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交通觀光建設 補助68億

2012年06月01日財經
【新唐人2012年6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日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今天表示,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推動至今逾10年,對改善離島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有相當成果,其中交通及觀光建設,補助5個離島縣新台幣68億餘元。

經建會表示,離島建設基金補助目前已實施至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第3期(民國100至103年),其中在交通及觀光建設補助,占整體補助金額約3成。

陸運方面,已有效改善交通設施水準,保障居民及遊客行車安全,包括道路整建養護,改善道路指標系統,美化道路周邊景觀,汰換金門縣、澎湖縣、綠島鄉等地老舊公車,同時推動金門縣電子票證制度,遊客使用悠遊卡即可暢遊金門,提升在地公共運輸服務品質。

海運方面,改善現有碼頭設施,增加船舶航行安全性,並加強交通船舶維修,如連江縣台馬輪檢修,並在冬季航運淡季時,執行島際間交通船基本航次補貼,委託民營業者加入營運,維持船運正常運量。

空運方面,為滿足連江縣莒光及東引鄉旅客與馬祖本島間基本交通需求,在冬季海象惡劣時提供應急運具,即機動派遣直昇機飛行在連江縣南竿─東引,及南竿─莒光,解決海運停航問題,使交通服務不中斷。

經建會表示,行政院在90年3月16日依「離島建設條例」設置「離島建設基金」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平衡離島地區在建設發展上受到限制。未來將持續協調離島縣政府及中央主管部會,從不同層面共同努力,再進一步提升離島運輸流動機能,創造更多觀光主題,吸引更多客源,活絡更多地方特色產業,提升在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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