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門也敢偷 4人落網遭訴

2012年09月05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9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5日電)苗栗縣李姓、鄭姓2男偷竊寺廟廟門,透過徐、吳2男居間協調出售獲利。4人今天遭苗栗檢方分別依竊盜及牙保贓物罪嫌起訴。

苗栗市三山國王廟去年8月整修時,2扇刻有門神的樟木廟門遭竊,一名涉案的葉姓竊嫌因案入獄時,對於曾經偷廟門一事耿耿於懷,心神不寧,向獄友透露,警方輾轉得知後,才在今年3月間循線查獲李、鄭、徐、吳等4名共犯,並找回失落的廟門。

起訴書指出,37歲李姓男子利用廟方修建期間,駕駛小貨車搭載49歲鄭姓男子前往工地,合力徒手將一扇重約300台斤的樟木門神雕刻門板搬上貨車運往別處藏匿;幾天後李男又偕同另名葉姓男子竊取另一扇廟門。

李男事後透過徐、吳2名男子,將門板出售給不知情人士,多人各自分得部分贓款;直到葉姓男子在獄中自覺「愧對神明」向警方坦承犯案,廟方才得以尋回廟門。

苗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李、鄭2男及徐、吳2人,分別依竊盜、牙保贓物罪嫌提起公訴,由於4人均為累犯,請求法院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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