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27日電)旺中寬頻今天發表聲明表示,絕對沒有就NCC決議,有媒體所稱事後「生變」或「翻盤」的情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有條件通過」旺中案,媒體今天報導旺中不接受NCC提出的條件。旺中寬頻發表聲明表示,旺中寬頻及25日參加NCC委員會的大股東,「絕對沒有就NCC決議有媒體所謂事後『生變』或『翻盤』的情事。」
旺中寬頻指出,據他們瞭解,所謂「有條件通過」所稱的條件,分為旺中寬頻提出經營中嘉的25項承諾,以及NCC要求履行的3項附停止條件,包括旺中案申請人及關係人應和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應申請營運計畫變更為非新聞台,以及中視股份公司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
旺中寬頻表示,由於尚未收到NCC正式的行政處分書,必須等待收到正式文件後才能進一步評估執行方式。
但旺中寬頻指出,中天新聞台如自中天電視進行營業分割,以及中視新聞台申請營運計畫變更,都涉及中天電視及中國電視的內部營運,沒有經過2家公司的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大股東蔡衍明不能因為個人對旺中寬頻的投資,犧牲掉2家公司其他股東權益,否則後續恐遭提起法律訴訟。
旺中寬頻表示,雖然要收到行政處分書後,才能評估中天新聞台與旺中寬頻及關係人進行「完全切割」的執行方式,基於財產權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方式不應涉及要求蔡衍明及他投資的事業,對中天電視股權的處分。以上理由,旺中寬頻及大股東都有在委員會中陳述。
至於25項承諾,旺中寬頻說,因為是由旺中寬頻自行提出,且數位化是旺中寬頻最重要的營運方針,旺中寬頻會遵照約定,在今天提出相關項目的執行方案,送交NCC檢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有條件通過」旺中案,媒體今天報導旺中不接受NCC提出的條件。旺中寬頻發表聲明表示,旺中寬頻及25日參加NCC委員會的大股東,「絕對沒有就NCC決議有媒體所謂事後『生變』或『翻盤』的情事。」
旺中寬頻指出,據他們瞭解,所謂「有條件通過」所稱的條件,分為旺中寬頻提出經營中嘉的25項承諾,以及NCC要求履行的3項附停止條件,包括旺中案申請人及關係人應和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應申請營運計畫變更為非新聞台,以及中視股份公司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
旺中寬頻表示,由於尚未收到NCC正式的行政處分書,必須等待收到正式文件後才能進一步評估執行方式。
但旺中寬頻指出,中天新聞台如自中天電視進行營業分割,以及中視新聞台申請營運計畫變更,都涉及中天電視及中國電視的內部營運,沒有經過2家公司的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大股東蔡衍明不能因為個人對旺中寬頻的投資,犧牲掉2家公司其他股東權益,否則後續恐遭提起法律訴訟。
旺中寬頻表示,雖然要收到行政處分書後,才能評估中天新聞台與旺中寬頻及關係人進行「完全切割」的執行方式,基於財產權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方式不應涉及要求蔡衍明及他投資的事業,對中天電視股權的處分。以上理由,旺中寬頻及大股東都有在委員會中陳述。
至於25項承諾,旺中寬頻說,因為是由旺中寬頻自行提出,且數位化是旺中寬頻最重要的營運方針,旺中寬頻會遵照約定,在今天提出相關項目的執行方案,送交NCC檢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