民心就是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所以,說到底「維穩」的根本問題就是要維持社會公平、張揚社會正義。

郎教授在文中表示,中國民眾現在已生活於所謂的「維穩時代」裡,中國社會也進入到「越維越不穩」的「怪圈」之中。究其原因在於中共政法委主持之下的「維穩」,多半是以壓制和犧牲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為前提而短暫實現的。這樣的所謂「維穩」其實是「危穩」。

目前,中國大陸從中央到各省﹑市,再到縣、鄉鎮和村,以及重要的事業單位和企業都紛紛成立「維穩辦」、「綜合治理辦」、「應急辦公室」等機構,由地方重要領導親自擔任負責人。  

郎教授質疑:政府原本有維護社會穩定與秩序的職責,中共當局為什麼還要另外建立這樣一整套法外授權的機構?

郎教授在文中表示,現代政治學的一個基本共識就是現代政府有三個基本職能:安全與秩序、公共物品和公共政策。安全的保障與秩序的維繫本來就是現代政府的基本職能之一。所以,任何現代文明國家,政府自然就負擔著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的責任,一個正常的社會,政府機構本身天然地起著保護民眾利益的責任,否則就是政府職能失效。因此,原本不必在這些政府機構之外再建立維護社會穩定的「維穩辦」、「維穩中心」、「綜治辦」等等機構。

他認為,公權力無限制、公權力的無限大是造成原本可以正常解決而沒有解決的「維穩」問題的一個根子。

最後郎教授建議當局: 「要打開心結,敞開心扉」,設身處地地為民眾想一想,不要一說到利益表達,當局就如臨大敵;不要一說到協商,當局就以為民眾是來討價還價的,是要脅,是敲詐,更不應該將老百姓的利益訴求與社會穩定對立起來。
  
可惜的是,中共當局看來並沒有接納他的一片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