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盜案 王淵遭求重刑

2012年07月19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7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雨衣大盜」王淵搶銀行案,今天偵結,認定他犯下3起搶案並殺死1名保全員,依強盜故意殺人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若王淵未與死者家屬和解,應處極刑。

王淵目前在押,預計明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同案被告、以新台幣20萬元具保停押的女友林香蘭,則被依洗錢罪嫌起訴。

檢方公布的起訴書指出,王淵犯下今年3月的台企銀搶案,得手1250萬元,日前起獲1000多萬元。檢警透過DNA鑑定、彈道比對,確定王淵涉及今年3月間台企銀搶案、民國94年台企銀及96年合庫衛豐運鈔車3起搶案,得手逾4000萬元。

檢察官也建請法院,若王淵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獲得對方原諒,則應量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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