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日訊】王秀英,福建省福安市下白石鎮裡凡村村民。一個遵法守法、熱愛祖國 的一個中國公民。她村500來畝土地被地方政府與商人勾結掠走後,愛國的她相信中國是法制國家,相信中國的領導人是為民執政。於是她經過10年的依法維權之路,直至向中央高層反映違法事實,並且連續兩年通過中國政協委員,在無比神聖的兩會上提交的該案的提案,也曾通過各種渠道向中共高層挑戰中國法律的公信力,不知是中共高層不敢面對還是不去面對,在這個問題上,中國政府窒息了,無法給出答覆。不管是不敢面對百姓問題,還是不願面對百姓問題,都說明中共高層的無能與昏暗,同時也說明中國百姓的悲哀。於是,王秀英悟出一個道理:中國這個國家掠奪與奴役的就是遵法、守法的人。對於中國政府的執政水平得出的結論是:只要不敢面對百姓問題,不給百姓答覆的問題,都是中國政府腐敗的問題,也是他們默認自己違法的問題。擺明「我是有執照的流氓我怕誰」的姿態。
以下是王秀英致福安政府的一封信:
裡凡村民關於閩東叢貿船舶實業有限公司
準備破產之說再次致福安政府的一份信
2011年11月24日,我村給您寄去一封《裡凡村民致福安政府的一封公開信》,信中已經提到:「……..如果因為侵佔土地者的破產或者逃逸,而給我村帶來損失,那麼,這個損失責任將由福安政府來承擔」.
這段時間村民了解到閩東叢貿船舶實業有限公司正準備破產。在此,我村村民再次向福安政府聲明:不管政府、法院或哪個領導,批准我村土地作為叢貿公司破產財產處理,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批准的單位或責任人負責!
聲明理由如下:
一、我村的土地沒有經過任何合法的征地手續,一切都是福安政府某腐敗官員以強權手段搶劫。(對我的說法不服,請公開面對我村的質問,並拿出證據證明我村土地不是被侵佔的事實。不要以法院的判決為理由,法院的判決已經明確引用國家法律表明:人民法院不是法定的土地管理部門,其作出的判決書不能作為土地所有權的依據)。
二、 我村通過全國政協委員,對該案的違法事實已兩年向兩會提交提案,承辦單位目前還沒有做出書面答覆。
(根據兩會議案、提案分類過程,關於我村提案被轉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連續兩年給該提案委員答覆:已依法受理。根據兩會流程,對委員、代表的議案、提案必須給書面答覆,承辦單位、負責領導或主管部門都要根據建議提案所提的問題或者建議,認真審核每一件答覆的文稿。依法受理的事項必須都有依法處理的答覆。而本提案委員並沒有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處理本提案內容的書面答覆。)
三、2011年、2012年,作為裡凡村負責人的我曾代表村民兩次通過國內外媒體公開在國際、國內互聯網,公開向國家權力機關挑戰法律的公信力,也用快件給國家相關寄去挑戰書,目前沒有應戰答覆。說明高層領導默認了該案的違法事實而無法接受公開挑戰。(不要和我說中國政府沒空理你一個農村的事。我這個農村女性在網上發表腐敗帖子時,公安人員找到我還是挺及時的。對幾億台電腦過濾、監控和刪帖那麼龐大的工程都能得心應手,中國政府沒有辦不到的。 如果一個政權連農村的小事都處理不了,就沒有資格談論治理國家。)
四、2011年9月20日,福安市人民政府在下白石政府成立了該案調查組,至今沒有給我村任何調查結果。政府基本職責範圍內的事都不敢行駛,無法給村民答覆,說明承認該地就是被搶劫的事實。
(不要和我說叫我自己請人丈量。土地管理部門是政府,當搶劫土地的時候,政府可以不通知土地所有人強佔土地,架勢強大的很。當面對農民請求測量土地,一個強大的政府卻沒有測量土地的機構,叫土地被侵佔的農民自己找人測量,這是哪個國家的法律?不要和我說專案組不是針對裡凡村,而是市府內部的事,專案組中主持會議領導人鏗鏘有力的每句話我可都有錄音備用,在專案組到會人員中個個可算是市府有臉面的「公僕」,應該不會忘記自己當時所說的每一句。)
林小楠市長,在以上我所提到的四點中,中央及地方政府無法做出答覆之前,或者說在默認該案的違法事實之時,任何人都無權將我村的土地作為侵佔者的財產處理。我想沒有人敢以權代法的,用權力取代中國的法律,架空國家領導的政權(因為高層都無法答覆,誰敢超越中央?)。除非是得益最大的人。
林小楠市長,我村土地被搶劫是那個時期一些官不大僚不小的官痞所為,他們大都學識膚淺,道德低下,連我這個農村村婦的道德水準都不如。這批人現在年齡都在60歲左右,他們的政界生涯將壽終正寢,而您仕途有如剛升出的太陽。。他們在整起土地搶劫案中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與事實依據,書面材料或語言中,充滿權力取代一切法律的勢態。
林小楠市長,我想這起土地搶劫案應該與您無關,您代表的是政府,希望您以國家的法律尊嚴為重!以穩定中國政權根基為重!以維護百姓利益為重!慎重處理該土地糾紛。因為在沒有道德與法律約束政權,每個公安局長都有可能成為王立軍,每個高層領導都有可能成為薄熙來,每個中國公民都有可能成為楊佳。
福安市下白石鎮外山村
裡凡自然村村民小組
組長:王秀英
2012年6月24日
附高層領導的話:
一直被外界視為胡錦濤智囊的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2006年以《民主是個好東西》聞名海內外。近日,俞可平再次高調談論民主,強調執政者必須敬畏民意,否則人民有權收回委託給執政者的權力。天大地大,民意最大,只有民主政治,才能為自由,平等,人權等公民政治權利提供基本制度環境。
5月9日,汪洋在中共廣東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打破中共禁區,強調說:「我們必須破除人民幸福是黨和政府恩賜的錯誤認識。」之後,汪洋又連續語出驚人。先是其在13日面對眾多媒體時表示:「以權謀私,千夫所指,我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接著他又在14日和網友在線交流時談到:「主人說僕人兩句好像也有合理性。」
最近,汪洋還宣布計劃在廣東進行「幹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試點」,這更被視為改革的驚人之言。
以下是王秀英致福安政府的一封信:
裡凡村民關於閩東叢貿船舶實業有限公司
準備破產之說再次致福安政府的一份信
2011年11月24日,我村給您寄去一封《裡凡村民致福安政府的一封公開信》,信中已經提到:「……..如果因為侵佔土地者的破產或者逃逸,而給我村帶來損失,那麼,這個損失責任將由福安政府來承擔」.
這段時間村民了解到閩東叢貿船舶實業有限公司正準備破產。在此,我村村民再次向福安政府聲明:不管政府、法院或哪個領導,批准我村土地作為叢貿公司破產財產處理,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批准的單位或責任人負責!
聲明理由如下:
一、我村的土地沒有經過任何合法的征地手續,一切都是福安政府某腐敗官員以強權手段搶劫。(對我的說法不服,請公開面對我村的質問,並拿出證據證明我村土地不是被侵佔的事實。不要以法院的判決為理由,法院的判決已經明確引用國家法律表明:人民法院不是法定的土地管理部門,其作出的判決書不能作為土地所有權的依據)。
二、 我村通過全國政協委員,對該案的違法事實已兩年向兩會提交提案,承辦單位目前還沒有做出書面答覆。
(根據兩會議案、提案分類過程,關於我村提案被轉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連續兩年給該提案委員答覆:已依法受理。根據兩會流程,對委員、代表的議案、提案必須給書面答覆,承辦單位、負責領導或主管部門都要根據建議提案所提的問題或者建議,認真審核每一件答覆的文稿。依法受理的事項必須都有依法處理的答覆。而本提案委員並沒有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處理本提案內容的書面答覆。)
三、2011年、2012年,作為裡凡村負責人的我曾代表村民兩次通過國內外媒體公開在國際、國內互聯網,公開向國家權力機關挑戰法律的公信力,也用快件給國家相關寄去挑戰書,目前沒有應戰答覆。說明高層領導默認了該案的違法事實而無法接受公開挑戰。(不要和我說中國政府沒空理你一個農村的事。我這個農村女性在網上發表腐敗帖子時,公安人員找到我還是挺及時的。對幾億台電腦過濾、監控和刪帖那麼龐大的工程都能得心應手,中國政府沒有辦不到的。 如果一個政權連農村的小事都處理不了,就沒有資格談論治理國家。)
四、2011年9月20日,福安市人民政府在下白石政府成立了該案調查組,至今沒有給我村任何調查結果。政府基本職責範圍內的事都不敢行駛,無法給村民答覆,說明承認該地就是被搶劫的事實。
(不要和我說叫我自己請人丈量。土地管理部門是政府,當搶劫土地的時候,政府可以不通知土地所有人強佔土地,架勢強大的很。當面對農民請求測量土地,一個強大的政府卻沒有測量土地的機構,叫土地被侵佔的農民自己找人測量,這是哪個國家的法律?不要和我說專案組不是針對裡凡村,而是市府內部的事,專案組中主持會議領導人鏗鏘有力的每句話我可都有錄音備用,在專案組到會人員中個個可算是市府有臉面的「公僕」,應該不會忘記自己當時所說的每一句。)
林小楠市長,在以上我所提到的四點中,中央及地方政府無法做出答覆之前,或者說在默認該案的違法事實之時,任何人都無權將我村的土地作為侵佔者的財產處理。我想沒有人敢以權代法的,用權力取代中國的法律,架空國家領導的政權(因為高層都無法答覆,誰敢超越中央?)。除非是得益最大的人。
林小楠市長,我村土地被搶劫是那個時期一些官不大僚不小的官痞所為,他們大都學識膚淺,道德低下,連我這個農村村婦的道德水準都不如。這批人現在年齡都在60歲左右,他們的政界生涯將壽終正寢,而您仕途有如剛升出的太陽。。他們在整起土地搶劫案中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與事實依據,書面材料或語言中,充滿權力取代一切法律的勢態。
林小楠市長,我想這起土地搶劫案應該與您無關,您代表的是政府,希望您以國家的法律尊嚴為重!以穩定中國政權根基為重!以維護百姓利益為重!慎重處理該土地糾紛。因為在沒有道德與法律約束政權,每個公安局長都有可能成為王立軍,每個高層領導都有可能成為薄熙來,每個中國公民都有可能成為楊佳。
福安市下白石鎮外山村
裡凡自然村村民小組
組長:王秀英
2012年6月24日
附高層領導的話:
一直被外界視為胡錦濤智囊的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2006年以《民主是個好東西》聞名海內外。近日,俞可平再次高調談論民主,強調執政者必須敬畏民意,否則人民有權收回委託給執政者的權力。天大地大,民意最大,只有民主政治,才能為自由,平等,人權等公民政治權利提供基本制度環境。
5月9日,汪洋在中共廣東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打破中共禁區,強調說:「我們必須破除人民幸福是黨和政府恩賜的錯誤認識。」之後,汪洋又連續語出驚人。先是其在13日面對眾多媒體時表示:「以權謀私,千夫所指,我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接著他又在14日和網友在線交流時談到:「主人說僕人兩句好像也有合理性。」
最近,汪洋還宣布計劃在廣東進行「幹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試點」,這更被視為改革的驚人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