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影射涉華隆案 劉政鴻擬告

2012年09月05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9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5日電)苗栗縣長劉政鴻不滿週刊報導苗縣府暗助華隆土地開發案,並質疑他妻子從中購買豪宅的正當性,今天表示將對壹週刊提告。

華隆工會罷工逾90天,最新一期壹週刊以華隆勞資爭議為題做出相關報導,內容指出,華隆總廠土地由苗栗縣議會副議長陳明朝標得後,在苗栗縣長劉政鴻力挺下,「縣政府快馬加鞭,將華隆總廠工業區用地辦理變更為住宅區,讓官商大賺百億元暴利;放任工人退休金、資遣費沒有著落」。

週刊質疑,陳明朝將華隆總廠4萬多坪土地列為頭份尚順廣場開發案的第3期工程,「華隆土地變更開發案的開發利潤及開發效率,異乎尋常」。

週刊也引述他人說法指稱,陳明朝在尚順廣場第1期透天住宅中,替劉政鴻妻子杜麗華特別保留1戶三角窗店面透天厝,現以每月新台幣8萬元出租給某法式餐廳,「如果半買半相送,也不令人意外」。

劉政鴻獲悉報導內容後,痛批週刊「寫法太荒唐!一定找律師提告加重誹謗罪」。

他指出,華隆土地是由陳明朝透過法院標得,相關都市審議過程,包括縣都委會的審查和內政部都委會審查,由業務單位負責處理,自己向來沒有參與。

至於妻子購買房產遭疑「半買半相送」,劉政鴻說「絕不可能,也沒必要做這樣的事」。

劉政鴻表示,妻子處理財產,他向來不會干涉,購入的房產也依法申報,自己一生廉潔,無法忍受壹週刊不當寫法,將委託律師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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