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山東民選村主任揭中共鎮委書記爲非作歹

【新唐人2012年7月20日訊】近日,山東萊州平裡店鎮石柱村民選村主任張玉璽向本台投書,揭露鎮黨委書記方向東打著“共產黨領導一切”的牌子爲非作歹。內容摘錄如下:

二百多畝土地被霸佔,生長了四十五年價值幾十萬的器材樹被盜伐……損失上千萬。二十八年來,生下的孩子和過門的媳婦四百三十多人至今都沒有土地。對於涉及民生的群體案件上訪多年,做為市政府和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什麼不到基層聽一聽廣大村民的呼聲,是誰躲在幕後遙控指揮,難道其中還有什麼不可告知的祕密?這是你們做領導的嚴重失職。村民說方書記雖能一手遮天,但與萊州主要負責人都有絕對的關係,即便他有天大的膽,也孤掌難鳴,誰和誰是朋友,某某都是鐵哥們,一開始我並不相信,隨著事件的發展,都有他的來龍去脈,對此在事實面前,又有誰敢否認呢?

為什麼對上訪四十五年的張玉璽,以八百餘票勝出當選村主任百般阻撓,至今不發就職證書。……

1、村委公章所有權究竟歸誰所有?公章為什麼要掌管在鎮長手裡?為什麼竟出現了假合同?這些虛假證明都出自誰手?公章裡究竟有多少利益?對於鄒金海虛假合同為什麼不追究?司法所的工作人員為什麼說法院只相信公章不相信真假。既然是監管,為什麼不經過村主任同意濫用?想給誰按就給誰按,村主任使用為什麼還要刁難?且問一切法律依據在哪裡?省監察院和省法院為此感到震驚:“這是截留權力,嚴重的違法”。

2、市政府工作組和鎮政府在黨員會上為什麼說“石柱欄村經濟必須由鎮政府代管,村委須寫申請,反之市政府強制接管”。且問你們干涉村民自治為什麼要披上合法的外衣?

3、石柱小學占地22畝,集體建立,是石柱欄村集體資產。且問鎮政府你有什麼權利變賣我們的資產,不管怎麼狡辯都無法掩蓋這一人所共知的事實。再問,你們又有什麼權利委託給某某代管?今年又出租給電廠,且問租金歸誰?還問閒置將近兩年的損失該由政府賠償還是由當權者賠償?

4、2010年春是誰花了800元在萊州市請了鎮政府領導,其中幾男幾女?為什麼在酒桌上吩咐“分地時千萬不能讓張玉璽釘上橛”。接著幾次分地,剪斷丈量土地9個五米的鐵尺,6個50米的皮尺,拔掉26個界石,撕毀村委分地清單,且問這是什麼行為?再問是誰操縱張福新和其父,還有其外甥強佔村委四十多天。砸壞廣播,阻止村主任召開村民大會。其中還帶領幾位強佔土地者對張玉璽進行威脅,大街攔截、指劃廝打,侮辱誹謗,摘掉車牌,危險飆車追靠摔倒在地,搶走鑰匙,阻止村主任例行公職,多次打110沒有結果。且問這都是什麼行為?為什麼倒行逆施對中央開信回來的正當上訪還要進行拘留?

5、9家維權村民被放火,3家門窗被砸毀,村主任家機井電纜被剪斷拿走,李貴發6分多花生被打上“一掃光”,2塊墓碑被砸毀。村民提供電話威脅等有力線索,為什麼不記錄、不追查?地霸如此無法無天,且問這是誰操縱的?再問你這是不是黑社會?在開庭當天,張福新其父和其外甥在103停車點阻止村民參加訴訟,且問都屬於什麼行為。

6本來是侵佔土地、偽造證據、盜伐林木、侵佔集體財產......本應是公安檢察院起訴的案件,為什麼按合同糾紛來起訴?請問他們是和誰定的合同?村委本來起訴了鄒金海、張福新兩個被告,政府給我們請的律師為什麼只起訴了張福新一個人?且問鄒金海的背後是誰?

7、按訴訟標的,一審本應煙臺中院審理,律師為什麼給我們拆散、分離、篡改訴訟標的?律師張娜究竟在為誰辯護,村民憤憤不滿。被告張福新和新任命的陳占雲為什麼對她情有獨鐘,說“張娜二審願為村民免費辯護”實在可笑。

8、2010年9月8日,開庭結束,張娜律師告知村民10月10左右開庭辯論,得知村主任大哥免費為村民出庭辯護,為什麼不開庭立即判決?人所共知,在法庭上,張福新出示了“協商種地”一份偽造的垃圾證明,為什麼在判決中,竟篡改為“承包土地57.97畝”,一看就知是拼湊合成的影本。且問法院你們為什麼要聯手作假?

9、律師事務所所長梁寶軍在胡鎮長的陪同下,來張玉璽家說“知道你一心想為村民辦事,不過有點太執著,現在不公平的事兒太多了,我們國家就是這樣一個體制,單憑你一個人能扭轉過來麼?如果有人給你家扔個炸藥包,萬一有個好歹,抓又抓不著,吃虧的是你......"這是什麼意思,難道他們來我家就是為了說這個麼?是威脅,還是為了阻止分地?在法庭外,我們村民的群體中又為什麼出現一幫光頭青年。分地期間,時常有帶墨鏡的人在大街上遊蕩,這一切都說明了什麼。卻是令人深思。

10、在共同約定中,為什麼不用採用“合同法”,屬於《刑罰》的為什麼分離出去不立案?在侵佔土地賠償問題上,為什麼要採用《合同法》?在強佔土地上種植林木,判決返還耕地時,為什麼採用《林業法》拒不執行?為什麼盜伐林木,不採用《林業法》?法律在你手中怎麼成了隨便扭捏的麵團?既然是強佔即便是高樓大廈也要拆除,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村主任和其他人員三天兩頭找法院,電話無數,法院變著花樣耍笑老百姓,不一一例舉,至今不返還土地就是最好的證據。且問法院你們給村民造成的損失該由誰去承擔?

11、國家為我村“小畝方”打井補貼資金據說是50萬,且問鎮政府以我村的名義套用了多少?為什麼把8口井的指標40萬的補貼資金竟投放給兩人,其中由地霸張福新參與分配。再問我村的“萬畝方”又是多少?據說又是一個天文數字。村民議論紛紛,且問你們能政務公開麼?3間醫務所被村霸一夥強佔多年,政府派出所不管,然而他們就是利用村裡這夥有名的橫行霸道者誘騙簽字罷免村主任,且問合法嗎?

12、會計是我們村委的雇員,且問你們鎮政府有什麼權利辭退他?村委的現金保管老好人不能和村委站在一起,做為村主任辭退他是理所當然。且問你鎮政府有什麼權利讓他至今不交帳。為什麼大夥評議(都有視頻)同意的現金、會計、治保、調解你們不承認,卻承認村支書提名的村委委員,你們給9000卻讓我給3000什麼意思?且問你們給9000的開支從哪裡支付?

13、原書記郭洪海為什麼被辭職,為什麼胡鎮長叫郭洪海“你能把張玉璽村主任擠下來,書記可以繼續幹”,胡副鎮長是在誰的支持下竟敢如此狂言。為什麼在廣大村民的反對下,繼續任命村霸的親信陳占雲,口口聲聲為村民節約開支村長書記一人幹,又為什麼加了副書記。且問一切都是為誰設計的?

14、胡鎮長為什麼強制會計鄒學進“任何賬目不要告訴張玉璽,賬目不怕亂,讓陳占雲送到鎮政府就結了”。這已是人所公知的事實,鄒學進沒答應他,他就解雇。胡副鎮長對村主任說是辭職了。會計是我們村委的雇員,也可以說是我的團隊,還可以說是為村委打工。且問他們有什麼權利解雇他,即使辭職,他也不會找到鎮長的名下,真是天大的笑話。

15、人所共知,石柱欄的資產基本賣光,僅剩下幼稚園和公路旁的大楊樹,村民說新任書記他又盯上了,為什麼又想賣?打算幹什麼?一個背負70多萬債務的窮村,有什麼理由負擔每年據說9000元的報刊費用,為什麼不經村民討論,是誰在支持他把村委經濟搞得一塌糊塗。人所共知張玉璽代表的是村民的意見,行使的集體的權力,為什麼把張玉璽看成眼中釘,肉中刺?

16、胡鎮長和陳占雲狼狽為奸,任命不到一個月迫不及待把石柱欄村的自來水工程不經村委投標攬給了自己妻子,在石柱村開始掘得第一桶金。估計8000元的費用為什麼讓村民負擔28000元。

17、村主任到法院拿判決書,法院為什麼說“張福新上訴,你也上訴?”《黨支部致全體村民公開信》說“當事人已經上訴,村委應該應訴.”只要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上訴和應訴本是兩碼事兒。且問你們的意圖是什麼?我們是11月4日交的上訴狀,張福新是在上訴期滿最後9號那天才交的上訴狀。不難看出法院擺的是一個迷魂陣,想拖過上訴期限。在這期間又是誰組織策劃罷免村主任,阻止上訴?萊州法院為什麼要拖過法定期限,在我們再三催促下,大年二十八才答應交到煙臺中院,在這期間正打著選舉的旗號,緊鑼密鼓的操作把張玉璽選下去的目的是什麼?

18、村主任任期3年,這是法定的。市工作組為什麼打著選舉的旗號進駐我村,在黨員會上史豔春說“本屆選舉,被選上書記與主任,政府看不好,照樣拿下去,上訪人員沒有被選舉權”。且問,法律依據在哪裡?既然你有權剝奪選舉又何必走選舉這一過程?

19、為什麼在監禁村主任後,就召開村民大會進行煽動,明人不做暗事,為什麼背後搗鬼?

20、市政府能派工作組到我村想辦法把張玉璽拿下去,為什麼不想辦法解決石柱村土地被侵佔問題?且問你們想把張玉璽弄下去的目的是為誰牟利?權為誰所用?

21、判決中對財產分離的部分,在書面上雖保留了訴權,政府也口口聲聲讓我們走司法程式,為什麼已起訴的至今不立案?如果訴訟標的是虛構的,我們也早已給出事實和法律依據。對於訴訟請求,你們可以不支持,但不能被剝奪。不開庭審理,又怎麼能判定我們的訴訟標的是虛構的呢?是否虛構是要經過雙方答辯等程式,為什麼不經過答辯竟先出自您口?判決不到位,執行不到位,都是法院的責任,政府在此也難逃其咎。且問這個損失由誰承擔?政府讓走司法程式,看起來以示公正,甚至給請了律師,在村民憤憤不滿的情況下,二審還要為我們免費辯護,聽起來是笑話,其實玩的是一個陰謀,一切都在政府的操控下,也可說萊州市某個主要負責人的所為。是誰操控了法院,為方向東鋪平了道路,政府操作、罷免、選舉想把張玉璽拿下來,都與法院判決、立案、上訴、執行等各個環節緊密相連,同步進行,為什麼對生效判決一年半至今玩著花樣不執行,正說明這個道理。

22、政府為什麼主張把判回返還的土地種的小麥補貼交給地霸?本來種植5畝草莓,陳占雲為地霸為什麼又套用小麥補貼?竟被村主任制止。

23為什麼把扶貧救濟款都交給村支書陳占雲,從不公開,更不讓村主任知道,一切都是暗箱操作。不經評議,把大米都拉到書記家分發,隨便賄賂他人。合作醫療款的去向,殘疾人、低保、60元合作醫療2年至今也沒返還。明明救濟大病困難戶1000元為什麼只給300還不讓人家承認。……據說每年支付轉移4萬6,兩年就9萬2;還有合村國家撥的10萬元都哪去了?還有承包土地收的租金;合作醫療上交了多少,公示了嗎?一年多不下帳。且問方書記,你們這樣幹合法麼?再問你們那些組織部長、紀委書記都是幹什麼才算違紀?……

24、在資金轉移方面,為什麼2年都不發給我工資?礦上知道我是業餘村主任為什麼安排我長白班,扣我的工資,逼我放棄村主任,是誰合謀打壓我?

25、在金礦我現在無法工作,工資僅剩下五百,全家連最低生活標準都不到,為了維護村民的利益,做為一個民選的村主任我可以捨棄一切,還可以捨生取義。且問你們那些高歌為人民服務的當權者敢這樣做嗎?

26、你們和地霸抱在一起,蠅營狗苟,不顧民生,含沙射影說張玉璽什麼工作都沒做。我覺得張玉璽能帶領廣大村民和黨員從虎口奪回土地和學校是對石柱欄村父老鄉親最大的貢獻。你們操控了石柱經濟,又通知承包戶把租金交給陳占雲。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且問是誰把垃圾、溝渠清理的,還有南埠頂大道是誰修的?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張玉璽處理了多少糾紛,緩解多少矛盾這都是事實,張玉璽睜開眼就是工作,閉上眼就是電話,張玉璽的工作負荷已經超出了平常。一要頂住壓力,村委還要正常運轉,村民說收回土地比收回香港都要艱難。你們都在什麼情況下找張玉璽,你們找張玉璽的用意何在?村民都知你們在玩什麼詭計,一是推卸責任,把張玉璽套進來,說是他幹的,除了對他的陷害還有什麼好心眼?這可能就是你們的真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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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院檢察官說“單一合同無效最高檢察院檢察官說“單一合同無效”無需法院審理,這不是真假難辨,而是一個是非標準。政府為什麼不能旗幟鮮明,義正言辭的協助村委把土地分給老百姓,為什麼判回的土地一年半至今仍不執行說明了什麼?法院為什麼還要找方書記商量,回答的是“上訪個雞子不上訪的”把上訪的當成雞子很是反感,從中也看到這位書記的一點魅力。法官在我們村民面前也感到很無奈,“我真不知道平裡店領導是怎麼想的”。在此我首先講明,上訪不是一種罪,而是一種權力,也可以說神聖不可侵犯,是犯罪者的天敵,更是維護黨紀國法反腐的有利工具,可以說功不可沒。在此我還要問,是誰利用手中的權力浪費司法資源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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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璽電話:1318163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