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2日訊】山南拆遷至公布之日起,就沒有按照國務院頒布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內容實施,2011年3月公告之日起,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 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沒有舉行聽證會,補償款及房屋貨幣化低於同地區,多數被徵收人不同意搬遷的情況下,於2011年冬將少數搬遷住戶的門窗卸掉, 破壞暖氣設施的方法逼走未被徵收人。2012年3月起,開始進行對被徵收人的環境進行破壞,不定期砸壞被徵收人的窗戶、汽車、堵鎖眼、砸壞單元門等行為。 2012年5月後,暴力拆遷升級,砸壞自來水管道,剪斷電纜和通訊設施、頻繁砸壞住戶窗戶玻璃,往被徵收人門前及主要道路噴倒糞便,干擾逼迫被徵收人搬 遷。2012年8月11日,暴力拆遷升級到無法無天地步,30多個手持日本戰刀、砍刀、搞把子、鐵棍的暴力拆遷人員,對被徵收人的樓房進行地毯式破壞,將自來水管道的在管道的兩端截斷一節,造成水管不能再接。徹底砸壞單元門,砸壞沒人住也沒搬遷的房屋防盜門,進入房屋進行徹底破壞,對進行喝止住戶,進行辱 罵,恐嚇,揚言「誰下來就砍死誰」「記住你臉了,兩天內讓你死」,在出入道路對住戶進行圍堵,用磚牆和廣告牌圍欄小區出入的道路。2012年8月15日至 今已將500於拆遷戶的水源徹底掐斷,8月20日白天明目張膽搶走住戶60餘塊電錶。
這些行為嚴重違背了國務院頒布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國家的刑法,阻礙了社會的發展,對公民的人身生命安全構成威脅,毀壞公民的公私財物,懇請政府為民做主,維護法紀。
這些行為嚴重違背了國務院頒布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國家的刑法,阻礙了社會的發展,對公民的人身生命安全構成威脅,毀壞公民的公私財物,懇請政府為民做主,維護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