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冠亨想復學 校方約法三章

2012年09月13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9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3日電)涉嫌酒駕撞死人的葉冠亨通過考試,錄取和春技術學院,校方與他約法三章,要求他向被害人道歉才准入學,但尚未獲得同意。

葉冠亨原就讀和春技術學院,因曠課太多,快要被退學,於是轉學到樹德科技大學,但不久又因曠課太多,1年多前被校方退學。

葉冠亨日前通過考試,錄取和春技術學院財經系二年級,並已完成註冊,17日將開學。

和春技術學院昨天特別擬出一份切結書,要求葉冠亨簽名切結5項條件,才准他入學。

這份切結書開出的5項條件包括:要求葉冠亨入學後向被害家屬道歉;不得以任何理由休學逃避兵役;要在校內擔任反酒駕宣導志工;非醫生指示的必要治療,不得請假或曠課;日後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得逃避責任。

和春技術學院校長陳文俊今天表示,學校是教育場所,葉冠亨既從正當管道考進來,校方願意給機會,昨天他與葉冠亨及其母親談過切結內容,但尚未獲對方回應。

他說,要葉冠亨切結,由於不是契約,並不具法律效力;此舉目的是要藉與葉冠亨約法三章,提醒葉自我約束恪遵校規,重新做人。

他表示,葉冠亨已完成註冊,如果執意不切結,校方將再討論是否准予入學。

陳文俊同時呼籲媒體,多給葉冠亨一點空間,不要到校窮追猛打,以免干擾其他師生。

葉冠亨4月涉嫌酒駕,在高雄市區追撞垃圾車後,波及路人李姓婦人,造成李婦與葉男同車的陳姓友人死亡,李婦的許姓丈夫後來疑因傷心過度猝死,留下8歲孤女,全案一審審理中。