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8日訊】昆明市第一建築有限公司退休工人鄒銘燦今年70歲,一年多來,拆遷隊為逼他們搬走,曾砸門、硬闖,天天守在他家附近。鄒銘燦一家4口放棄工作輪流在樓頂站崗放哨,並自制燃燒瓶、準備了小液化氣罐、磚塊、火把、鉛彈等武器,對付強拆(2012年5月17日揚子晚報)。
鄒銘燦一家4口住在下馬村193號602室,這棟房子納入城中村改造後,其他住戶都已搬走,只剩下鄒銘燦一家。我敢斷言其他住戶雖已搬走,但絕非心甘情願,只是無可奈何罷了。在一個憲法和法律不能平等保護每一公民的社會裡,誰都是弱者!
鄒銘燦擔心房子被毀,在樓道口裝了厚實鐵門,依靠自制武器堅守,只要拆遷人員一靠近房子,燃燒瓶、磚塊甚至點燃的煤氣罐就會從六樓樓頂飛下去。這個在類似「釘子戶大戰拆遷隊」遊戲中會出現情景,在這裡真實上演。這一切在遊戲中是遊戲,在生活中就充滿格外的悲壯。如果一個公民財產權隨時被剝奪,他們還有何權利可言?福建省委黨校副教授王利平給幹部上維穩課時說,釘子戶不是刁民,是捍衛人權,他們只不過是勇於維護自己利益的公民。再這麼強拆下去,會逼公民暴力維權。現實中每一暴力強拆事件都是地方政府官員強姦法律惡性事件,在未與被拆遷人簽定協議情況下暴力強拆,與土匪強盜有什麼兩樣?
拆遷隊有什麼權力逼鄒銘燦家搬走砸門、硬闖,公開地天天守侯在他家附近,難道沒有王法了嗎?政府官員何以對百姓痛楚不聞不問?如有王法會將肇事者抓起來!不管你信不信,當今中國法律只約束老百姓,政府官員就從未把法律放在眼裡,「匪徒」們所以敢於挑戰法律,因為這裡就是「黑社會」天下!這背後無不存在開發商與腐敗官員深度勾結,正是地方官員的默許和縱容他們才敢於如此無法無天!在這場利益博弈中,地方政府官員縱容強暴摧毀了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人權,把自己淪為暴徒。
這是一場沒有懸念的戰爭,在這場戰爭中,如果論法律鄒銘燦老人是勝者!世界上沒有哪一國家,哪一法律可以無視民眾生存權,強行侵犯公民財產?但誰都知道當今中國法律只是一張廢紙,無法維護公平正義。談暴力鄒銘燦注定是失敗者! 非常好的是鄒銘燦老人暫時還活著,這就很不容易了!因為在今天暴力強拆殺人奪命已不新鮮。儘管開發商公開使用黑社會手段逼迫拆遷,行為違法犯罪,但當地主政官員一定在背後撐腰,不然他們敢如此放肆?
土地市場尋租屬於高級黑幕,而強遷過程則充斥可怕的赤裸裸的底層暴力。他說多少價就是多少價,強行交易。執法權在他們手中,他認定你是違法建築就是違法建築。民眾捍衛自己房產被指控妨礙公務罪。有的地方將刀架在房主脖子上強拆;有的地方放毒蛇夜襲;更有蒙面入室捆住被拆遷戶手腳、蒙眼、堵嘴拆遷。民眾維護自己家園蹲監獄;有的官員警告拆遷戶勿以卵擊石。暴力強拆殺人奪命慘劇不斷上演:多少弱勢群體有家難回,有的被打傷打殘,自焚的有之,活埋的有之。某些地方政府官員直接充當血腥暴力幫兇。可就是這樣的狀況你有理不許講,有冤無處伸,多少人被「逼」上絕路。VSr中華雜文網拆遷拆散了「民心」,被拆遷戶被逼到社會的牆角,這一切折射政府對民眾利益和生命的漠視。房地產開發從暴力掠奪、發展為赤裸虐殺、野蠻株連。中國式拆遷演變為利益集團瘋狂掠奪中低收入群體財富的戰爭,政府形象被違法官員綁架上強拆的戰車。暴力強拆讓社會變得失范,讓國家法律、政府人性和道德蒙羞,暴力強拆把社會放在噴發的「火山口」!
高層試圖中止可怕的暴力行為。2011年1月,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採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釋明確,嚴重損害了被執行人合法權益七種情形不准予執行。然而各地強拆事件依然不絕於耳;《憲法》、《物權法》擋不住拆遷違法。一切法律效力被稀釋,一切上級「規定」變異為「廢紙」,讓中國法律形同虛設,強拆是公然和國務院叫板,是地方官員任意踐踏法律公器。暴力強拆因牽扯巨大「官利」而無法剎車,很多地方國家機器成了地產商賺錢機器。一些利益集團仍不惜以身試法,中央禁令被無法無天官員突破?法律權威一再受挑戰,拆遷依然無序失范,中央政令受到前所未有挑戰!可怕的是在一個個突破社會低線的強拆個案中,省、市主政官員以沉默來縱容!
城市發展不能以犧牲被拆遷者合法權益為代價;強拆暴露地方政府對群眾合法權益的漠視;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褻瀆。發展是為了人民,以「發展」名義違法強拆,不但與經濟發展本義相悖,這折射政府在房屋拆遷中角色嚴重錯位。市場規則讓位於強權與暴力,沒有群眾說理的地方,在暴力中維權的人,不可能信仰規則與法律。當一切拆遷行為不按法律程序,當社會上被逼「以暴制暴」的無奈抗爭一再出現,社會將變得失范、無序,這樣的社會將潛伏嚴重危機!
古人都知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現在社會矛盾凸顯,有官員還麻痺大意。」多少現代官員文化學養不深,目光短淺。多少官員忘記自己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任意剝奪人民權利的官員必然是人民的「千古罪人」!掌權者不明白權力的邊界,當他下一刻成為維權者,誰也救不了他?
文章來源:《VSr中華雜文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鄒銘燦一家4口住在下馬村193號602室,這棟房子納入城中村改造後,其他住戶都已搬走,只剩下鄒銘燦一家。我敢斷言其他住戶雖已搬走,但絕非心甘情願,只是無可奈何罷了。在一個憲法和法律不能平等保護每一公民的社會裡,誰都是弱者!
鄒銘燦擔心房子被毀,在樓道口裝了厚實鐵門,依靠自制武器堅守,只要拆遷人員一靠近房子,燃燒瓶、磚塊甚至點燃的煤氣罐就會從六樓樓頂飛下去。這個在類似「釘子戶大戰拆遷隊」遊戲中會出現情景,在這裡真實上演。這一切在遊戲中是遊戲,在生活中就充滿格外的悲壯。如果一個公民財產權隨時被剝奪,他們還有何權利可言?福建省委黨校副教授王利平給幹部上維穩課時說,釘子戶不是刁民,是捍衛人權,他們只不過是勇於維護自己利益的公民。再這麼強拆下去,會逼公民暴力維權。現實中每一暴力強拆事件都是地方政府官員強姦法律惡性事件,在未與被拆遷人簽定協議情況下暴力強拆,與土匪強盜有什麼兩樣?
拆遷隊有什麼權力逼鄒銘燦家搬走砸門、硬闖,公開地天天守侯在他家附近,難道沒有王法了嗎?政府官員何以對百姓痛楚不聞不問?如有王法會將肇事者抓起來!不管你信不信,當今中國法律只約束老百姓,政府官員就從未把法律放在眼裡,「匪徒」們所以敢於挑戰法律,因為這裡就是「黑社會」天下!這背後無不存在開發商與腐敗官員深度勾結,正是地方官員的默許和縱容他們才敢於如此無法無天!在這場利益博弈中,地方政府官員縱容強暴摧毀了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人權,把自己淪為暴徒。
這是一場沒有懸念的戰爭,在這場戰爭中,如果論法律鄒銘燦老人是勝者!世界上沒有哪一國家,哪一法律可以無視民眾生存權,強行侵犯公民財產?但誰都知道當今中國法律只是一張廢紙,無法維護公平正義。談暴力鄒銘燦注定是失敗者! 非常好的是鄒銘燦老人暫時還活著,這就很不容易了!因為在今天暴力強拆殺人奪命已不新鮮。儘管開發商公開使用黑社會手段逼迫拆遷,行為違法犯罪,但當地主政官員一定在背後撐腰,不然他們敢如此放肆?
土地市場尋租屬於高級黑幕,而強遷過程則充斥可怕的赤裸裸的底層暴力。他說多少價就是多少價,強行交易。執法權在他們手中,他認定你是違法建築就是違法建築。民眾捍衛自己房產被指控妨礙公務罪。有的地方將刀架在房主脖子上強拆;有的地方放毒蛇夜襲;更有蒙面入室捆住被拆遷戶手腳、蒙眼、堵嘴拆遷。民眾維護自己家園蹲監獄;有的官員警告拆遷戶勿以卵擊石。暴力強拆殺人奪命慘劇不斷上演:多少弱勢群體有家難回,有的被打傷打殘,自焚的有之,活埋的有之。某些地方政府官員直接充當血腥暴力幫兇。可就是這樣的狀況你有理不許講,有冤無處伸,多少人被「逼」上絕路。VSr中華雜文網拆遷拆散了「民心」,被拆遷戶被逼到社會的牆角,這一切折射政府對民眾利益和生命的漠視。房地產開發從暴力掠奪、發展為赤裸虐殺、野蠻株連。中國式拆遷演變為利益集團瘋狂掠奪中低收入群體財富的戰爭,政府形象被違法官員綁架上強拆的戰車。暴力強拆讓社會變得失范,讓國家法律、政府人性和道德蒙羞,暴力強拆把社會放在噴發的「火山口」!
高層試圖中止可怕的暴力行為。2011年1月,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採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釋明確,嚴重損害了被執行人合法權益七種情形不准予執行。然而各地強拆事件依然不絕於耳;《憲法》、《物權法》擋不住拆遷違法。一切法律效力被稀釋,一切上級「規定」變異為「廢紙」,讓中國法律形同虛設,強拆是公然和國務院叫板,是地方官員任意踐踏法律公器。暴力強拆因牽扯巨大「官利」而無法剎車,很多地方國家機器成了地產商賺錢機器。一些利益集團仍不惜以身試法,中央禁令被無法無天官員突破?法律權威一再受挑戰,拆遷依然無序失范,中央政令受到前所未有挑戰!可怕的是在一個個突破社會低線的強拆個案中,省、市主政官員以沉默來縱容!
城市發展不能以犧牲被拆遷者合法權益為代價;強拆暴露地方政府對群眾合法權益的漠視;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褻瀆。發展是為了人民,以「發展」名義違法強拆,不但與經濟發展本義相悖,這折射政府在房屋拆遷中角色嚴重錯位。市場規則讓位於強權與暴力,沒有群眾說理的地方,在暴力中維權的人,不可能信仰規則與法律。當一切拆遷行為不按法律程序,當社會上被逼「以暴制暴」的無奈抗爭一再出現,社會將變得失范、無序,這樣的社會將潛伏嚴重危機!
古人都知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現在社會矛盾凸顯,有官員還麻痺大意。」多少現代官員文化學養不深,目光短淺。多少官員忘記自己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任意剝奪人民權利的官員必然是人民的「千古罪人」!掌權者不明白權力的邊界,當他下一刻成為維權者,誰也救不了他?
文章來源:《VSr中華雜文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